一轉眼,洛克菲勒在休伊特―塔特爾公司里已經乾了一年多了,靠著每周五美元的薪水,洛克菲勒攢起了三百多美元,這很不容易,因為這意味著,洛克菲勒每周的花銷不過一美元左右。這不僅僅是洛克菲勒一個人的開銷,而是洛克菲勒至少再加上一個弟弟的開銷――比爾的錢總是時有時無,很不靠譜。

這些錢對於過生活倒是夠了,但是對於投資創業卻還是遠遠不夠的。這個時候,創建一家公司需要的錢不算多,但三四千美元還是需要的。洛克菲勒覺得,他還需要老老實實的再干幾年,才能開始追逐自己的夢想。然而也就在此時,一次遭遇卻改變了這一切。

這一天是禮拜天,洛克菲勒和史高治繼續和以前一樣到教堂里去義務幫工。禮拜開始後,他們照例在禮堂最角落的條凳上坐了下來,聽湯普森牧師布道。這個時候,一個人走到了洛克菲勒旁邊,脫下頭上的帽子,朝著他點了點頭,然後就在條凳上坐了下來。

史高治看到,洛克菲勒也向著那個人點了點頭――顯然他們相互認識,不過因為牧師正在布道,所以兩人並沒有說話。

牧師的布道格外的冗長,毫無宗教信仰,卻裝出一副虔誠的樣子的史高治,無聊的坐在那裡,聽牧師講那些老掉牙了的聖經故事,嗯,今天講的是加利利的迦拿的婚宴,嗯,這是耶穌基督所行的第一個奇蹟,在婚宴中,主人家沒有酒了,耶穌就讓人將水倒進酒缸,於是那水就變成了酒。

「這個故事真是太不科學了,」史高治無聊的想,「湯普森神父的布道也很差,嗯,《卡拉馬佐夫兄弟》里的佐西瑪長老好像也就這一個章節做過布道,比湯普森神父的布道出色多了,嗯,加利利的迦拿的婚宴中,主人連酒都不夠用,這一定是個很窮的窮人,浸信會的信徒大多也是窮人,耶穌的第一個奇蹟就是給窮人的,連這一點都抓不住……」

不過,雖然心裡對牧師的布道不以為然,甚至自以為自己上去說不定能更強,但為了維持自己虔誠信徒的外表,史高治還是得老老實實的坐著,無聊的看著陽光透過教堂的彩色玻璃投下的那些斑駁的光影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慢慢的移動,也不知過了多久,終於到了中午,湯普神神父也結束了他冗長的布道。

「阿門!」洛克菲勒跟著牧師說完了最後的一個詞,然後轉身,對著剛剛走過來坐在她身邊的那個人說:

「克拉克,你怎麼在這裡,你不是回英格蘭去了嗎?」

「約翰,我想你以前說的更有道理一些,美國的確比英國有著更多的機會。」這個人笑眯眯的回答說。

這個人叫莫里斯?克拉克,他是一個出生在美國的英格蘭人,是洛克菲勒在商業學校時候的同學,不過他的年齡比洛克菲勒大了整整十歲――和洛克菲勒不同,他是在工作了好幾年之後才去接受了商業學校的培訓的。畢業後,克拉克就回英格蘭去了,於是洛克菲勒就和他失去了聯繫。

「怎麼,你回來有什麼樣的打算?」洛克菲勒繼續問。

「是有些打算,不過這些事情我們還是到教堂外面去談吧,要不然,說不定基督會憤怒的將我們從聖殿裡面趕出去的。」莫里斯?克拉克說。

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的聖殿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將在聖殿里做買賣的人趕了出去。現在作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在教堂里談買賣的確是不太合適的。於是三個人都站起身,離開了教堂。

中國人有個習慣,那就是喜歡在酒桌上面談生意,事實上,很多老外也一樣。不過現在這三個傢伙卻都有點吝嗇鬼習氣,所以雖然到了吃午飯的時間,但他們也沒有找個酒店一邊吃一邊談,而是直接就在教堂外面的大街上談了起來。

「好了,克拉克,說說你的打算。」洛克菲勒說。

「我想辦一家公司,專門做糧食買賣。你知道,英格蘭的土地大多被用來當了牧場,用來種植小麥的面積很小,所以英格蘭的小麥的供應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和土地金貴的歐洲不同,美國有的是待開發的土地,所以美國產的小麥的價格總是能比歐洲的更低,即使要加上運輸的費用,價格還是會比歐洲低。所以從美國倒賣小麥之類的東西,販運到歐洲去,我覺得是一項賺錢的生意。只是我現在的本金不夠,所以我要找一個合伙人。約翰,在商業學校學習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是所有同學中最認真,問題也最多的一個。另外我還打聽了一下你最近的情況,很多從事這一買賣的人都稱讚你能幹。所以我就找到了你。我想,你不會真的打算永遠給別人當僱工吧?我手頭上有兩千美元,只要你能籌到同樣的數字,我們就可以把公司建立起來,自己當老闆!現在的經濟形勢這樣的好,幾乎做什麼買賣都能賺到錢,我們必須抓住這樣的機會,不要辜負了這個時代!怎麼樣,約翰?」克拉克緊緊地盯著洛克菲勒的眼睛非常急迫地說。

