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四百二十九章 逼出來的潛力

我的治下,不許乞丐出現,是陳太忠一直以來的概念,尤其是現在的乞丐,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人值得可憐。

劉海芳隱約能感覺到這一點,所以她點點頭,「這一點是我疏忽了,請您批評。」

「尤其像這帶著來歷不明的小孩的,」陳太忠指一指那倆人,「想一想楊紫萱……遇到類似情況,強制收容之後,有必要的話,要聯繫警察局辦案。」

「還有,」陳太忠扭頭看向王媛媛,「協防員要動起來,乞丐,來一個抓一個,然後送到收容所,北崇不是乞丐的天堂。」

「明白,」王媛媛點點頭,很乾脆地回答,陳書記用這樣語氣說話,她絕對無條件執行。

「從現在開始,」陳太忠手一擺,「只要是在街上要錢的,不管有任何藉口,統統抓起來,你去安排……誰有困難,讓他們來找政斧!」

類似困難,找政斧求助,該出面的也是民政局,這跟強制收容一點都不衝突。

「要是和尚和道士呢?」難得地,王媛媛還有點冷幽默。

「讓他們找廟去,」陳太忠哭笑不得地一擺手,想一想,他又補充一句,「要吃的可以,要錢的絕對抓。」

「好的,」王媛媛摸出手機,開始撥打電話。

這個時候,劉海芳已經通知了民政局,她壓了電話走過來,「這樣收容,民政局的財政壓力會很大。」

這個邏輯,其實挺有市場,民政局把人收容了,是要花錢養的,民政本來就是吃財政的,錢又不多,再收容上一大堆人――還可能得花錢買車票把人送走,久而久之,這曰子怎麼過?

而且乞丐這東西,有時候挺討厭的,你收容了他,就算遣返了,你前腳走,後腳人家就回來了,根本是無用功,費事兒勞神的。

「這本來就是民政局的職責,還說什麼壓力?」陳太忠有點惱火,這年頭的人,都習慣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就不錯。

不過再想一想,他也曾經做過類似的抱怨,就懶得多計較了,「壓力大什麼?搞得好了,民政局甚至可以自給自足。」

陳太忠可是在南方,經歷過差點被收容,他甚至為此一怒殺人,那他自然知道,收容了的人,是被拿來當免費勞工用的。

所以他就要借鑑這個路子,他在南方那邊殺人,並不是說徹底反對這種思路,收容所把人收容回來,被收容的人就得自食其力――天底下就沒有免費的午餐。

陳主任當年的暴走,是因為那幫人肆意玩弄規則,還撕了他的通行證,而那邊更是借收容的機會大肆斂財――家屬去領人,都還得交罰款。

要是說收容制度本來就代表一種邪惡,這個政策就不可能出台,不能說它十全十美,起碼它是有管用的一面。

不多時,民政局長面色蒼白地趕到了,聽說陳書記為了街上出現乞丐一事震怒,他的腿肚子直轉筋――我了個草的,今天要完蛋了。

不過現在的北崇幹部都知道,被陳書記抓了現行,千萬不要辯解,先直接認錯,求個態度端正,然後再找機會,慢慢辯解――如果真有理由的話。

所以這位的態度也很好,先承認,坐視乞丐在北崇乞討,是民政局的失職,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請陳書記您批評我吧。

陳太忠也不批評他,就問他一句,「你知道這樣做不對,以後遇到類似的現象,打算怎麼處理?」

以後再有這種情況,我們就和警察合作行動,把人收容起來,該遣送的,就直接遣送,民政局長戰戰兢兢地回答,眼睛時不時瞥一眼自家的分管區長,希望能看出點什麼暗示。

他這個回答里,有意含糊了該由誰安排遣返,沒辦法,民政局那是真窮,要是大城市的民政局,起碼有個殯葬科,還相對能說得過去,但是在北崇,那也不用想了……

正經是警察局,最近兩年好過了很多。

「區里的警察已經很忙了,協防員就夠了,不過要是懷疑有人拐賣兒童,倒是可以找警察問一下,」陳太忠擺一下手,事事都要警察來管,這個是說不過去的。

然後他嘆口氣,「唉,你知道為什麼,我讓祝傑華負責舊路改造嗎?」

這個……神馬?民政局長好懸以為自己聽錯了,咱們正說乞丐呢,您扯上交通局幹什麼?

做領導的,就是愛瞬移啊,他心裡無奈,臉上卻還不能表示出來,於是恭恭敬敬地回答,「我想,應該是祝局長的能力比較強,以前沒有機會發揮出來。」

「你蒙對了一半,」陳太忠淡淡地發話,他現在是北崇當之無愧的老大,他認為對方是蒙的,那就是蒙的,沒有人挑釁他的權威,他也不怕說出來,「祝傑華這傢伙毛病不少,但是有一點,他願意積極主動地去做事,能力也強……可惜這樣的人,不多。」

還有一句話他沒說,但是大家都聽出來了――陳書記認為,民政局的主觀能動姓不夠。

民政局長也知道,自己就是規規矩矩做官的那種人,讓他像祝傑華一樣四處整么蛾子,他還真不適應,於是他深吸一口氣,「以後我要有些什麼想法,一定積極地向領導們彙報。」

他決定了,熬過這一關,一定要找祝傑華,好好地坐一坐,虛心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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