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您找我們沒用,又不是我們接待的!(求月票)

系統到底死沒死周毅不知道,但他知道,這次,得好好搞一搞。

當然,按照方大狀的說法,如果對方接受退一賠三和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那肯定都不用起訴。

而且他讓周毅也要記住這一點,起訴是手段,是方法,是迫不得已之後的路。

而不是遇到什麼事只想起訴,這種思路是不對的。

當然,對於現在的普遍情況,方大狀也明白,你好好說話,人家真的會不聽。

所以現在起訴多點其實也能理解。

看著方大狀哼著歌離開,周毅也起身離開咖啡館,差點剛剛就沒憋住。

自從他知道了周欣然那個「猛男周」的帳號名字,看了對方的黑歷史之後,現在面對周欣然,真的是憋不住想笑。

那種非主流氣息,和那種裝路人的感覺,再和面前周菜鳥一本正經的樣子結合起來,真的不要太刺激!

幸虧他周毅是受過專業訓練的,就算這麼好笑,也忍住沒笑。

一路開車回家,就在外面吃了飯,也不上樓,隨便再院子裡遛彎。

再次看看小區環境,挺好,養狗的人都牽了狗繩不說,很多養中型犬的人家都給戴上了狗嘴套。

不錯,那位何經理的工作是做的真好。

正所謂日久見人心,起碼何經理在他這的感覺很不錯。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慢慢的小區院子裡的人越來越少,而周毅也越發感覺無聊。

看著面前又一對情侶走過去,周某人開始認真考慮一件事,自己要不要找個女朋友。

他是不想找的,他覺得女孩最麻煩了,但是在這種孤單寂寞的夜裡,好像需要一個溫柔的女孩子來慰藉一下。

算了,順其自然吧,現在來說是真的不想找。

一夜的時間就在周某人的美夢中過去了,第二天上午,周毅開車直奔機場。

他父母今天回來。

機場接機口處等了大概二十分鐘左右,便看到了父母的身影。

「爸媽,這裡這裡!」

十分鐘後,一家三口已經坐到了車上。

「誒小毅,咱們現在不是回家嗎?」

卻是周父記憶力比較好,看出來這好像不是回家的路線。

「沒有,咱們先不回家,爸,你們這趟出去可是玩的不開心吧,說好的純玩團改成了購物團,導遊還不給你們好臉色。」

「咱們得去找他們要個說法!」

周毅一邊開車一邊笑道。

「要個說法?」周父周母其實和很多人的性格一樣,聽到這裡便有點擔心道:「要不還是別了吧。」

「我們其實也去了很多景點玩,也沒什麼事……」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還是息事寧人的多,或許當時氣的都要爆炸,但回過神來,想想也就算了。

周毅搖搖頭道:「媽,你和我爸不用管,咱們花了多少錢就得接受什麼樣的服務。」

「說好的純玩團還帶去購物,還非得讓買,不買就要被陰陽怪氣地嘲諷,這是在幹嘛!」

聽到周毅這麼說,周母也想到了之前交的錢,也就不再說什麼了。

這次都有點找不到地方,開了導航,這才來到了那家被叫做「行天下旅行社」的門口。

開門下車,周毅一馬當先,黑著臉進了旅行社,身後的周父周母對視一眼,隨即跟了上去。

兒子長大了,當父母的就是要在背後支持他,哪怕是不理解也要支持。

幾分鐘前周母還在打退堂鼓呢,但是現在,一旦發生爭吵,周母又是沖的最快的那個!

