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對方非但沒有刪文章,還想和我打官司?(二合一))

說真的,有那麼一瞬間,周毅還真覺得網上這些人像是知道自己有系統一樣。

這配合的太好了!

自己正想著如何把其他電視廠商拖下水呢,結果沒想到,人家直接送了助攻。

頗有種當初大數據殺熟的時候,程度阿黃和小藍以及小滴互相拖著下水的感覺。

不過仔細想想好像也沒什麼問題,市場就是這麼個市場,大家都在內卷。

同樣的一一個問題,憑什麼我就要被你較真,其他人就不用呢。

周某人覺得自己找到了答案……雖然並不清楚這個答案是不是正確的。

相比之下,他還是更加關注晚上其他的言論,比如某位法學專家第一時間發布的文章:以如此方式來提起訴訟,究竟是依法而為還是譁眾取寵呢?

這代表著網上的另一種意見,那就是,電視的開機廣告收益,並不能屬於用戶。

因為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這就是民事方面的好玩之處,其實相對於刑法來說,民法上的很多問題,尤其是隨著科技發展後出現的新事物,都是沒有具休規定的。@精華\/書閣·無錯首發~~

因為法律永遠是滯後的,它不可能制定的時候就料到以後的科技如何發展。

刑法有著基本的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但是民事法律關係方面,如果別人一定要你法院就一個問題來區分清楚了,那你是必須要給一個結果的!

而且,誰有理誰沒理,事實證據,法律依據都得寫的清清楚楚。

這裡面就要看雙方律師的發揮了。

「方大狀,我覺得氣氛都烘托到這裡了,那就順水推舟告了吧,你說呢?」

「告,一隻羊也是放,兩隻羊也是趕。」

「那位教授您認識嗎?」

「當然認識,當初在一次會上,被我懟的快哭了,結果這有日子沒見,又覺得自己行了,暫時不用理他。」

「等我空出嘴來好好的和他講講道理!」

兩個人在電話里嘿嘿笑著,讓律所辦公室里的周欣然感覺渾身都起雞皮疙瘩。

這倆真的是絕配……

反正周欣然算是發現了,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能像方大狀一樣,學識淵博不說,還熱衷較真。

更沒有一個人能像周毅一樣,能為這種莫名其妙的較真提供支持

只能說,王八看綠豆,對眼了。

「我現在就去公司,看看員工們家裡有沒有其他品牌的電視機,有的話就中獎了。」

世面上依舊存在開機廣告廠商的還是有不少,至於說案例,那不用擔心。

騰達這麼多員工呢,隨便就能選出幾個幸運兒。

掛了電話,周毅便直奔公司。

他不需要去回應什麼,沒必要,做了之後,大家自然就會知道他的回應了。

雖然方大狀說不用搭理,但童教授這裡的支持者還是有不少的。

他和方大狀走的不是一條路,是全職的大學教授,自然就有了不少的學生。

這會兒眼見得老師都公開發文了,那做學生的必須得支持!

不管你信不信,現在的學術圈子也是各有山頭,而且文理科真的有很大的區別。

理科,不管數學物理化學,那都是很客觀的東西,哪怕是要水論文,也得有內容。

文科嘛,就算是法律方面,那具體如何,就得看情況了,對於研究生來說,他們的老師就是那個天……

於是這會兒有一些律師或者是教授都出來搖旗吶喊。

「我認為廣告費用並不應當屬於用戶,這樣的起訴沒有任何意義,既然現有的標準能被大部分人接受,那就應該成為約定俗成的東西。」

這麼多教授學者出來支持,再加上他們各自的學生。(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四章對方非但沒有刪文章,還想和我打官司?二合一

,你還別說,造成的輿論真的很大!

但就在此時,大學辦公室里,童教授的臉色很不好看。

因為他都已經發動這麼多的人幫忙說話了,也造成了這麼大的輿論,那個方許鏡居然一句話都不說!

