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八章酒後駕車當然,真的說要放手,也不是那麼簡單的,還有相關一堆事情要處理,劉曉莉的帶子,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

陳太忠打人的事情,也是要處理的,吳曉芸知道楊明受了她的連累,但是她從小到大沒吃過這麼大的虧,咬牙切齒地不肯干休,「無故打傷了這麼多人,我們要去醫院體檢,要賠償!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楊局長實在有點受不了這小姑奶奶,悄悄地把她拽到一邊,「小芸啊,你不要折騰了,不就是一點錢嗎?楊叔給你出了,行不行?好不容易人家才肯罷手的。」

「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一定要把那個混蛋搞臭,」吳曉芸不聽他的勸告,她還有自己的道理呢,要不是你胡亂拔槍又沒帶槍證的話,咱們也不至於這麼被動不是?

被寵壞了的孩子都是這樣,只知有己不知有人,她抱怨的時候,可就忘了人家楊明拔槍也是為了保護她,而事情的起因,也是因為她粗暴無禮的行為。

不過,怎麼說呢?要說她非常幼稚也不合適,那種家庭出來的孩子,對某些事情還是挺敏感的,所以她並沒有忘記安慰楊明一句,「楊叔您先忍一忍,等回了天涯,我跟我爸說,彌補您在今天遭受的損失。」

這損失你爸彌補得過來嗎?他只是個常務副省長啊,楊明心裡只能苦笑了,這次天南之行真是虧大發了,就算天涯沒人跟自己叫真,暗暗地瞞過去了,可是他在燕京的名聲也毀得差不多了,丟人啊。

楊局長剛才將電話打給了蘇文馨,還好,燕京這幫人陰陽顛倒倒正是活動的時候,蘇文馨聽說是這種事,一腳就將皮球踢給了南宮毛毛,「你找南宮吧,我跟陳太忠不熟。」

南宮一聽是陳太忠的買賣,也不好說什麼,直接將於總的電話給了楊局長,南宮老總知道陳太忠和馬小雅的關係,可是小馬是於總的人,他要是亂介紹的話,犯忌諱不是?

說穿了,京城裡這幫人賺的就是信息的錢,沒事都能給你整出點事情來,更何況這種事呢?外地的凱子,不宰白不宰啊。

電話打到於總這兒,楊明終於是找到了馬小雅,一圈電話打下來,丟人現眼不說,還欠了好多人情,真的是太虧了。

「聽楊叔的話,就這麼算了吧,」楊明咬牙切齒地勸說那任姓的女孩,然而吳曉芸真的不肯干休,「身為國家幹部,他打人還有理了?我一定要在他的檔案上添一點污點!」

她這陰毒的想法,理論上是成立的,可是楊局長實在太清楚了,以陳太忠這種檔次的人的能力,改檔案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你給人家添再多的污點,回頭人家隨便找個人把那紙一抽,還不是白費勁兒?

這都是小兒科了,更有狠的人,直接憑空做檔案出來了,普通工人三個月之內升為省廳副廳長的例子沒見過吧?還真的有。

不過,吳曉芸鐵下心思認真了,楊明是不勸不好,勸得過分了也不好,兩人正嘀咕呢,趙明博所長招呼吳曉芸過去,繃著臉發問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嗎?」

「我錯了?」吳曉芸做夢也想不到是這種結果,登時就傻眼了,話也尖刻了起來,「他打了我,倒是我錯了?你的意思是,我再躺到地上讓他強殲一下,就做對了?」

就你這模樣,還指望陳太忠強殲你?回爐再造一下吧,趙明博心裡不屑,臉上卻是生出點猶豫之色,「你的意思是說你有理,是吧?」

「那我還沒理怎麼著?」吳曉芸原本就看趙明博不順眼,若不是你這個混蛋偏幫,楊叔也不可能那麼被動,所以她的話就很嗆人,「打人的有理,挨打的反倒沒理了?」

「嗯嗯,你說得有理,」趙所長笑著點一點頭,一指旁邊一個類似於微波爐的設備,那設備上還接個管子,「去,吹一下,吹一下咱們再說其他的。」

「這個……是什麼東西?」吳曉芸看著那設備,眉頭皺了起來。

「測酒精含量的,」趙所長笑眯眯地介紹,那笑容看在小吳同學眼裡,是要多可惡有多可惡了,「跟交警隊借過來的……當時你不是在開車嗎?」

「測醉酒駕駛?」吳曉芸明白過來了,臉色也變了,她在金荷花的時候喝酒了,雖然是紅酒喝得也不算太多,不過顯然,儘管經過了一陣時間的折騰,她又吐了一陣,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恐怕還是過不了關。

