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喚保底月票)

嗯?陳太忠聽得眉頭一皺,心說你們上手段的時候,也不知道悠著點,真是能給我添亂,不過下一刻,他決定還是先弄明白一點,「在分局裡被打死的?」

「哪裡,小偷小摸是歸派出所管,」朱奮起乾笑一聲,「是被憤怒的群眾打死的……」

盜竊是發生在人民商場,小偷是兩個年輕人,一個打掩護望風一個負責偷,在偷一個女士的時候,被攤主發現了,攤主大喊一聲,「你個賊娃!」

「找死啊你,」這倆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時候根本就沒在意攤主,這年頭的事情就是這樣――哪怕別人都知道他倆在偷東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無所謂。

尤其是這攤主,在固定地方做買賣,須得防小偷的同夥找後帳,所以小偷偷東西的時候,最不怕的就是攤主。

而這個攤主的反應,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況下,攤主也就是使個眼色什麼之類的,還要防小偷惦記上,哪裡有這麼直接喊的?

偷錢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後發現被偷的女士緊走兩步,躲到了一邊,也不敢叫真,於是他心裡大定――他並不知道,這女人其實不是本地人。

於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對著攤主就扎了過去,「尼瑪……叫你多事!」

攤主是賣衣服的,手邊別說秤砣什麼的,連個勺子都沒有,而衣服又不能拿來抵擋――扎壞了就不值錢了,見狀忙不迭一閃身。

不成想,望風的那位提起手裡的雨傘,衝著他的眼睛就扎了過去,總算他躲得及時,雨傘尖只是在額頭劃了很大一個口子。

這也是做賊的慣例,一旦被發現,先表現出窮凶極惡來,狠狠地收拾一頓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後就襯著這股子蠻橫鎮住別人的時候,抬腳走人。

尤其是,發難的是隱藏在一邊的望風者,旁人想要管這個不平,就要擔心旁邊是否還隱藏著第三個、第四個同夥。

不成想,這個舉動,是徹底地激怒了攤主,他一抹額頭,發現滿手的鮮血,於是大喊一聲,「北崇的爺們兒,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其實不待他說話,旁邊就撲過來三四個年輕人,手裡拎著板凳、剪刀什麼的,又有人將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將兩個賊人絆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後,大家報警,結果望風的那位被重物擊中額頭,搶救無效死了,另一個偷竊的傢伙,左邊脾臟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來是要作證的,聽說死人了,她有點害怕,結果北崇人告訴她,沒啥可怕的,區里獎勵見義勇為,有陳書記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煩。

「那……死就死了吧,」陳太忠一聽是這種因果,一點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嗎?」

「目前還沒有,不過當時有省台辦的人在場,還有籍貫北崇的台胞,」朱奮起苦笑著回答,「真是運氣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麼時候輪到外人說話了?」陳太忠很不屑地哼一聲,「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誰想唧唧歪歪,告訴他們,沖我來……我說話算話,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該。」

陳書記在還是陳區長的時候,就表示過,要整頓北崇的社會風氣,對小偷小摸之類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對各種小偷小摸行為徹底漠視。

「可是台辦的人也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朱奮起鬱悶地嘆口氣,「書記,您能來一下醫院嗎?」

「我去醫院幹什麼?」陳太忠很奇怪地發問,「我都說了,誰不服氣找我來,無非是一個小偷,被憤怒的群眾打死了,大家很嫉惡如仇……這不是應該的嗎?」

他心裡確實是這麼認為的,所謂小偷,為什麼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竊,見勢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虛嘛。

偷的時候不許別人管,還大大咧咧地打擊報復,這還叫偷嗎?這叫搶!

「他有個同夥,脾臟破裂了,這個怎麼辦?」朱奮起問起另一個問題。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醫藥費分局墊付,」陳太忠輕描淡寫地發話,想到白鳳鳴都要讓學員付學費,他覺得自己實在太好說話了,「等小偷好了之後,做工抵債。」

「那我知道了,」朱奮起壓了電話之後,長嘆一聲,陳書記你說得再輕鬆,終究是死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扛得住嗎?

不過總算還好,當時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擊到底是誰幹的,這不好查清楚,而且,陳書記就不讓查了。

但是這年頭,終究是法治社會了,雲中的趙老漢在自家院子裡的樹上抹毒藥,毒死了別人家的羊,就要賠錢,最後在縣政斧門口服毒自殺。

而前屯的劉老二在自己的莊稼地里下毒,毒死了李大嘎子的奶牛,也要承擔責任,這就說明――保護自己財產的行為,不一定是正確的。

那見義勇為打死人,可就更難說了,而且還被台胞看了去。

他是這麼想的,陳太忠可不這麼認為,法院有解讀法律的權力,但是我區政斧有制定政策法規的權力――見義勇為,就是要鼓勵的。

大約在下午五點左右,陳書記正在區黨委辦公,韓世華帶了四個人進來,他指著一個肥碩的男人介紹,「書記,這是省台辦的劉主任……想跟您談一談。」

「哦,劉主任啊,坐,」陳太忠笑著站起身,先伸手跟劉主任握一握,然後招呼這四位坐下,「我們太期待台辦的支持了,也非常歡迎台胞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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