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正在進行的殺人案

從手提包的表面來看,這個款式格外普通,最多就是真皮的質感非常不錯。

不過在網站上某些網友分享的照片上來看,十五年前拋屍案的包裹實際上是布料製成的,而且其內是以塑料袋來裝的。

季禮看著皮質手提包,輕輕地用手指捅了一下皮包表面,他只碰到一片堅硬。

十五年兩個類似案件,第一個不同的就是裝屍體的手提包。

不過這個區別有可能是因為,酒店不希望潼關等人如此輕易地就將兩案混作一談。

畢竟布料製成的話,在潼關拎包時或許會有機會得到部分觸感的回饋。

季禮虛空一抓,一個黑色的口罩出現在手中,將口罩戴好,整理了一下手套之後,開始開包。

鐵質的拉鎖被開啟,一股古怪的味道就從那道小縫之內擴散了出來。

並沒有特別臭,也沒有很腥,但卻是一種說不出的味道混在一起。

季禮緊鎖著眉頭,將拉鏈完全扯開,裡面果不其然出現了一個純黑色的大塑料袋,就像商場那種購物袋一樣。

強忍著氣味,他將塑料袋翻開,那股氣味更加強烈,直到這一刻他才明白。

這是死亡的味道。

肉片與方慎言描述的幾乎沒有差別,就像是烤鴨店切好的碼盤一樣,格外整齊。

一片一片地摞成了數排,大部分都呈現著一種奇異的紅白色,有些純白、有些暗紅、有些半紅半白。

肉片的數量極多極多,密密麻麻地排列在一處,並且每一片的形狀以肉眼幾乎看不出區別。

如果季禮不是事先知道這是死者,他絕對會認為這是一道頂級廚師的極致刀工。

而擺在肉片附近的是三根手指,三根有些看不出是哪根的手指,上面沒有血,更沒有多少肉。

似乎這三根手指被經過了特別的處理,所以無法通過細節來辨認死者的情況。

只不過通過長短對比,季禮推測應該不是小拇指與大拇指,那麼就是三根中間部位的手指。

「給我一個電子秤,我看看斤兩。」

季禮沒有抬頭,他做到心無旁騖,不去思考死者被害時的情形,也就沒有了多少噁心感,對著頭頂的擴音器說道。

方慎言那邊闡述仍然沒有結束,他在等待著季禮的工作進行到一個合適的位置。

「多少?」

季禮將第一個手提包放置在電子秤上,看著上面的數字來回跳了幾次不再變化後,輕聲說道:

「6.89千克……」

季禮面色很平靜,他隨後意識到不對,緊接著將手提包拆開,把肉片和手指單獨放在秤上,最後的給出了結論:

「整袋肉片凈重4.75千克,手指另算。」

方慎言將伸出的脖子收了回來,又續上了一根煙說道:

「當時一共發現了四個拋屍袋,分別是三包肉片,以及一包頭顱和內臟。」

有了第一個手提包的經驗,季禮後面兩個包的查看速度就快了許多,果然如方慎言所說,剩下的兩個包內各有不同數目的肉片。

第二包除了肉片之外,還有兩根手指,經過查看應該是大拇指和小拇指。

但季禮不敢確定,這拼湊出的五根手指,是否就是屬於同一手掌。

第三包之中,也有將近5千克的肉片,並沒有手指,其中裝的是一整套的女性衣物。

但這個衣物,卻只是貼身內衣,並沒有褲子和外套。

也就是說,季禮和方慎言要拋屍的三個手提包中,並不具備十五年前那樁懸案具備的「頭顱」以及「人體內臟」。

季禮皺了皺眉,這是他發現的第二個和上次案件不同之處。

將拋屍袋整理好之後,季禮前往了衛生間好好洗了洗手,最後回到了會議室中,面對著方慎言坐下來。

「如果你說我們這次任務與十五年前那個殺人案是同類案件,甚至是同一兇手所為。

現在我們有兩個疑點:第一,拋屍所用的包裹不同;

第二,同樣是四個拋屍袋,我們手裡的三個的確可以對得上,但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麼明明十五年前可以四個包一同拋出。

但今天任務,我們卻要找到第四個拋屍袋,並交付給潼關等人。」

單單憑藉著十五年前的懸案,以及三個高度雷同的拋屍袋,季禮僅僅只能夠推斷出這些東西。

方慎言點了點頭,隨後給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一個疑點,有可能是因為時代不同,當時的拋屍袋現在很難找到,很可能已經絕版。

第二個疑點,也算不上疑點,最多是提供了未知的推斷思路。

十五年前懸案四個拋屍袋的情況,三個我們已經對上了,現在只差死者頭顱、內臟包括外衣沒有找到。

那麼就可以確定,我們要找到的第四個拋屍袋中,就應該是裝著這些東西。」

季禮聽後沉默了片刻,最終點了點頭,卻又搖了搖頭:

「事情是這樣解釋的,但我需要給你,也給自己提一個醒。

雷同,不等於完全一致,更何況我們是在做任務,要面對的是鬼,不再是人。

不能全盤代入十五年前懸案來參考,否則只會陷入先入為主的思維迷宮。」

方慎言對此一樣十分贊同,但片刻後他給出的回覆是:

「但我們現在必須要將兩個案子聯繫在一起,否則將查無可查。」

季禮沒有疑問,攤開手示意其繼續說下去:

「談談你最後一次見到穆念梅的場景吧。」

方慎言將煙盒推給了季禮,兩個人再一次吞雲吐霧,他將季禮的思維拉到了十五年前的夜晚。

「2000年的11月13日,時間我記不太清了,但天已經完全黑了,大概在晚間七點到八點之間。

那時的我十六歲,從補習班放學,於東陵路130公交站牌下車歸家。

東陵路那時是老城區,住的人多是老者,所以時間並不算太晚,我下車時卻已經沒有行人了。

本來下車後我沿路往下走三百多米就會到家,不過五分鐘路程。

如果我直接回家,根本不會見到穆念梅。

但當時有一件事情,卻讓讓我不得不在東陵路站牌下多停了十分鐘。」

季禮聽得入神,他不由得身體前傾,湊到近處問道:

「是什麼事情會讓你一個小孩子在夜晚無人的街頭,停了足足十分鐘之久?」

方慎言眼睛微微眯了起來,呼出一口煙,嗓音不自然壓低說出了一個讓季禮無比震驚的真相。

「因為,我撞見了另一宗正在進行的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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