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救世主和最後的火種?

白夜的第二波操作不是再弄出一些鬼或者怪物了。

而是要幫普通人直接進化,成就超凡之路――嗯,至少白夜本人是這麼說的。

因為《世界基礎武學》推廣的關係,現在的社會跟以前比,還是有了一些變化。

大部分普通人最多也只是感覺到,身體似乎比以前好了一些。

還是朦朦朧朧的那種感覺。

而少數的天才,已經有了那麼一些武俠劇中層人物的感覺。

受益最大的國家,自然是華夏,還有有著相似文化傳承的周邊國家。

其他文化迥異的國家,就進步艱難了,要先找相關專家團隊,把武功秘籍翻譯成熟悉的語言文字。

然後再進行修煉。

難度提升了不止一星半點。

對於這種,白夜當然不會去在意。

這一次的第二波操作,也不是針對於那些「落後地區」的,白夜只是隨機地選擇了一些人,當起了送禮老爺爺。

「這裡有點眼熟啊,老闆。」

第一個目標的家中,尼祿開口說道。

「當然眼熟,這是任歌的家裡,這個小子難道真的是傳說中的主角,上次精心挑選,他是合適的目標,這次完全隨機,居然又是他。」白夜開口說道。

這位任歌小朋友――也不算太小,就普通青年的普通年齡。

他是一個阿宅,智商忽高忽低,曾經做出了讓白夜驚訝的舉動,比如面對「主神邀請」想到了關掉電源試試看。

也做出了讓尼祿很無語的舉動。

例如在一個看上去很危機四伏的情況下,摸著自己的良心位置上的「贅肉」淚流滿面半個小時。

任歌有過一段時間的女裝經歷,甚至還當過主播,主要得益於娘溺泉。

現在娘溺泉的效果當然已經消失。

任歌又變成了那個普普通通的阿宅。

不過他以前發的帖子,卻成為了一些人的「膜拜對象」。

要知道,現在的地球可是鬧起了鬼災,在此之前,出現個主神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可惜,類似的帖子其實很不少。

故意忽悠人的還有帶點玩笑性質的都有。

任歌以前的帖子,也只是其中一員,沒有真的引起什麼注意來。

對此,任歌則是非常不滿,他知道自己經歷的事情都是真實的。

「曾經有一份成神的機會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後悔莫及。」任歌對著電腦喃喃低語著電影裡面的改版台詞。

「老闆,真的選他嗎?」尼祿直接用上了權能代行者的心靈溝通。

「說不定會給我們帶來什麼驚喜呢。」白夜說道,「去吧,老規矩,打暈他。」

尼祿悄無聲息地來到了任歌的身後。

堂堂惡魔獵人去打暈一個阿宅,肯定是殺雞用牛刀,任歌毫無反抗地就「被暈」了過去。

白夜的權財之杖出現在手中,一個光球從裡面浮現了出來。

沒有耽擱什麼,白夜直接把光球塞進了任歌身上。

「行了,走吧。」幹完了這一票,白夜走得乾脆利落。

能力就是商品,把商品白送給別人,對白夜來說,是全新且糟糕的體驗。

他白夜什麼時候虧過?

就在今晚。

當然,這種虧是暫時的,是為了推進權財值的影響。

白夜打算用交易來的變種人能力製造出一批「超能力者」――能力吊不弔兩說,至少可以體現出不同於常人的變化。

各國不可能不注意到這一點。

然後白夜再出來忽悠,表示這是因為文明之敵進一步臨近,整個人類文明開始自我進化的標誌。

世界從此不一樣,災變將至,人類進化之路開啟!

變革將至,你們還不趕快把錢換成權財值購買「超時空交易閣」的商品,在大災變浪潮之中搶得先機。

不至於在未來被淘汰。

落後一步以後就是落後百步!

現在領先一步,將來就是人上人,無上王者!

超時空交易閣全面為了應對世界變革,清倉大甩賣,每件商品九點九折。

花費一百點,等於賺取1點權財值。

花費一千點,等於賺取100點權財值。

一萬點就是賺1000點,一百萬就是賺1萬點!

還在等什麼?

花的越多,賺的越多!

交易閣閣主馬上就要虧成世界首富了――不是,是馬上就要徹底破產了。

白夜連以後的「廣告詞」都已經準備好了。

為此,他現在不得不虧一波。

「這些原本都是錢啊。」白夜感嘆了一句,讓尼祿打暈了下一個目標。

另一邊,任歌從昏迷中醒來,有些茫然地雙手撐住地面,看著四周。

他怎麼昏迷過去了?

難道宅太久真的得病了?

