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前,一個悶熱的午後。

陸軍軍官學院大禮堂,一位老軍人正在授課。

理論上能容納全體軍官生、教職員的大禮堂擠得滿滿當當。不僅陸院上下齊聚一堂,許多委任軍官也趕來聽講。

老軍人的身份不言自明,正是內德·史密斯——聯盟陸軍元帥、聯盟軍的締造者、陸軍軍官學院的校長。

「……今人認為十一抽殺是野蠻的軍法。但在上古帝國,抽殺只是嚴酷,並不野蠻。」內德校長停頓片刻:「不同時代、不同社會,戰爭的道德標準也不同。不可用今天的標準去評判過去的事情,更不能為過去的道德標準為今天的行為開脫。」

或許會令某些初次見面的人失望,內德·史密斯並沒有所謂的「名將風範」。

相反,他看起來更像是昏暗小鋪子裡的老鐵匠:指節粗大、手掌糙黑、還有點駝背,因為眼睛有些花了,所以總是不自覺地微微後仰。

內德校長看著一張張稚嫩面孔:「戰爭是有道德的,戰爭又是不公平的。它追求以強凌弱、以眾擊寡、以多勝少……」

鴉雀無聲的大禮堂內,一個年輕人突兀地站起來,眼神裡帶著他這個年紀特有的叛逆與倔強,大聲、不服氣地問:「那不能以強凌弱怎麼辦?」

坐在前排的教職員紛紛回頭看是哪個膽大包天的傢伙。

提問者的好友——另一個英俊的小伙子使勁拽著他,想讓他坐下。

但他硬是不坐,梗著脖子,直勾勾盯著台上的聯盟元帥。

「如果敵強我弱。」內德校長示意教職員們不必緊張,誠懇地回答:「最好等到敵弱我強時再打。」

多年以後,有些人還記得禮堂里這一幕,也有些人把它忘了,還有些人把提問者錯記成了另一個人。

我們提起這件事,是因為二十六年之後,那個年輕人的兒子恰好面臨著「敵強我弱,又不得不戰」的危局。

……

敵強我弱該採取什麼戰略?溫特斯不知道,因為陸軍軍官學院不教戰略。

內德元帥設置聯盟陸軍軍官學院的課程時,將所有課程分為「軍事學」和「普通學」兩大類。

如果說數學、文法等通才教育的課時是[十]的話,那戰術課時就是[六],戰史方面的內容只有[一],而戰略相關的課程則是[零]。

確切地說,因為戰爭規模有限,迄今為止尚無人能清晰界定「戰略」、「戰術」和「大戰術」。

當一場會戰就能決定戰爭勝負的時候,想要區分戰略、戰術和大戰術之間的微妙差異是很困難的。

溫特斯對於戰略的認知並不完善,自然也沒有戰略可言。

但是面對全員騎兵的特爾敦人,溫特斯制定了基本的作戰原則。

溫特斯將其提煉為三個詞:[削弱、限制、消滅]——即「暴風雨」。

撥轉時針,把時間倒退回溫特斯剛剛得知特爾敦部要來打草谷時。

「我回想了所有我知道的戰例。」他這樣給手下的連長們闡述暴風雨作戰:「以寡擊眾、以少勝多,沒有不依仗地形的。」

「我方也有地形優勢,大角河是天然城牆,而下鐵峰郡的河道如同篩網。大角河、狼鎮河、黑水河、白水河、滂沱河,每過一條河,特爾敦部的戰力都會被削弱一次。每走一公里路,特爾敦部都要分兵掠地。」