甚至很多人還在他的評論區嘲諷,說他有本事不要在網上打嘴炮,既然覺得不應該,那就去當面鑼對面鼓的干一仗。

網友們這麼說,一方面是出於看樂子的想法,另一方面就是覺得,你連和對方正面乾的想法都沒有,那你還敢說自己發的東西定是對的?

頗有一種你連**都不敢,還好意思說愛她的感覺。

大學裡的法學教授能不能兼職律師,答案是可以的,律師法有著明確規定。@精華\/書閣*首發更新~~

很多知名大牛都是高校的教授,比如我們很多人都熟悉的那個法外狂徒張三。

他同樣是兼職律師,而且到現在你也可以在帝都律協那裡查到其執業信息一切正常。

同樣,大學教授兼職律師,也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張三是這樣,童教授也是這樣。

所以理論上來說你是可以讓法外狂徒幫你打官司的,但這只是理論上……

「什麼?周總您要調查一下員工們用的電視品牌?是和網上那些言論有關嗎?」

全總經理真的是極其合格的工具人,老闆需要他的時候他可以什麼都知道,但是在平時,他就是什麼都不知道是……

「哦你知道啊,那我就不用麻煩了,去調查吧,都調查清楚了,然後問問他們願不願意配合起訴,當然,咱們公司都是自願的。」

騰達從來都不強迫,一切自願。

辦公區,一堆員工在忙碌著,袁建華還是和以前一樣,興致很高。

在騰達他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所以周總說什麼,那就是什麼。

結果正在此時,工作群里有了通知。

「電視型號?有沒有開機廣告?」

這倒是把他問住了,結婚自然是要買電視的,只是自從買了之後,還沒開過呢。

不過沒事,一個電話打給了正在家裡的母親,很快就有了結果。

巧了不是,也是市面上的一個大品牌,也是有開機廣告的,只是時間比較短,十五秒。

但跟著周毅的時間長了,大家都有想法,十五秒那也是廣告。

不用說直接報上去。

兩條小錦鯉是租房的,詢問之後得知,老家的電視也算,租的房子裡有電視也算……

吳秋靈看著身邊的方小瑩道:「這次周總是要在電視行業搞一波大的啊。」

方小瑩頭也沒抬:「周總哪次搞得不大,這還沒人進去呢,算什麼大啊。」

「而且誰讓他們說的,說周總只敢和小公司較真,那海立聽了都要打人好不,這牌子不小了!」

吳秋靈想了想也是,一個減肥藥最後居然搞成了販賣壽品案件,這踏馬就算她倆這當事人都覺得離譜。

小錦鯉上報,保潔阿姨上報,財務大姐上報,騰達方面對於這種事從來都不含糊。

因為大家都想看周總較真

那平日裡被各大廠商PUA這麼多,能看到有人反抗,總是覺得很舒服。

數據信息匯總,經過賀玲的仔細篩選之後有了結果,把目前有開機廣告的一共十八家大大小小的廠商都給囊括了。

電視品牌當然不只有這些,只是部分品牌人家的優勢就是沒有開機廣告

那沒問題了,將所有的資料發給方大狀,然後和這些有這些電視的員工們都說清楚,需要他們配合進行證據收集。

當然,根據一貫的原則,都是有獎勵的。

反正這個支出是可以由系統來出……

又是同意的事,周總幫著我們***,而且還給我們獎勵,就這樣的老。(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四章對方非但沒有刪文章,還想和我打官司?二合一

板,真的哭死……

律所,方大狀收到了資料,隨即喊道:「欣然,欣然,把現在所里沒事的人都喊過來,有任務!」

都是由操作規範的,方大狀自然不需要挨個去弄。

周欣然很快把律所的律師們都喊了過來。

「材料一會兒給你們發下去,還是那位周總的活兒,所以不用我多解釋,懂得都懂。」

這真的是懂得都懂,辦公室里那些經歷過之前快遞案的都已經眼睛開始冒光了。

雖然那次大夏天一堆人幫忙調查,又熱又累,但是在酬勞方面,那位周總真的講究!

所以只要是那位同總的案子,大家都是搶著乾的!