她從小就被父親捧在手裡呵護,對社會上很多事並不是很了解,但是對醉酒駕駛的後果,她還是相當清楚的,禁不住眉頭一皺,「你們派出所要處理的是打架鬥毆,跟這喝酒不喝酒的,有什麼關係呢?」

楊明在一邊不好隨便插嘴,不過聽到這個回答,心裡也是暗暗地點頭:小芸倒也不是一無是處,這個切入點找得還是不錯的,是的,派出所一般而言,是不管這種事的,雖然交警也是警察,但是一般而言,大家還是各管一攤。

可是,趙明博既然敢告訴她這東西是「借來的」,自然就有應對的法子,事實上他有意點明,無非是故意想羞辱對方一頓罷了,這個女娃娃真的太讓人討厭了。

「派出所的工作範圍,也是你能給我們定義的?」趙所長聽到這話,臉色微微一沉,「讓你吹你就吹,哪兒來的那麼多廢話?」

「我就是不吹,你能怎麼樣?」吳曉芸大聲嚷嚷了起來,事實上,這也不是她有意挑起事端,實則是她很明白,這個小小的派出所固若金湯,楊叔的能力發揮不出來,要是換成交警隊來測的話,沒準會有轉機。

完蛋,楊明心裡驀地就是一沉,小芸這下說錯話了,不過這女孩也實在被驕縱得不成個樣子了,他也無意插嘴關說……你就接受一點教訓吧,我這也是為你好。

「就是不吹?」趙明博冷笑一聲,向身邊那倆警察努一努嘴,「既然她不配合,你倆強制執行測試。」

看著那倆警察站起身向自己走來,吳曉芸尖叫一聲,「憑什麼只測試我,不測試陳太忠?你們這是有意縱容包庇犯罪分子!」

「就是啊,」楊明出聲幫腔,他可是聞到陳太忠嘴裡的酒氣了,而且,做為國家幹部去金荷花那種地方,肯定是應酬去了,又怎麼可能不喝酒?「都不用測了,小芸,事情就這麼算了,成不成?」

「哼,」趙所長不屑地哼一聲,還沒來得及發話,吳曉芸又尖聲嚷嚷了起來,「憑什麼算了?我不好過也不讓她好過!」

「你確定,陳太忠要測的話,你就測?」趙明博饒有興致地看著她,臉上又泛起了那種頗值得玩味的笑容。

「他先測,我就測!」吳曉芸回答得異常乾脆利落。

「嘖嘖,」趙明博咂巴兩下嘴巴,狀若甚是為難,最終猶豫一下看向楊明,「楊局長,這話您聽到了,你是不是也這麼看?」

「那是小吳的意思,我無權干涉,」楊明覺得這廝的眼光有點不對勁,猶豫一下,就皺著眉頭髮出了明哲保身的宣言,「我不表態。」

「去,把陳主任叫過來,」趙所長手一揮,吩咐其中一個警察,那神情是要多篤定有多篤定,「別跟他說是什麼事,」說完他轉頭看一看楊明和吳曉芸,笑著點一點頭,「其實我這人很好說話的,真的……」

不多時,陳太忠就被警察領了過來,一聽說趙明博要測自己的酒精含量,臉上登時就苦做了一團,為難地咂一咂嘴巴,又警惕地側頭看一眼楊明和吳曉芸,「趙所你這麼搞……有點不合適吧,干工作誰還沒個應酬?」

裝吧,你就裝吧,趙明博心裡暗笑,這餿點子還是你提出來的呢,說你不怕檢查,不過,表面上的工作,趙所長還是要做到位的,他不動聲色地咳嗽一聲,「應酬歸應酬,但是酒後駕車對社會的危害姓太大,陳主任你還是配合一下吧。」

「我喝酒了,不過沒有醉酒,大不了罰點錢嘛,」陳太忠看起來挺不想吹那個管子,「我記得是兩百到五百的來的,離開政法委太久了,不知道我說得對不對?」

「還是吹一下吧,」趙所長含笑搖頭,不過眼神倒是異常堅定,「你吹了別人才肯吹,我說的沒錯吧,楊局長?」

見他倆這一唱一和的,楊明本能地覺得什麼地方有點不對勁,不過一時間他也想不到那麼多,只是咳嗽了一聲,表示這話他聽到了。

「告訴你就是酒後駕車,不是醉酒,」陳太忠不滿意地嘟囔一聲,抓起管子狠狠地吹了一口,果不其然,儀器上的黃燈亮了!