「能否保衛鐵峰郡、乃至殲滅特爾敦部主力,成敗就繫於能否迫使特爾敦人改變進攻方向,迫使特爾敦人走我方給他們劃定的路線,迫使特爾敦人進入我方給他們挑選的戰場。」

「削弱、限制、殲滅,這就是暴風雨作戰。」

……

大沙漏第二十六次翻轉,夏爾叫醒了火堆旁的溫特斯。

「第七連也到了。」夏爾輕聲說。

「時間。」

「凌晨一點一刻。」

……

時間,時間,每一秒都無比寶貴。

路況合適,步兵每天能走24公里,捨棄一切輜重強行軍可以將這個距離翻倍。

乍聽起來24公里很近,48公里也不遠。

然而世上不知有多少常勝將軍就死在這短短一天的路程上,以致喪師辱國、身敗名裂。

發生在中鐵峰郡的會戰,根本上也是對於時間的爭奪。

特爾敦部的大迂迴策略,就是要趁著守軍部隊被吸引在大角河沿岸,繞到溫特斯的背後兩面夾擊。

戰機由此出現。

溫特斯抓住時間差,在烤火者打出右勾拳的時候一劍刺向對方胸膛,將分散的、總數當在二十個百騎隊上下的特爾敦人擊退。

雖然不是擊潰,更稱不上殲滅,但暫時解除了來自西翼的威脅,給了部隊重新捏成拳頭的機會。

就在溫特斯擊退牽制之敵的次日正午,特爾敦先鋒第一次攻打徒涉場。

在那個時間點上,鐵峰郡步兵團的十二個連隊有九個部署在大角河沿岸,這九個連隊普遍缺員、筋疲力盡,正在收攏。

一個連駐防小石鎮,戰力比較完整。

剩下三個連作為總預備隊,原本駐紮在聖克鎮,正在趕往小石鎮和徒涉場。

而特爾敦人好似一支箭,箭尖已經抵住中鐵峰郡的心口,後續部眾正快馬加鞭趕來。

如果徒涉場被突破,那溫特斯兩渡大角河就全然是一場徒勞。

他分散在各處的連隊將會被特爾敦人逐一擊破,正如他擊退分散的特爾敦人。

區別在於特爾敦人可以騎馬逃跑,溫特斯的部下連逃跑的機會也沒有。

是巴德帶領流民營頂住了敵人第一波和第二波進攻,為溫特斯又爭取到了一天的時間。

在這一天時間內,溫特斯在徒涉場後方構築起了第二道防線。

與此同時,鐵峰郡團的十二個連隊以及牛蹄谷、小石鎮、聖克鎮的所有民兵都在朝著徒涉場集結。

所以泰赤其實冤枉了他的青翎羽,因為溫特斯的確是「一夜築牆」。

至於兩腿人是如何一夜築起長達十餘公里的壘牆,泰赤目前仍舊一無所知。

泰赤更不知道的是,溫特斯還在修築第三道牆。

……

第五連的戰士在沉默中行軍,一列縱隊,沒有鼓點也沒有口號,就連軍旗也是捲起來的。

騎馬走在最前面的是五連長[蘭尼斯]。

今天晚上月相圓滿,對於雙方而言都是適合廝殺的好日子。

前方隱約傳來蹄聲,似乎有騎兵正在靠近第五連的縱隊。

蘭尼斯舉手示意,旗手展開軍旗,憲兵立刻取出一支箭轉身遞給身後的戰友。

每名戰士接到箭以後,都會第一時間傳給身後的人,同時拋下一切多餘物品,只帶著武器盔甲向軍旗處靠攏。

沒有任何口令,第五連在無聲中結成方陣。

蘭尼斯側耳靜聽,蹄聲愈發趨近,由此他確定對方就是衝著第五連來的。

「擊鼓!」蘭尼斯打破緘默。

驟雨一般的小軍鼓聲響起,昭示第五連的戰士們,位置已經暴露、即刻準備戰鬥。

來者在方陣前方駐馬,止有十幾騎。

「什麼人?」蘭尼斯喝問。

「是我。」溫特斯回答。

蘭尼斯馳出方陣,沉穩地給溫特斯敬了個禮。

「還能戰嗎?」溫特斯問。

「最好能休息兩個小時。」蘭尼斯如實回答。

「調轉方向,去牛蹄谷。」對於自己的舊部,溫特斯不需要客套:「塔馬斯正在構築第三道防線,你暫時歸他指揮。」

「是。」蘭尼斯再次抬手敬禮。

給蘭尼斯分派了嚮導,溫特斯最後看了一眼老部下,策馬離去。

第五連再次回到行軍隊形,改朝西南方向進發。

……

如果是擺開陣勢正面對決,五公里乘五公里的空地就足夠容納一場十萬人規模的宏大會戰。

特爾敦人乃至所有遊牧部落的難纏之處在於,他們可以憑藉機動性把五公里變成五十公里,乃至一百五十公里。

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於遁走、確定能贏再出擊,這就是高機動力帶來的大戰術優勢。

譬如特爾敦人這次大迂迴,單是地圖上的直線距離就已經超過一百五十公里。

如果是走兩千公里,人類或許還能同馬匹比拼耐力;可如果是跑兩百公里,那無論如何也快不過馬。

溫特斯從一開始就把戰場選定在中鐵峰郡,就是因為中鐵峰郡足夠小。

特爾敦人要繞行一百五十公里,而內線作戰的鐵峰郡部隊只需要走五十公里,以行程優勢來彌補速度劣勢。

為此,溫特斯棄守了狼鎮、黑水鎮和五獒鎮。

這項決定聽著不難,實則比千萬噸山石還要沉重。

現在,隨著特爾敦人繞了一百五十公里路、跨過五條河,艱難跋涉抵達中鐵峰郡。

暴風雨作戰的第一步,「削弱」已經實現。

……

與以往赫德人避戰、帕拉圖人求戰的情況不同。此時此刻,最渴望堂堂正正干一仗是特爾敦人。

泰赤想和兩腿人刀對刀、槍對槍拼殺,想得發瘋。

一道牆攔住了他——準確來說是兩道牆。

一道牆較短,擋在徒涉場和小石鎮之間的山路上。

另一道牆很長,阻攔特爾敦人進入牛蹄谷。

兩道牆都很矮,差不多一人高,成年男子不費什麼力氣就能爬過去。

問題在於,人能爬過去,那馬呢?

鐵峰郡人將長的牆稱為[盾之牆],將短的牆稱為[匕首之牆]。

而特爾敦人一律稱之為攔馬牆,因這兩堵牆壓根不是拿來擋人,而是用來攔馬。

特爾敦部諸頭人聚帳軍議,認定只有三個辦法:破牆、囊土、繞路。

繞路當即被否決,再繞只能繼續往南繞,走小石鎮過河。

且不說耽擱時間,小石鎮的橋也已經被拆毀,到了那裡難道還要再修橋嗎?

「爾等莫再藏私,把披甲和羊皮囊都交出來。」泰赤惡狠狠吐出一口唾沫:「不啃骨頭,沒有骨髓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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