沒什麼原因,那是她兒子。

裡面已經有人走了出來,是個穿著西裝的年輕人,看到周毅三人頓時笑道:「歡迎光臨行天下旅行社,先生您是要出去玩嗎?」

「不是玩,是有事找你們,你們店裡那個叫周曉曉的銷售呢?」

周毅看著年輕人問道。

周曉曉?李慶猶豫了一下:「先生,您到底是來幹嘛的?」

我來幹嘛的,要十斤寸金軟骨,細細地切做臊子,不要見半點肉在上面……

額,當然不會這麼說。

「你能做主嗎?你能做主的話我就說了,大概是十天前吧,我父母在你們這裡報了個團。」

周毅說著拿出了合同,繼續說道:「當時我們可是千叮嚀萬囑咐,不怕花錢,但是一定要報純玩團!」

「你們給的承諾也是純玩團,結果呢,去了就把人往購物店裡拉?還非得買玉石?」

周毅的一連串問話如同連珠炮一般,轟的李慶有點反應不過來。

「等等,這位先生,那個,你們是來說之前的團不滿意是吧,這個,這個不是我們負責的。」

李慶在那裡解釋道:「先生,還有叔叔阿姨,你們先坐,我來給你們解釋一下,購物之類的事,那真不是我們管的。」

讓周毅三人坐下,李慶繼續說道:「這個是您不了解我們旅行社的機制,我們只是組團社。」

「我們只負責將大家送到那邊,具體的服務是漢南省那邊的地接社做的,如果您覺得服務不滿意,可以直接在漢南省那邊的旅遊管理部門投訴。」

「您現在找我們,這個,這個是不太對的。」

李慶努力在解釋,正如之前說的那樣,現在其實很多人都不了解一個旅遊產品的具體情況。

這裡面會有批發商,他們負責交通,然後與各地的地接社合作,將餐廳酒店,旅遊景區等等進行打包,然後形成一個旅遊產品!

然後這個旅遊產品會交給各地的分銷商進行分銷,這些分銷商就是組團社。

組團社就是直接面對客戶的銷售商。

為什麼要這麼操作,原因很簡單,旅行社不能跨地區招攬業務。

而且這麼打包,因為量大,不管是交通食宿,還是旅遊景區,都會有優惠。

聽到這裡,周母也在周毅身邊小聲說道;「之前團里有人也這麼說過,說我們回來投訴沒用,因為不是他們服務的……」

周毅聞言搖了搖頭,打斷了年輕人的滔滔不絕:「兄弟,別說這些,我確實不懂你們的旅遊產品怎麼運作。」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父母是在你這裡,和你們這個行天下旅行社簽的合同!」

「咱們國家自古就說,冤有頭債有主,我不知道你們和別的什麼地接社是如何合作的,我只知道是和你們簽的合同。」

「那現在服務出問題了,我只有找你們!」

如果按照對方的說法,自己還得去找漢南省的旅遊部門投訴,而不是找京州的。

因為他們這個旅行社並不負責接待。

而在那邊就更複雜了,到時候扯皮一大堆,所以周毅直接就來找這裡。

我就認定是這裡,在這裡簽了合同,我管你和其他旅行社的轉包分包之類的,我就認準是你!

這一點方大狀都懶得提。

很多現在市面上的服務機構,不單單旅行社,其他的也是,層層委託下去,到了後面讓你一個服務接受者去找他們委託後的服務商。

這肯定不行,我和人家沒有半毛錢關係,我只知道我是和你簽合同的,就找你!

李慶有點無奈道:「不是啊先生,咱這,這不能不講道理對不對,我們又不負責……」

「那不關我的事!」周毅很是嚴肅道:「我再說最後一遍,你們和別人的委託那是你們的事。」

「所以你叫你們能負責的人出來談吧。」

「這位先生,我們旅行社也做了這麼多年,這沒有您這麼辦事的,您這是賴著我們了啊,都跟您說了得找地接社,我可以給那您他們的聯繫方式和地址。」

李慶依舊在那裡辯解道。

「而且也不是您自己說什麼就是什麼吧。」

周毅將手機打開,找到了之前的視頻。

「我這裡當然有證據,非得讓買東西的證據,還有導遊陰陽怪氣的證據,以及,這裡的合同!」

啥玩意?看著面前一堆的證據,李慶傻眼了。

不過他還是說道:「這我無能為力,先生,這個確實不是我們管的。」

他現在感覺這個年輕人就是來找茬的。

「所以,你把你們說了算的人叫出來,當然,不叫也行,我會採取法律措施來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這裡周毅說話很隨意,他自然不怕被說成是敲詐勒索。