沒有麻煩,給錢痛快,誰不喜歡這樣的甲方。首發更新@

沒說的,各自拿了資料後就嗷嗷叫著開始聯繫自己的目標。

證據都是一樣的,開機廣告公證這些。

可以這麼說,正常人是不會去做的,哪怕是這樣另闢蹊徑的方式!

以前肯定也有律師想過,但沒這麼做,因為不值得。

廣告商對標的是電視廠商,一台電視的廣告收益本身就沒有多高。

不過同被和方大狀是不在意這些的,用周某人的話說,我從來不喜歡錢,我只喜歡講道理。

方大狀這邊開始緊鑼密妓地收集證據,另一邊,網上的輿論也影響到了其他那些電視巨頭。

其實現在的智能電視廠家基本上也都是智慧型手機廠家,對於那些大公司來說,智能電視,可能只是其中一個業務板塊而已。

但這年頭誰也不願意惹麻煩。

樂想電視,創造電視等等,一些電視廠商的高層已經想罵人了!

這可不是以前,沒人知道阿毅的秉性,現在誰都知道,被他盯上肯定是要和你講道理。

尼瑪非得拖我們下水是不是?

沒有辦法,輿論真的太沸騰了,電視開機廣告,這就和大數據殺熟這樣的事一樣。

對於個人來說,事情都不算大,忍一忍其實就過去了,只是心裡會不舒服。

也因此,很多人都想過要較真,但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沒辦法較真。

現在終於看到有人站出來了,那根本不需要猶豫,我沒辦法一起較真,站在後面助助威還不行嗎?

各大廠商不斷地被艾特,沒有開機廣告的直接坦然聲明,本品牌的智能電視沒有任何開機廣告。

而有廣告的就麻瓜了,想了半天之後,有廣告的電視些電視廠家都開始回應。

嚴正聲明:近日我司發現有帳號發布「樂想電視就是廣告機,強制看廣告」等信息,誤導用戶,嚴重侵害我公司聲譽,特此聲明如下:

我公司旗下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均可關

反正就是說,我們的開機廣告都是可以關閉的,但是需要你們來聯繫售後。

這話聽著肯定沒毛病,你看我們讓你關了。

但這年頭大家都不是傻子,聲明歸聲明,誰要是真的將這東西當真了,那就

某些帳號交易平台還聲明說找回包賠呢,你看看被找回後想申請賠償之時那個程序吧……

直接會讓你失去理賠的想法。

現在,大家更想知道的是,阿毅到底搞不搞!

海立電視這邊還在想辦法,開庭公告是提前三天出來的,所以也意味著,三天之後肯定是要開庭審理。

帝都網際網路法院起訴,這連管轄異議都沒辦法提

哪怕是根據最高法新發布的管轄司法解釋也沒辦法提,人家直接一步到位。

拖是沒辦法施了。聯繫網際網路法院的辦案法官想走調解,然而辦案法官在聯繫了阿毅之後還是之前的反饋。

這根本沒辦法答應!

這一刻,馬鵬總算是想到了。(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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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之前程度那些公司都沒有和那個周毅調解。

因為真的沒辦法調解!

這裡面牽扯那麼大的利益,不是說放棄就放棄的。

而且他們和廣告離之間都是有合約的,平白無故就撤銷廣告,那違約金就不少。

有那麼一瞬間,馬鵬都想直接讓那個周毅人間蒸發了!

物理意義上的消除你,看你還能怎麼辦。

但很快將這種想法按捺住,沒到那個地步呢……

輿論已經徹底亂了,海立公司請的水軍根本沒辦法操作。

這會網上早已經不是在說什麼,而是在宣洩情緒,大家都因為這個事憋了好久,那有個口子了肯定往死噴的。

直接都是AOE,網上的人只要開始宣洩情緒了,那可不管這些,反正逮住個電視品牌就各種噴。

整個網絡都亂成了一團。

好在法務總監說贏面很大,正要和法務總監再聊聊的時候,對方來了消息。

「那個很有名的童教授,想做我們這個案子?」馬鵬一臉懵逼道。

這個教授他倒是知道的,在網上很有名,也算是一個網紅教授。

這也是近些年來經常有的,一些大學教授在象牙塔里不斷地發表自己的看法。

某些經典的專家建議,其實專家就是這些大學教授。

「你的想法呢?」馬鵬想了想還是問道。

法務總監百接道:「馬總,那可是童教授,咱們國內有名的法律專家,正常情況下根本請不到!」

「這次之所以會想接案子,好像是網上都在說讓他有本事就去打官司……」

馬鵬無法理解,這樣-個教授,居然因為網上的言論就要出山打官司?

