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晝忽然想起一件事。

「鄭警官,」他看向鄭晴,「你知道哪裡有賣健身器材嗎?適合掙扎者的。」

鄭晴點頭:「我給你一個網址,上面的東西很專業,還可以定製,就是價格比較高。」

「多高?」

鄭晴瞥了眼被李淺夏摟著的錢,說:「你那兩萬塊錢,應該不夠。」

「這麼貴?4萬呢?」

「差不多。」

「李長晝!你想用我的錢?!是不是!」李淺夏摟著錢,虎視眈眈,一副要咬上來吸血的狠毒樣。

「錢全用來買器材,租房子怎麼辦。」李長晝沉吟著。

被無視的李淺夏踹了他一腳,然後更加戀戀不捨地和鈔票依偎在一起,活像即將分離的母子。

「我可以借。」楊清嵐輕描淡寫的語氣中,帶著在明城繁華地段有房的底氣。

「不用。」李長晝抬手,拒絕得很堅決。

他看向李淺夏:「只能動我們的老本了。」

「你想清楚,爺爺奶奶留下的錢,只夠我們用到大學畢業。」李淺夏說。

「錢很快就不值錢。」他回答,「用即將貶值的錢,鍛鍊自己,然後去掙將來的硬通貨遊戲幣,沒問題。」

「好吧,」李淺夏無所謂,「反正到時候沒吃的,住天橋下面,我可以吸你的血充飢。」

李長晝痛心疾首:「我們可以回村裡種地的啊,為什麼要住天橋?再窮也不能懶。」

購買器材、租房,都是之後的事,今天李長晝還有一件事要辦。

「鄭警官,能不能請你和我練練手?」

「練手?」正在喝水的鄭晴,疑惑地看著他。

李長晝解釋:「迄今為止,我一直用槍和其他參賽者戰鬥,但我覺得,遊戲很快就會進入肉搏戰,需要一個人幫我練練膽子,至少不害怕拳頭。」

「沒問題。」鄭晴想也沒想答應了。

「對了,」她又說,「既然要練,你們把匕首借我,拳頭練出來的膽子還是太小,如果面對有利器的敵人,還能冷靜思考,膽子就差不多了。」

李長晝看向楊清嵐,楊清嵐攤手。

「不會傷到我哥吧?」摟著錢的李淺夏,擔憂地問。

「我隸屬的部隊每天都有這樣的訓練,放心好了。」鄭晴沒當一回事,她可是精英。

五次心跳之後,匕首出現在楊清嵐手心。

鄭晴接過匕首,細細打量,寒光閃爍,鋒芒畢露,開有血槽。

她抽出桌上的《情人》,唰唰唰三下,刺、劈、抹,《情人》被分屍,切口快得能當紙刀子。

「好!比我弄丟的那把更厲害!」她忍不住讚嘆。

望著桌上的《情人》,李長晝感受到了壓力。

兩人從書店後門出去,是楊清嵐居住的小院子,院子天井種了一顆宛如華蓋的杏樹。

「準備好了?我會讓你受點小傷。」鄭晴笑道,她可還記得自己膝蓋被打斷的事情。

李長晝壓力更大了。

對方是訓練有素的特種戰士,手裡拿著鋒利無比的匕首,一不小心,不是身上多個窟窿,就是斷掉幾根手指。

他深吸一口氣:「來吧!」

話音未落,他搶先出手,一拳打了過去。

呼呼的風聲。

感受到拳頭力道和速度,鄭晴心裡一陣驚訝,但面對這一擊,她根本不用思考,本能地側身讓開。

然後迅速貼身而上,匕首在李長晝脖頸上一抹。

一來一回,像是李長晝自己把脖子遞上去,讓她割的。

李長晝右手中指與食指摸了下脖子,出血了。

如果剛才鄭晴用點力,或者換個地方,他現在已經被割斷血管和氣管,一命嗚呼。

「被打懵了?」鄭晴笑道。

「有點。」

「繼續!」鄭晴臉色一厲,匕首如大砍刀一般劈了過來。

李長晝心裡一慌,下意識閃開。

鄭晴又是一挑,匕首毒蛇似的追了上來。

躲著躲著,李長晝發現自己的反應很快,只要想躲,鄭晴很難命中他。

漸漸的,他冷靜下來,能以清晰地思路去觀察匕首,尋找反攻的機會

兩人在天井裡交手,書店裡,捨不得錢的李淺夏,和看店的楊清嵐,也發生了一樁小事。

李淺夏很敏感,哥哥沒發現的,她發現了。

「生氣了?」她看著楊清嵐。

「我為什麼生氣?」楊清嵐平靜地收拾被分屍的《情人》。

李淺夏沒說話,根據她之前來書店玩時的觀察,楊清嵐很愛惜書,特別是書店裡的書。

鄭晴這個當兵的,心裡只想著匕首,根本沒把一本書放在心上,就像一個人用新的水筆,下意識會在本子上畫幾條波浪線。

但對於喜愛潔凈的人來說,本子上多餘的筆跡,根本是污漬。

李淺夏明亮的眸子看著楊清嵐,忍不住笑出來:「你怎麼和我哥一樣,他真正生氣的時候也是這樣子,一聲不吭,問他,他也說沒事。

「你哥對你生過氣?」

「他敢!」笑著說完這句,李淺夏緩緩收起笑容。

「是我們父母走的時候。我記得自己當時哭得很厲害,但他坐在門口凳子上寫作業,一句話也沒說,爺爺奶奶問他,他也說沒事,語氣和你剛才一模一樣。

「我覺得以後你們兩個要是吵架,肯定不得了,家裡悶得跟暴風雨來之前一樣,還得靠我這顆小太陽來勸架。」

「我為什麼要和他吵架?」

「嘿嘿。」李淺夏不回答,繼續往下說,「爸媽走後,過了幾天,我問他,爸爸媽媽什麼時候回來?」

「他說不會回來了?」楊清嵐猜測。

「嗯,不過說這句話之前,他還做了件事。」

李淺夏陷入回憶。

「我們村裡有一個廢棄的鋼鐵廠,小孩子把那裡當秘密基地和遊樂園,那天他帶我去翻進去,撬了裡面的下水道鐵井蓋,賣了十幾塊錢,給我買一堆零食。

「就在我開心吃零食的時候,他跟我說,那兩個人永遠不會回來了。」

楊清嵐將分成幾塊的《情人》清理乾淨,放進垃圾桶。

像是為了活躍氣氛,李淺夏得意地說:「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喜歡讓哥花錢給我買東西。」

「真的嗎?」

「哎呀,真的真的,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楊清嵐笑起來,忘記書的事,她想像著李長晝在門口做作業、帶著妹妹去撬井蓋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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