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無形的較量

聽到這話,警司可是真的毛了,他扭頭看看陳太忠,媽逼的,你家主子都不發話了,你個臭跟班得瑟個什麼勁兒啊?

陳太忠的年紀實在太輕了,警司有此誤會,實在正常,「我就踹了門了,怎麼?不服氣的話,跟我回市局聊聊?」

「嗤,你就是這麼做工作的?」陳太忠冷笑一聲,沖他點點頭,再看看他的胸前,「警號02054305,你說的讓我跟你回去聊聊,是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跟我走你不就知道了?」聽到這種尋釁的口氣,警司隱隱覺得,事情似乎不是他想像的那麼回事,只是,難聽話他已經講了,眼下正是羞刀難入鞘的時候,不硬撐著也沒辦法了。

再看看陳太忠的穿著和氣量,警司終於決定,能不計較還是不計較算了,他冷笑一聲,「如果不想多事,你就給我老實呆著,啊~」

這話里,他已經留了三分餘地,小心總是沒大錯的。

「你們這次出警,走的是什麼程序?」陳太忠斜眼看著他,淡淡地發問了,不管怎麼說,他是做過一陣政法委書記的,對警察局內的大致工作流程,還是比較熟悉的。

時下的天南省為了保證經濟的發展,三令五申地強調過,沒有充足的理由,任何警察不得隨便出入特殊行業,否則必定要嚴懲――雖然這早就已經是明文規定了。

這話的意思就是說,沒事的話,你們別巧立名目去那些地方生事,以免影響本省的經濟發展,尤其是娛樂場所,警察們想來玩玩,都必須得穿便裝。

其實大多時候,就算去飯店,警察們也很少正式著裝,該避諱的東西,有時候還是要避諱一些的,尤其在飯店裡,大家難免還要喝兩盅,那難免就又觸犯到別的規章了。

是的,對娛樂場所出警,必須要有一個合適的理由,走一個程序,至不濟也得是相關的領導打過招呼寫過條子,方才算名正言順。

想當初古昕收拾張開封的小舅子的歌廳,為了避免有人找後帳,都要讓時任政法委書記的陳太忠寫個條子,以示是街道辦的人想整頓一下治安。

警司聽到這話,嘴裡也是一聲冷笑,「有人舉報這裡有賣銀瓢娼行為,怎麼,不夠條件出警麼?」

「是110接的警麼?」陳太忠開始正眼看對方了,是的,他已經開始下套了,若是110接警,處警的不是派出所就是分局治安科,哪裡輪得到市局的出來?

「你管是不是呢?」警司臉色一繃,越發地謹慎了起來,不承認也不予以否認,言多必失,因為他心裡清楚,這次出警,還真沒走什麼程序,雖然這事後面有人在出力,不過,大家不也是為了敲點好處,才來的麼?「你是誰?這事兒也是你能管的?」

「你管我是誰?公眾不能監督啊?」陳太忠臉色一沉,也沒好話給他,「看來,只雙開一個熊茂不頂用啊,瞧瞧你這工作態度……」

他的話還沒說完,手機響了,這次,來電話的是劉東凱,「陳科長,聽小古說,你在找我?」

「哦,劉副局長啊,」陳太忠笑了笑,「沒啥,我就是問問,今天市局五處的治安科,有沒有突擊檢查娛樂場所的安排?」

咦?劉東凱一愣神,這是什麼個意思?

不過,這種類似的詢問,他也經常收到,人在江湖飄,誰還沒有仨瓜倆棗的親朋好友?「我沒聽說有啊,怎麼,有人找你的麻煩?」

對上陳太忠,劉東凱是實實在在地有點頭疼,陳某人身後的勢力,劉副局長是相當忌憚的,可若是讓他心平氣和地對其俯首帖耳,感覺又……比較彆扭。

總而言之,就是那種惹又惹不起,躲也不方便躲,與之打交道,卻又失身份的那種感覺,不過,眼下熊茂的事情還沒徹底了解,他實在是無法迴避這尊瘟神。

「你沒聽說也不代表沒有安排啊,呵呵,」陳太忠乾笑兩聲,「我是有點奇怪,五處現在,可以隨隨便便臨檢娛樂場所嗎?」

這個問題,問得比較刁鑽,按理說,治安處還真有這個權力,不過,由於眼下的大氣候是發展經濟,所以,哪怕是臨檢,跟上面交待一下才是正經。

當然,如果五處的處長趙紅軍有擔當,敢為屬下扛雷,一口咬定就是五處組織的行動的話,這件事還真的沒辦法深究。

可是,劉東凱同趙紅軍的關係極好!劉副局長馬上就反應過來了,這個瘟神瞄上老趙了,他可不想讓好友出事,「哦,這個……他們在哪裡臨檢呢?帶隊的是誰?」

那警司一聽到陳太忠拿熊茂說事,登時就驚得面無人色了,這件事雖然是白天才發生的,但影響實在太大了,市局的警察只要不是請假沒來上班的,都知道了。

而且,這年輕人似乎……對熊茂事件的經過,非常地了解?

他還沒來得及向陳太忠詢問,又駭然地聽到,人家接起了劉副局長的電話,而且說話也不是很客氣,難道說這個人,比坐在那裡的那個胖子還難打交道嗎?

他正提心弔膽地豎著耳朵聽陳太忠打電話,卻不防面前這廝直接將手機遞了過來,嘴角還噙著一絲不懷好意的笑容,「呵呵,趙紅軍的電話你不接,劉東凱的你接不接?」

那當然是接了,現在的警司已經被駭得頭皮發麻了,既然不接的後果可能導致熊茂一般的下場,再給他個膽子他也不敢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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