「可是,」洛克菲勒搖了搖頭,想了一會兒說,「克拉克,我現在暫時沒有這麼多的錢。」

「約翰,那你現在有多少錢呢?」克拉克還不死心。

「我只有三百美元。」洛克菲勒無奈的搖搖頭,「差的太多了。」

「這的確差得太多了……」克拉克的語氣里充滿了遺憾。

「約翰,我記得比爾叔叔說過,在你滿了二十一歲的時候,他會給你一千美元的。」史高治突然插話說,「你可以試試向他預製這筆錢,如果你肯出利息,而比爾叔叔真的有這筆錢的話,他一定願意借給你的。另外,克拉克先生,如果你能夠等等的話,再過兩個月,我也能拿出兩千美元的資金。」

「這位……先生是?」現在的史高治還是一個剛剛12歲的小孩子,克拉克一度把他當成了洛克菲勒的弟弟,他知道,洛克菲勒有兩個弟弟,但是他並沒有見過他們。如今這個小孩子卻突然開口,宣稱自己可以一下子拿出兩千美元來,在大吃一驚的境況下,克拉克竟然對這麼個小孩子用上了「先生」這種稱呼。

「這是我的鄰居,史高治?麥克唐納。嗯,你可千萬別把他看成小孩子,他是一個天才,真正的天才。」洛克菲勒說。

「你真的能拿出兩千美元?」克拉克用審視的目光盯著史高治,上上下下的打量著史高治的衣著,似乎還有點不太相信。的確,兩千美元在當年不是一個小數字,要知道,在當時,一個一般的工人,一周的收入也就兩個美元左右。如果史高治穿著一身高端大氣上檔次的高檔服裝倒也罷了,可是史高治身上的這套衣服,嗯,雖然洗得很乾凈,但用的卻是很粗很耐磨的布料――有錢人家的孩子可不會穿這樣的東西。

「史高治的父親是我們這裡最好的鞋匠,他的家境可比我好多了。」洛克菲勒看出了克拉克的疑惑,於是用半是開玩笑的口吻解釋說,「而且史高治很能幹,現在已經完成了中學的學業,開始幫約瑟夫大叔管理生意了。」

鞋匠經常要和皮革藥水之類的東西打交道,所以穿這樣一身粗布衣服到也是自然的。而且老約瑟夫作為一個鞋匠,倒也有點名氣,克拉克有一雙皮鞋就是在老約瑟夫的店子裡面定做的。如果是老約瑟夫的兒子,如果他真的像洛克菲勒說得那麼能幹,那他還真可能可以拿出兩千美元。

「兩個月嗎?這應該不是問題。」克拉克說,「約翰,如果你能弄到那一千三百美元,再加上史高治的兩千,我們就有了五千三百美元了,這足夠我們建起一家小公司了。而且這兩個月之內,說不定我還能再弄點錢出來。」

「那好,我回去和我父親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預支到這筆錢,無論如何,一個星期後,我會給你一個答覆的。」洛克菲勒最後說。

……

在和克拉克告別之後,洛克菲勒回到家裡,立刻給自己的父親寫了一封信,向他索要那1000美元,同時向他許諾他可以給他比銀行高一倍的利息。洛克菲勒相信,這樣的條件應該可以打動比爾了。

三天後,比爾給洛克菲勒回了信,他告訴洛克菲勒,如果能給他一個月的時間,他可以幫助洛克菲勒籌到1000美元,但這筆錢他不能長時間借給他,最多一年之後,洛克菲勒就必須將這筆錢返還給他,當然,利息也是必不可少的。

幾天後,洛克菲勒、史高治還有克拉克再次聚在一起,並正式簽署了合作意向書。

兩個月後,一家新的從事糧食經銷的企業正式成立了。後代的美國歷史上對這家企業的成立做了這樣的記錄

「在這一天成立的的克拉克-麥克唐納-洛克菲勒公司並不是一家穩定而長壽的企業。事實上,在成立不過一年之後,這家公司的三個主要投資人中的一個就將主要的精力放到了其他的事業上並將自己的大部分資產從公司撤出,而在幾年之後,公司的發起人之一的克拉克也被從公司中排擠了出去,公司的名稱和經營方向也隨之發生了巨變……但是這家叫做克拉克-麥克唐納-洛克菲勒公司的企業卻絕對是美國歷史上的傳奇,因為美國歷史上最富有最具有影響力的兩位大富豪,就是從這家公司里起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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