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為什麼明明相愛,卻要分開

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基本上是民不舉官不究,原告可以撤訴。但是刑事案件則不同,一旦國家的公檢法機器運轉起來,即便苦主不想訴了都不行,最多了受害人出具諒解書,作為法官量刑的參考,但該抓的還得抓,改判的還得判。這就是公法與私法的區別。

「穆律師,打人的三兄弟怎麼樣了?」王川問道。

「他們三個已經被移交公安機關了,犯罪事實清楚,法庭的錄像系統都有記錄,他們跑不了。估計很快就能判下來。

萬律師說他們三個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估計會被判刑六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吃牢飯是肯定的了!」穆律師不做刑事案子,所以刑事案件他只能聽萬胖子的建議。

「這麼說客戶的案子了了。雖然我挨了一頓打,但是結果還可以接受。」王川道。

「當然了,最占便宜的是客戶,他家因為你挨打得了不少好處,要是真判下來,他家未必能拿到百分之五十的拆遷款。他們也不說多給點律師費。」工具人郝仁元憤憤不平道。

「哎!這案子誰也沒想到會鬧成這樣,律師費都是之前談好的,又是我朋友介紹的案子,就這樣吧!」王川道。

「好了,你在家好好休息,過幾天複查如果需要休息,你給牛主任或者我說下就行,等上班了再把醫院開的證明交到所里。

如果需要所里幫助,儘管開口。」穆懷瑾說著起身,準備離開。

「謝謝您!」王川將三人送出了門。

穆懷瑾三人邊聊邊往樓下走,突然魏萍驚叫一聲:「穆律師,我包忘屋裡了,你們先下樓,我回去拿下包。」

說完,魏萍急匆匆向樓上跑去。

「這丫頭,丟三落四的……」穆懷瑾搖了搖頭道,說完向樓下走去。

王川剛想躺下,就見床頭的小凳子上放著一個女士小包,他剛想拿起小包,就聽到外面傳來了敲門聲。

王川打開門,魏萍正氣喘吁吁的站在房門前。

「屋裡的小包是你的吧!」王川將她讓進屋,從一旁的小凳上拿起小包遞了過去。

魏萍伸手接過了包:「對,是我的。……我下個月拿到律師證後就走了!」

「去哪?」王川沒有感到驚訝,他知道這一天遲早要來。

「去美國。」魏萍道。

「我會去送你!」王川低聲道。

魏萍咬著嘴唇,看著他,等著他說出自己一直想聽的那句話。但是她終究還是失望了。

王川又豈能不明白她的意思,生活的壓力和茶樓談話後的自卑讓他無法鼓起勇氣說出心底的那句話!

魏萍走了,看著空蕩蕩的門口,王川的內心掙扎著,為什麼明明相愛,卻要分開,有多少愛可以從來?不,這不是愛與不愛的事,一切都是因為階層不同。

一個底層的草根想要一下跨越階層的束縛,簡直是天方夜譚!

此時在他的心中有兩個聲音一直在不斷的爭執著。

「去吧,把她追回來,她一定喜歡你,只要你把她娶到手,你就可以躺贏人生了。他家的財富將來都是你的,即便不是你的,也是你兒子、女兒的。」小人甲誘惑他道。

「別去,男子漢大丈夫頂天立地,豈能為了一個女人忍辱負重!

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我相信你將來一定能掙更多的臭錢,到時候你就可以揚眉吐氣的站在她的面前,牽住她的手:小妞跟大爺走吧!……一定要堅持住!」小人乙鼓勵道。

「別聽他的,去,趕緊去,再不去就晚了!」小人甲催促道。

「聽我的,別去!男人要活的有尊嚴就要對自己狠一點,不要去。你一定能行,要相信自己。別忘了,你是一個有志青年!」小人乙道。

……

兩天後,律所的會計打電話給王川,醫藥費和五萬元賠償款已經匯入了他的帳戶,讓他查看下。

王川打開電腦,查看帳戶內的金額。望著這一筆「巨款」,他心中絲毫沒有喜悅感,反而像打翻了五味瓶,說不出是個啥滋味。

天氣一天天熱了起來,王川在家休息了十來天后,去了律所上班。

期間,大胖來過兩次,據大胖說他的老闆搞投資被人騙了不少錢,公司一時周轉不靈,可能幹不下去了。

這一日,輪到王川去法律服務辦公室值班,整整一上午都沒開張,最近不知道怎麼回事,諮詢的人少了不說,就連列印複印的人也少了。

中午吃過飯後,張大忽悠見沒有什麼客戶,便出去溜達消化食去了。王川昏昏欲睡。

就在此時走進來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瘦瘦的,跟個麻杆一樣,個子不要。

「您好,您有什麼事嗎?」王川問道。

「我想諮詢個法律問題。」瘦瘦的男子道。

「您說。」王川看向對方。

「我們單位是國企,效益不好,一個月也就發個生活費,我琢磨著不能總在單位耗著,得出來干點營生。

所以我就辭職了,但是我一沒學歷二沒體力,一時間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便去街道申請失業保險金。

結果街道的人說我不符合申請條件。我就想諮詢下,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失業保險金?法律上有沒有規定?」瘦瘦男子道。

「我問下,您是自己離職的還是單位辭退的?」王川問道。

「我是自己辭職。離職證明上寫的因個人原因離職。」瘦瘦男子道。

「這就是了。

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參加失業保險;二、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三、及時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四、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王川從電腦上調出了相關規定,讀道。

「前面的幾條我都符合,最後一條『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是什麼意思?」瘦瘦男子道。

「針對這一條,《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有相關規定,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一、勞動(聘用)合同到期終止;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三、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四、被用人單位辭退;五、被用人單位除名或開除;六、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七、符合法律、法規或市政府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該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王川說完,看向瘦瘦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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