不過既然法務總監都這麼說了,那肯定是沒問題的。

「行,那就讓童教授來吧!」

一邊是知名的專家,另一邊只是有點名氣的律師,優勢在我!

……

林城,關雁夜班結束,頂著疲意的身休回家。

坐在公交車上,手機掏出來就找到了之前的那個什麼童教授,然後習慣性的要開嘲諷。

你沒看錯,網上那些樂子人,裡面有好多都是周某人的觀眾……

現在可不是以前了,以前你頂著一個專家的名頭,那大家見了都會對你很高看。

但現在,專家這個名字都被弄臭了……

於是大家就開了嘲諷,你看你在你的文章里各種舉例論證,說廣告費用不應該歸用戶。

但人家方老師起訴說應該歸用戶,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你們倆都是大牛,那正常來說你們必須得打一架。

只不過大家都是文明人,那就用專業的方式來決定誰對誰錯。

扯淡誰不會,要拿出本事來讓大家信服!

關雁隨手就是一段話,什麼「大教授還會怕一個小律師?」以及「是男人就剛正面」,結果剛剛發出去就發現,這位教授有了新動態。

「已經接受海立公司的委託,成為案件代理律師?霧草,玩真的!」

關雁一臉懵逼,她們這些樂子人帶節奏,也只是帶節奏而已。

以前也有過類似的行為,比如那些在網上質疑的,就建議他們和方大狀來一場線下辯論。

自己也很清楚,網上說活誰都會,無緣無故的,就因為網上的爭執就線下辯論,那基本上不可能。

只是沒想到,這次對方居然答應了!

什麼情況,這位教授氣性蠻大啊!

有樂子了,關雁直接將截圖發到了周毅的微信上。

「鴿子精你看,那位教授要挑戰方大狀了!」

不管怎麼說,人家能站出來那就值得尊敬,最起碼比網上那些放空炮的傢伙要強很多。@精華\/書閣*首發更新~~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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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州,周毅是被一堆消息提示音給弄醒的。_o_m

「幹什麼啊這是,大早上的不睡覺擾人清夢!」

拿起手機隨意看了看,媛姐,關雁,小束負……都是這些資深觀眾們發來的。

結果看了消息之後周毅也一臉呆滯,霧草,牛逼啊,這個教授可以,我喜歡!

方大狀不是整天嚷嚷說現在的年輕人都太脆弱了,開庭辯論幾句都能心裡崩潰……

那現在好了,這位可是老對手了,也不用等空下嘴,直接庭審就能幹了!

想了想之後周毅撥通了方大狀的電話。

一個小時後,老地方咖啡館,方大狀帶著周欣然走了進來,嘴裡還說道:「這大早上的有什麼事嗎,居然用緊急聯繫號。」

周欣然習慣性地翻了翻白眼,倆男人這麼大歲數了,沒意外的話都是有娃的人了,還是這麼幼稚。

玩什麼緊急聯繫號,這難道不是小時候過家家玩的嗎?

只能說,男人至死都是少年吧,畢競就算是八十了,依然鍾愛十八的姑娘……

周毅聞言道:「確實很緊急,方大狀你記不記得上次那個在網上發文,說起訴廣告費用這案子,是譁眾取寵的童教授。」

「你還說這個教授之前被你懟過,差點哭了,等空出嘴來要好好和他講道理。」

方大狀點點頭道:「記得啊,這人叫童風度,年紀和我差不多,特能裝,我最反感這種裝的人。」

「他咋了,把文章刪了?」

周毅笑道:「沒有,他非但沒有刪文章,反而在今天發消息,說已經接受了海立公司的委託,負責這個案子!」

接著,周毅就將網上之前那些攛掇的消總都講了講,然後就看到,對面的方狀眼神開始發亮!