原因很簡單,回頭看看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再對比現在的情況,很容易就能明白敲詐勒索和正當索賠的區別。

「法律途徑?怎麼,說了半天還是打算要錢,我還是那句話,你們找錯人了,我們不負責這件事。」

「而且我們領導不在。」

「行我知道了。」

周毅點點頭,站起來轉身對著父母道:「走了爸媽,回家吧,沒什麼好說的了。」

原本以為會在退一賠三和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上出現矛盾,萬萬沒想到人家連一點責任都不擔。

這下子輪到李慶有點懵逼了,他之前覺得對方就是來要錢的。

對於旅行社來說這種情況不要太多見,衝動到當場罵人的都有。

所以他原本已經做好吵一架的準備了。

結果沒想到如同一隻拳頭打在了棉花上,人家壓根沒想著和他吵架。

眼看著三人就要走了,李慶覺得還是和經理說一聲比較好。

撥通電話,開始彙報情況。

「上周的團?投訴不少,你先問問他們要什麼賠償吧,如果少點就給了。」

經理髮話了,李慶便趕忙出門叫住了周毅一行人。

「那個先生,我剛剛請示了我們領導,他問你們是想怎麼賠償才行?」

正打算開車的周毅聞言回過頭來看著李慶道:「怎麼賠償,退一賠三,外加精神損害賠償!」

啥玩意?

退一賠三他知道,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的東西,但是精神損害賠償是什麼?

「不是,先生,我們現在是很有誠意地和您問呢,退一賠三都不可能,我們已經提供了服務!」

「還有,我們怎麼弄了就得賠精神損害啊。」

「您這是根本沒打算談吧!」

周毅聞言搖搖頭道:「我其實是很想談的,但看情況你們不想談,怎麼,都作出消費欺詐行為了,退一賠三有什麼問題?」

「你們的導遊因為我爸媽不買東西,在那裡罵成那樣,要精神損害賠償不對嗎?」

李慶搖搖頭道:「先生,您不要說這些,導遊不是我們的,我們是本著良心,準備好好談。」

「但您這樣,那還是算了吧。」

都不用彙報就知道經理那肯定過不去,退一賠三還外加精神損害賠償,這是把我們當凱子啊!

「那就算了,那個我們先走了,再見!」

這銷售從始至終都很客氣,不像是之前那些人一樣動不動就爆炸。

周毅當然也客氣,但是對方客氣並沒有解決問題,所以該做的還是要做。

眼看著周毅三人開車離開,李慶掏出手機和經理彙報,果然,經理在聽到條件之後直接炸了。

「退一賠三還不夠,還精神損害賠償,咋有那麼大臉呢!」

「行了,你忙你的,這事不用管。」

經理說話了,李慶也是點點頭,以前來找旅行社麻煩的人也不少,報警的更是不少。

但是這事確實不關他們的事。

周毅並沒有回家,而是帶著父母來到了方大狀的律所,簽合同,交錢。

這個案子,父母才是委託人。

方大狀起訴,那叫一個馬不停蹄,在做好證據固定之後,便直接去了光明區法院。

這種案例寫出來看著覺得很容易,但其實沒有那麼容易。

適用退一賠三,是要發生消費欺詐行為。

而消費欺詐行為,也是要符合相應的規定,不是說你覺得咋樣就咋樣。

主觀方面,客觀方面,以及結果,都要符合規定。

光明區人民法院,方大狀依舊是輕車熟路。

將相關材料遞了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完頓時詫異道:「方老師,違約責任退一賠三的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同時主張嗎?」

說完之後自己也反應了過來:「哦對,民法典里新的規定,誒方老師,你從哪裡找到這麼經典的案子?」

「嗨,我就是隨便遇到的。」

工作人員笑道:「您這案子要是贏了,這估計會成為今年最高法以案釋法的經典案例之一啊。」

話說完,便看到方大狀的笑容都掩飾不住了。

「那倒沒必要,真沒必要,我就是單純想讓大家了解一下新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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