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松林並沒有繼續交代後續的作案過程。

「人就是我殺的,你們抓我就行,整件事跟我兒子和兒媳婦沒有關係。」

「他們才是受害者!」

至於為什麼在池塘里釣出斷臂……

是一個巧合。

「當天晚上,我在埋屍體的時候,沒有注意喬守河的一條斷臂被我家狗叼走了、」

「一直到第二天,我們去醫院給小茹包紮完手上的傷,回到家才發現狗在院子裡咬什麼東西。」

「可是家狗護食,我沒能搶下來。」

「斷臂給狗子叼到池塘里,我怕有人以後發現,就和潤生假裝釣魚,在池塘里撈斷臂。」

「可是,你們在撈上斷臂後,為什麼還要報案呢?」

這就是不符合邏輯的地方。

「如果直接把斷臂再次掩埋,喬守河的死就不會被人發現。」

張松林苦笑著搖了搖頭:「我們當時也是這樣想的。」

「可是在14號那天,我們把斷臂釣上來的時候,正巧被村裡路過的啞巴看到。」

「他雖然不會說話,但是也有可能讓別人知道。」

「沒辦法,當時就只能報案了……」

到此為止,作案動機、作案過程、作案兇器和屍體都找到了。

整個證據鏈完整。

而王剛那邊戒指的調查,也反饋了信息。

那枚金戒指,正是張潤生和秦茹結婚的時候,送給秦茹的結婚戒指。

是在一家連鎖金店購買,而且有保修卡底單留存。

而且,在紅繩提取的皮屑,也檢測出了秦茹的dna信息。

所以,即便張松林不交代,這枚戒指也會成為秦茹出現過在現場的證據。

而張潤生的審訊結果,和張松林如出一轍。

對於整個案件的前半部分,交代的很仔細。

但是在殺人埋屍的細節上,透露的不多。

這對父子,顯然在家裡就已經對過口供了。

殺人,就是張松林做下的,不是張潤生。

至於埋屍的細節,不用他們交代,陳言都能猜到,大機率是父子二人都有參與。

一個三米多的大坑,還要分解屍體,一個人弄不過來。

但是,當時殺人的到底是誰,陳言並不相信張送來父子二人的話。

到底是張潤生拿了鐵鉗,還是張松林拿了鐵鉗。

插進喬守河胸口的尖刀又是誰下的手。

張松林今年已經61歲了。

而張潤生才28歲。

還有秦茹,還有那個兩歲的孩子……

換成任何一對父子,恐怕殺人的人都只能是61歲的父親。

否則,秦茹怎麼辦?

孩子怎麼辦?

關押秦茹的審訊室。

陳言沒有問什麼問題。

正如張松林所說,秦茹小的時候,因為發燒沒有及時得到救治,腦子有的時候不太清楚。

這一點,是有醫院的證明的。

所以,秦茹的話,只能參考,但是不能作為證據。

陳言已經完成了自己的職責。

殺人兇手已經找到,所有的證據鏈完整無誤。

至於張松林父子二人如何判刑,不是陳言的職責範圍。

他也管不了。

無論是張松林殺了人,還是張潤生殺了人,自然有法官去判斷。

但是無論如何,就算真是張松林殺了喬守河,張潤生至少參與其中。

最輕的一個包庇罪,是跑不了的。

至於秦茹,也算是因禍得福。

她的病情,可以讓她被免於追責。

至於喬山河和喬守山父子,陳言也同樣會將所有的犯罪材料上交。

兩人最起碼是對喬守河當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負有包庇的責任。

喬山河還涉嫌幫助喬守河外逃。

新建村的村長,他是當不了了。

……

離開審訊室,陳言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五年的陳年舊案終於告破。

但是,從個人的內心傾向來說,陳言甚至有些希望這件案子不要被偵破。

整個案子,罪魁禍首就是喬守河。

沒有他醉酒駕駛闖紅燈,趙東峰的女兒就不會死,他的妻子也不會癱瘓。

沒有了這件事,喬守河當晚也不會準備出國外逃,從田埂上抄近路回家。

自然也就不會遇到正在洗澡的秦茹。

沒有遇到秦茹,他也不會見色起意。

甚至,如果他在被發現後,沒有咄咄逼人,扇了張潤生一耳光,甚至奪過張松林手裡的尖刀,最終也不會被反殺。

一個人渣,毀了自己的同時,還毀了兩個無辜的家庭。

這種人,該千刀萬剮!

陳言有的時候甚至在想,人有的時候是不是不能太老實。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古話不是空穴來風傳下來的。

而是千百年來,一個個血的教訓總結出來的。

喬守河靠著自己當村長的父親為非作歹,沒人能治。

張松林因為殺了要侮辱自己兒媳婦的人渣,卻要給對方償命。

這個世道,不僅吃燒烤的時候要謹慎,在自家大棚洗澡也要小心禍從天降。

陳言不知道類似喬守河、喬守山的人渣還有多少。

但是,起碼陳言碰到一個就解決一個。

不管他是誰,不管他老子是誰。

陳言倒要看看,有沒有人能從他手裡逃出去。

殺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誅心。

而喬守河、喬守山之流乾的事情,就是在誅心。

誅良善之心!

掏出手機,陳言將秦茹母子的情況發給了沈雲懿。

在張潤生出來之前,秦茹母子不能在新建村呆下去了。

否則,迎接她的,只能是另一場悲劇。

這是陳言能預料到的事情。

一個長相絕美的年輕女人,腦子又不太好使,獨自帶著一個孩子。

丈夫還在坐牢……

放任秦茹在新建村住下去,只有一個後果,

那就是等張潤生從牢里出來,轉頭就會再進去。

甚至,沒有再進去的機會。

走進張潤生的臨時拘留室,陳言只說了一句話:「秦茹的事情,你不用擔心。」

「我給她申請了長海慈善基金。」

「而且,秦茹也不會在新進村待下去。」

「我會給她找一個打掃衛生的工作,雖然辛苦一點,但是有時間帶孩子。」

「而且可以向你保證,沒人會欺負她!」

坐在牆角的張潤生愣愣的看了看陳言。

突然起身跪倒。

砰砰砰!

張潤生眼睛通紅,重重給陳言磕了三個響頭。

「陳警官,我出來後做牛做馬報答你的大恩大德!」

……

離開關押張潤生的臨時拘留室,陳言心頭髮堵。

為什麼要當警察啊?

陳言此刻好像從未有過這樣的感受。

過去的一年,陳言偵辦了十幾起命案。

有為死者討回公道的,也有為生者討回公道的。

陳言收穫的,是破案的成就感和沉甸甸的功勳章。

但是這個案子,讓陳言明白,當警察不僅僅要能辦命案。

還要讓老百姓有安全感。

什麼是安全感?

吃燒烤不用擔心被打,洗澡不用擔心被強暴……

守本分的老實人,不用磕頭致謝!

這就是安全感,這就是幸福感,這就是滿足感。

這,也是陳言作為警察的使命所在,職責所在。

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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