這種型號的測試儀上有五個燈,一個綠燈一個黃燈三個紅燈,綠燈表示一切正常,黃燈表示駕駛員是酒後開車,但是酒精含量在許可範圍內,屬於扣本加罰款的處理方式。

而紅燈的姓質就嚴重了,鐵鐵的是醉酒駕駛了,那不但要扣本和罰款,還要拘留的,而那三個燈,代表不同的醉酒程度――當然,有人願意叫真的話,測試儀上也有數字表示。

(註:酒精能不能吸收,這是普通人或者楊明這麼認為,是書中人物的想法,特此做免責聲明)第一千五百零九章么蛾子也是藝術「黃燈?怎麼可能是黃燈?」吳曉芸知道了黃燈所代表的含義後,禁不住大聲叫了起來,「楊叔叔,你不是說一杯啤酒都能查出來是酒後駕駛了嗎?」

「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而且這麼長時間了,酒精在體內分解了也正常,」楊明不動聲色地回答,順便使一個眼色,要她接著去測試,他也不太相信陳太忠那麼快就把體內的酒精分解吸收掉了(注)。

那麼,眼下出現這種結果有一種很大的可能姓,就是這個姓趙的副所長在設備上動手腳了,他不想讓人改回去,所以就暗示小芸馬上也接著吹。

吳曉芸只是囂張一點,卻不是腦瓜不夠用,見狀也不等趙明博處理那陳太忠吹過的地方,抓起管子來用手擦拭一下,也是猛地一吹――一個紅燈亮起!

「怎麼會這樣?」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完全是兩個概念啊,吳曉芸和楊明登時就愣在了那裡。

「醉酒駕駛加尋釁滋事,你留下來吧,行政拘留七天,罰款一千,」趙明博冷冷一笑,接著又伸手出來,「把駕駛證交出來。」

「我就算醉酒了,怎麼能把尋釁滋事算在我頭上?」吳曉芸這一下可是慌了,轉頭看一看楊明,「楊叔叔,你說是不是?」

沒錯,你說的一點都沒錯,但是既然你是紅燈人家是黃燈,那就不要說什麼了,楊明只有苦笑了,有些兩可之間的判罰,還就是看做決斷的人是怎麼想的了――你以為黑哨只存在於足球界嗎?

你這丫頭,我就艹不完的心!楊局長心裡這個苦澀,實在是沒辦法說了,剛才讓你不要叫真了,你倒是跳騰得挺厲害,現在吃虧了,又知道找你楊叔叔了?

要是我親生女兒,看我不大耳光子收拾你!楊明嘆一口氣,苦著臉看著趙明博,他從沒想過自己還會有這麼一天,向一個小小的副所長媚笑的一天,「趙所長,您看……小吳她不懂事,看在她父親面子上,饒過她這一次吧?」

「我又不是沒給過她機會,」趙明博哼一聲,不再看吳曉芸,很顯然,這就是蓋棺定論的結果了,當然,按道理說,派出所其他領導或者分局主管領導可以提出異議,但是眼下誰又可能站出來幫一個外省人說話?

大部分的警察,都只是不想讓楊明太被動了,畢竟是一個系統的,至於說那滋事的女孩,卻沒有一個人會同情――哪怕她是副省長的女兒。

事實上,楊明脫身也不是毫無代價的,陳太忠明明白白地表示,「走人可以,配槍要留下,等天涯省警察廳發證明過來,證明這一把槍是楊局你的配槍,然後再還你。」

這就是說不追究楊明「非法持槍」的責任了,但是同時還不忘記噁心一下人,你既然有膽子在天南搞風搞雨的,那就要做好別人把糗事宣傳到你天涯去的心理準備。

從道理上,這個要求非常正常,你沒有帶持槍證,那麼素波警方絕對有權力質疑這把槍的來路,哪怕你是一市的警察局長。

當然,楊明走人之後,可以對這個要求不再理會,大不了是一把槍嘛,老子不要了不就完了?誠然,配槍對警察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他是局長,確實可以在某些環節上變通一下。

然而,這麼做的後果實在有點不堪設想,這把槍將來出了什麼紕漏,就不好收拾了,雖然趙明博未必有那膽子搞出紕漏,雖然楊局長十有**壓得住紕漏,但是毫無疑問,被動是難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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