一邊的周欣然下意識地走開幾步,她對方大狀這狀態很熟悉,刻骨銘心的熟悉,別問她怎麼熟惡……

最近這段時那都是出於收集案例的目的指點一下,或者就是搞研究累了然後散散心。

至於說開庭,要麼讓周欣然去,要麼讓騰達的法務們去,自己沒什麼想。

這個狀態已經有日子沒見到了!

方大狀真的很興奮,是那種紅光滿面,坐在咖啡桌邊都忍不住想站起來打兩拳的激動!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老童居然這麼勇敗,可以,我喜歡,我太喜歡了!」

「原本還想著以後好好講道理呢,那擇日不如撞日,就在法庭上一併講了!」

「那些網友們說的太對了,既然雙方理念不同,那就當面鑼對面鼓地碰一碰,正面干一次,理不辨不明嘛!」

一口將咖啡悶了,方大狀站起來道:「行我先回去了,好好準備準備,你和欣然你們隨意,隨意就行。」

說完,方大狀轉身離開咖啡館,那叫一個大步流星。

只剩下周毅和周欣然面面相覷。

這好像激動的有點過火了,到時候庭審,不會下手太重吧……

只是,他倆隨意,怎麼隨意?

別的不說,隨著童教授和海立公司的聲明,網上的氣氛已經被炒的火熱。

誰願意看你放了空炮就走的劇情啊,大家都喜歡這種剛正面的情況,誰慫誰是狗!

一時之間,童教授的評論區多了很多評論。

「這才是真男人,大佬我挺你!」

「對,就算你輸了也沒事,氣勢已經起來了!」

「啥也別說了,干就完事!」

童教授看到這樣的評論有點開心,何是海立公司的馬總看了臉色發黑。

什麼叫你輸了也沒事,這是萬萬不能輸的!

只可惜,現在氣氛已經到這了,誰能想到,海立公司最開始是不想搞大的……

從開庭公告發布,到開庭,中間差不多有。(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四章對方非但沒有刪文章,還想和我打官司?二合一

三天的時間。

用同欣然的話說,這三天,她感覺方大狀像是住在辦公室一樣,不管什麼時候都在那裡。

不是在寫材料就是一個人分飾兩角,自己和自己辯論,有時候還能吵起來……

這操作聽得周毅都愣了好久,自己和自己辯論,就不怕弄的精神分裂嗎?

只能說,對於辯論的熱愛真的是刻在了方大狀的骨子裡。

三天的時間一晃而過,八月七日,開庭時間到了。@精華\/書閣·無錯首發~~

周毅提前看過,這是個好日子,宜開庭。

時間來到了上午八點半點,方大狀辦公室內,電腦什麼的已經調試好了。

方大狀本人就坐在電腦前,一臉的自然平和。

而周毅周欣然則坐在旁邊看著。

庭審是九點開始。

因為輿論影響真的很大,所以這次的案件帝都網際網路法院選擇直播審理。

當然,並沒有人知道,帝都網際網路法院已經就這個案子開了不知道多少次會了。

這兩人對上,而且是在這樣的一個案子裡對上,那法官必須得水平高!

否則,就某些人的脾氣,那說不定還會直接和法官理論,到時候就丟人了。

原本負責的年輕法官靠邊站去吧,看著這樣的事自己都覺得壓力山大。

青市,童教授自然也已經準備好了。

九點到,負責此次審理的審判長宣布開庭。

不用說別的,看這位審判長那光禿禿的腦門就能知道,這是位強者。

同一時間,直播間湧進來不知道多少人,因為在今天,一些法學教授都用這直播來上課。

按照很多人的說法,這個案例有很大可能會成為經典案例,甚至是會影響到民事法律的更進一步編纂。

因為真的太典型了,而且在過去屬於一一個盲區。

電視開機廣告究競是什麼樣的性質,它是和手機APP的那些開屏廣告一樣?

