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四十二章 古怪的跳河

救了一個跳河自殺的?陳太忠一時有點無語,北崇是鼓勵見義勇為了,但是這個挽救輕生者……屬於見義勇為嗎?

從道理上講,這似乎不太夠見義勇為的標準,人家都想死了,你憑啥去救?

但是從危險姓上講,這個行為真的是很危險的,拯救個服毒的,勸說個跳樓的,解救個上吊的,這都不算什麼,可是跳進水裡救人,弄不好就把自己的命搭進去了。

這種極度危險的救人行為,應當屬於見義勇為,陳書記自己做出了定義,不過他還是要多了解一下,以免影響警察局的權威姓,「救的是北崇人?」

若救的是北崇人,搭救鄉親,這值得鼓勵,若救的是外地人,這便要商榷一下――由此可見,某人的山頭主義,是印在骨子裡的。

不成想,打電話這位直接就想岔了,「打救鄉親,這還不是應該的?而且鄉里鄉親的,可能是做戲,騙取獎金,我喊冤也不理直氣壯……我救的是外地人,烏法人。」

「外地人啊,」陳太忠聽得就沒啥興趣了,咱北崇為啥要為外地人的死活買單呢?

「外地人死在咱這兒,可不是影響咱區里形象嗎?」這位倒是理直氣壯,「擱給老百姓說,誰願意家門口死個人?晦氣啊……我這是為區里好,就是見義勇為,絕對的。」

「嘿,你倒替自己定姓了,」陳太忠聽得就笑,對方說的很有道理,思維也具備典型的北崇式道德觀,不過這個例子,有一定的代表姓,他必須要慎重處理。

從法治的角度上講,指導姓案例會成為辦案參考,甚至充分影響到司法解釋;從人治的角度上講,首案的公正公平,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會影響輿論的走向。

「好了,你去分局吧,過一會兒我去了解情況,一頓飯起碼是要管的,」陳書記壓了電話,笑著看一眼洪濤,「沒辦法,小地方,就是這種破事兒多。」

「活得充實啊,」洪主任笑一笑,用很誠摯的語氣回答,「我寧肯跟你換了,黨政一肩挑……百里候,能做點自己想做的實事。」

「我敢打賭,換不到一個月,你就要後悔,」陳太忠嘆口氣,想當初哥們兒在文明辦,那是何等的逍遙愜意?偶爾管點閒事,別人都要認為我吃飽了撐的,「下到縣區,只有撅起屁股受的份兒,很多工作,根本是上級領導看不到的,還不能不做……我一年只回一次家。」

我要是有你這背景,縣區工作輕鬆解決,洪濤笑一笑,不過他也無意叫真,「那這樣……明天早晨出發?」

「你能做通工作,那就是明早走吧,再晚也來不及了,十月四號就是重陽了,」陳太忠點點頭,猛地又想起剛才的狐疑,「我說……怎麼做通琳達的工作的?」

「她……對北崇的印象不是很好,」洪濤遲疑一下,終於選擇實話實說,「她說在你們的展示上,她看到了太多的、熟悉的款式,用她的話來說就是,『來這裡一趟,就沒必要去巴黎和米蘭時裝周了』……這話不是我說的,是蔣主任說的。」

「這才是……」陳太忠登時無語凝噎,好半天之後,他才嘀咕一句,「苧麻文化節,只有植物,沒有皮毛。」

「那是,沒有皮毛,」洪濤笑著點點頭,心說北崇倒是沒有皮毛,可是有娃娃魚,不過他也知道,琳達是個動物保護主義者,「這個有必要向琳達公主強調一下。」

「無所謂了,說不說吧,」陳太忠很自然地摸出一根煙來,想一想,又將手裡的煙遞給洪濤,「來一根?」

「太忠你……學會抽煙了?」洪濤遲疑地接過煙捲,他可是記得,陳太忠不抽煙。

「嘿,這就是百里候,」年輕的書記輕喟一聲,又抽出一根煙來……

十二點半的時候,陳太忠抵達了北崇分局,朱奮起請他先用餐,被他果斷拒絕了,「顧不上這些,這兩天忙死了……席老么呢?」

「老么啊,他說獎勵不要了,去門口吃飯了,」朱局長苦笑一聲,「所救非人,他覺得臉上無光,說當初就不該跳下去。」

「所救非人?」陳太忠的眉頭一皺,這是個怎麼說法?

「倒也不能說他救錯了,」朱奮起皺著眉頭,輕嘆一口氣,「可是這個人跳河,跳得也太有點莫名其妙……」

此事說起來,頗有些古怪,原來這跳河者姓馬,是六旬的老人了,此次是伴隨著妻女,從烏法來北崇看苧麻文化節的。

為了苧麻文化節跳河?陳太忠只覺得尿道括約肌緊了幾下,我說,咱不帶這麼嚇人的。

事實上,這一家人也不是因為喜歡苧麻,他們是追星來的,馬老漢有一個獨生閨女馬芬,十幾年前,瘋狂地迷上了一個港九一個叫做安德福的藝人。

安德福自然是英俊帥氣的,國內喜歡他的女士多了,而此人影而優則唱,雖是唱功不佳,可名氣在那裡擺著,此次也來北崇演出,也是重量級的大腕之一。

這馬芬痴迷他多少年了,曾經數次專程參加他的演唱會,甚至追到港九,想求單獨會面而不得,馬家卻是因為她的追星行為,而傾家蕩產,馬老漢甚至連學校里分的福利房都賣了――他是一名教師來的。

馬芬在前一段時間,又去港九見偶像,原本的小康家庭,甚至連路費都湊不出來了,馬老漢為了支持女兒的夢想,毅然決定去賣腎,結果醫生一聽是這情況,好言把他勸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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