很快,任歌聞到了一陣焦糊的氣味,低頭一看。

他的雙手不知什麼時候變得赤紅一片,好像是烙鐵一般,在地板上留下了兩個焦黑的手掌印。

任歌大叫了一聲,猛地站了起來。

雙目呆滯地看著自己的雙手,任歌臉上的震驚表情凝固著。

良久,他才開口說道:「我這以後,要怎麼擼――」

「老闆果然是對這個人當初要關電源,破了他的『裝神弄鬼』一事,耿耿於懷。」看著D通過微型電腦傳回來的畫面,尼祿在心裡暗道。

拍攝自然是通過任歌擔任主播時期的攝像頭。

他家裡的電腦對D來說是不設防的。

白夜給任歌的能力,是一種讓雙手變得赤紅,擁有高溫的能力。

光從這一點來看,其實還算得上是尚可的戰鬥能力了。

但是,這個能力極難控制,雙手一直保持在高溫狀態,對於主人來說就相當不友好了。

大部分東西,都只能稍微觸碰一下。

幾乎可以算是費掉了自己的雙手。

不僅如此,就是算碰到自己身上任何一個部分,也會被雙手的高溫灼傷。

雙手之間,還能夠互相傷害。

現在的任歌,別說是擼了,就連滑鼠都不好去碰,塑料對於高溫的承受力可是很低的。

站在原地沉默思索了很久,任歌以最快的速度翻出了一桶泡麵,熟練的用冷水泡好。

雖然這些年因為外賣的普及,任歌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吃過泡麵了。

但是「身體記憶」並沒有消失。

兩隻手不斷拖著泡麵桶的底部交換著,任歌看著泡麵一點一點被泡開。

「事實證明,單身30年之後,就會獲得FFF團大魔法師的能力,灼熱之手,可以燒開泡麵,那麼,問題就在於,這個能力要怎麼控制呢?」

任歌喃喃自語,陷入沉思。

同樣,陷入沉思的還有尼祿。

他覺得,現在世界上的正常人,真的已經不多了。

――――

從非正常人類研究中心出來的白夜,繼續帶著正常人尼祿幹著一般正常人幹不了的活。

花了幾天的時間。

白夜陸陸續續地把各種各樣勉強算得上是「能力」送給了一群人。

接下來,就是等待事情發酵了。

廣告詞都已經準備好,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端倪很快就出現,在原本就鬧了鬼災的情況下。

一些變種人的出現,很快就引起了注意。

「白夜,這些人到底是怎麼回事?」張忠找上了白夜。

自從文明之敵影響,世界變革之後,白夜時不時消失已經成為了常態。

這樣的常態,讓張忠很不安。

還是那句話,這就跟大地震之前,動物異常是一模一樣的。

連白夜都各種失蹤,世界真的要完啊!

好在白夜的「交易閣網店」還在,無限交易山的店鋪也在正常經營,讓張忠等人心裡安穩不少。

「哦,進化吧?」白夜當然不會直接拋出廣告詞,只是用淡定的語氣說道,「面對毀滅整個文明的敵人,整個種群,因為來自於生物的本能進行反抗。」

「產生各種異能,不斷進化,也算是反抗的一種吧。」

「咦,那你豈不是第一個異能者?」張忠突然說道。

「不,我覺得我是救世主,最後的火種。」白夜一點都不介意往自己臉上貼金。

張忠張了張嘴,竟然覺得這話非常有道理。

仔細想想,文明之敵靠近,「文明意志」進行自救。

白夜就是第一個異能者,能力是是時空穿梭,所以他可以前往那些看似存在於幻想中的超凡世界,帶回來很多東西。

促進人類的進化。

如此一來,白夜就是被文明意志欽定的救世主。

至於最後的火種,也很好理解。

就算對抗文明之敵失敗了,白夜也可以離開。

留下最後的火種,保證文明不會斷絕。

已經不是第一次覺得白夜的話無法反駁的,但是這一次張忠怎麼都覺得難以接受。

真的有文明意志的話,求求你睜開眼睛啊,為什麼你選個精神病當救世主?

「我們,是不是要為你建造一個諾亞方舟?」張忠穩定了一下心神,問道。

如果事情真的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讓白夜帶著文明的傳承離開,也是最後的辦法。

「不用,還沒打呢,你們就先慫了,怕個毛!你們支援我八百發核彈,如果我發現了文明之敵本體在什麼地方,就丟過去剛正面,人類永不為奴!這就是斯巴達!」白夜咆哮道。

張忠默默地遠離了話筒。

白夜的話聽起來不太靠譜,但是――似乎把世界庫存的核彈都丟給白夜,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都什麼時候,還玩核威懾?

退一步講,白夜一個人都能搞得世界大亂,秩序崩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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