還是和電梯間張貼的廣告一個性質呢,這是案件的核心要點。

更不用說還有其他的電視生廠商,這個案子的判例,基本上就會決定以後法院對於類似案件的判例。

雖然說這只是一審,但帝都網際網路法院的一審判決,本身也能說明一定的情況。

法槌落下,庭審開啟!

方大狀開始念起訴狀,程序沒什麼特別之處。

倒是看直播的一-些觀眾都有點狐疑,因為這位方大狀看著很平靜啊。

不像是傳言中那般,在法庭上沒人性。

電腦前,童教授卻在抹冷汗,幸虧這是線上。

這麼些年沒見。對方好像更有攻擊性了。

這姓方的絕對有點毛病,正常人怎麼可能幹出這樣的事來。

好在自己這次也是有備而來!

心裡想著這些事,舉證質證階段已經開啟了。

方大狀有備而來,或者說他對於電視開機廣告的形式已經有了了解。

而且,對於童教授可能提出的質疑也有了相應的對策。

證據一就是對於開機廣告的證明,證明存在這麼個東西,而且無法一鍵關閉。

這是經過公證的,童教授沒有異議,因為確實存在,他要辯的也不是開機廣告是否違法,而是開機廣告的收益是否應該分給用戶!

然後方大狀繼續拿出其他證據,除了一些程序上的證據外,最重要的一個,也是最讓童教授看重的一一個證據,是開機廣告在不聯網的情況下也會播放!

這個證據可以說是方大狀字出來的核心證據。

當然,正常來說開機廣告都是差不多的植入形式,每次聯網的時候就會自動下載內容,然後這部分內容就會作為下一次的開機廣告。

所以童教授直接開口道:「對於證據本身。(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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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異議,但是對其證明力存在異議。」

「儘管開機廣告在不聯網的情況下也會播放,但其並不是基於硬體而產生的廣告,而是和軟體,和雲服務等內容有關聯的廣告,必須得聯網才可以。」

「因此,我認為」

童教授並沒有注意到,在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螢幕上的方大狀露出了一閃而過的蔑笑。

舉證質證完畢,法庭辯論開啟。

周毅可以清楚地看到,方大狀這會兒已經來了感覺,或者說,對方那位童教授的想法好像他已經知道了。

方大狀確實知道了對方的想法,無非就是想證明,開機廣告也是基於內容服務而存在的,所以這就和那些電視節目廣告沒什麼區別。

「如果聯網開機,那麼就使用了電視的軟體和音頻視頻服務,這部分服務並不屬於電視硬體本身。」

「而原告方持續使用電視的軟體和音頻視頻服務,那對於電視廠商來說就會持續產生成本!」

「那這部分的成本和電視硬體本身沒有關係,因此,設置開機廣告,本身也是取之於觀眾,用之於觀眾的。」

童教授說出了自己的核心觀點,你買電視就是買了那個東西,但是那個東西它不會自己放節目。

這些節目播放屬於網際網路範疇,並不歸屬於硬體,而用戶對於這部分內容是沒有付費的。

因此,在這個過程中下載的廣告,不應該視為硬體本身的廣告。

一番話說得網上很多人都開始點頭,好像確實是這麼個理兒。

終於方大狀開口了,第一句話就是,節目本身和廣告並不存在必然聯繫。

他沒有去管什麼成本不成本,那是電視廠商的事。@精華\/書閣·無錯首發~~

你們覺得這部分成本高可以提高告價,但你們既然用這個價錢賣了東西,就視為接受這個成本。

問題的核心在於,每次聯網為下一次開機下載的廣告,已經可以算是電視自帶的廣告了!

「通過證據一我們可以看到,作為用戶本身是無法關閉這個廣告的,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哪怕我們以後再不聯網,這個廣告也依然會存在!」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電視開機廣告已經可以視為基於硬體而產生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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