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三章 火帥的謀劃(下)

接風宴相當豪奢,山珍海味應有盡有,四個人入席,竟然多達二十多道菜肴,這跟寨門口那些老人一口粥都喝不到的的待遇,簡直雲泥之別。趙鳳聲越吃心裡越不是滋味,嘗了幾口就興致缺缺,撂下筷子,帶著芭楚回到了木屋休息。

木屋堆滿灰塵,像是擱置了許久,不過芭楚是位家務小能手,用不著趙鳳聲操心。

芭楚一邊收拾著房間,一邊問道:「今天的菜很豐盛,你怎麼不多吃點呢?是不是泰國菜不合口味?其實我還會印尼菜和馬來菜,你喜歡吃哪種?」

趙鳳聲眼神中浮現起愁緒,輕道:「我想吃炸醬麵。」

「炸醬麵?」芭楚停住動作,遺憾道:「可我不會做,如果你教我的話,一天之內就能學會。」

「人在異鄉,食材再好,也做不出那個味,算了。」趙鳳聲勾勾手指,「來,我給你說點正事。」

芭楚乖乖坐到他的身邊,睜大眼睛聆聽。

「你怕死嗎?」趙鳳聲認真問道。

芭楚縮起脖子,唯唯諾諾答道:「怎麼會不怕呢?」

「那你怕別人死嗎?」趙鳳聲繼續問道。

「怕。」芭楚苦著臉道:「我討厭用暴力解決問題。」

「如果有個選擇,一是你死,二是別人死,你會選擇哪種?」趙鳳聲道。

「這……」芭楚手指繞著銀質項鍊一圈又一圈,糾結半天,「非要死一個的話,那還是我死吧。」

這個答案出乎趙鳳聲的意料之外,驚訝道:「為什麼?」

「因為我看到有人死去會很痛苦,假如他是因為我而死,會更加痛苦,晚上一直做噩夢,心裡每一分每一秒會想起他,所以不如自己死去,說不定還能早日投胎呢。」芭楚雙手合十虔誠說道,看得出是一位佛教信徒。

「好像是為自己著想,結果又解救了他人,真說不清你是自私還是善良。」

趙鳳聲搖頭笑道:「也是,世間沒有真正的公平,也沒有絕對的善良,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所得到的結果哪能一樣?比如行醫治病,本是善舉,可那些中藥材包羅萬千,裡面有蠍子,有海馬,有人參,有蛇蟲,所謂一草一木,一花一獸,皆是生靈。先殺生,再救人,你說他是積德還是濫殺呢?」

芭楚聽的雲山霧罩,眨著清澈如水的雙眸,「你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沒事,隨便嘮叨幾句而已。」趙鳳聲敷衍了事,心說老子這佛性,相當牛叉了吧?估計跟薛木魚那變態都能有的一拼,以後實在混不下去了,也能去廟裡碰個鐵飯碗。

「記住,從今天起不管發生任何事,你都要按照我的吩咐去做。」趙鳳聲嚴肅說道:「假如有槍聲響起,而我又不在身邊,你就跑到西南角的廁所後面躲著,我不出現,你就不要出來,兩天之後,你再想方設法逃跑,跑的越遠越好,聽懂了嗎?」

未雨綢繆是趙鳳聲的良好習慣,這次來米寨,肯定不會兵不血刃解決問題,流血是肯定的,死人也是肯定的,就是不知道殃及到多少人。他可不想拚命的時候,後面還有個拖油瓶跟著。

「你想……拋棄我嗎?」芭楚臉色瞬間變的蒼白嚇人,擠出兩滴眼淚,可憐兮兮說道:「我到底哪裡做錯了?」

「我……」趙鳳聲想解釋,又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只能黑著臉,兇巴巴說道:「照我的吩咐去做,要不然咱們倆都得死!」

「好。」看著趙鳳聲露出罕見的兇悍狀態,芭楚這才艱難同意。

一個小時後,臉色漲紅的安常勝來到小屋,趙鳳聲遞給他一瓶礦泉水,笑道:「你不是號稱只喝洋酒嗎?怎麼今天喝上白酒了?」

安常勝打了一個酒嗝,懶洋洋說道:「我在家裡,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可以當一個無法無天的混蛋,但是出門在外,我就得遵守別人家的規矩,這叫做禮數。阿游是主人,咱們是客人,假如不尊重主人,客人也會不好過的。」

雖然是胡謅的酒話,但令趙鳳聲又對他高看一眼,能文能武,能伸能曲,這小子簡直是一個寶藏二世祖,除了男女通吃這一點,價值是新世紀傑出青年的範本。

「趙,現在咱們已經來到柏林,何時在國會中心的房頂插上勝利旗呢?」安常勝指著房頂古怪笑道。

趙鳳聲清楚他說的是二戰時,俄軍攻占德軍的勝利一幕,那一舉動,代表著法西斯滅亡,也代表著歐洲戰役的結束。趙鳳聲笑了笑,「我記得那張照片里,插旗的士兵戴了兩塊手錶。咱們國人講究吉利,你不妨照著他那樣,也戴兩塊試試。」

安常勝解開手腕理察米勒的錶帶,拎到趙鳳聲眼前,「我是統帥,你是士兵,這種粗活笨活,就交給你來做了。」

趙鳳聲望著價值幾百萬的豪表,沒去接,而是莞爾一笑,「總共就倆人,還分什麼統帥和士兵。當初俄軍攻占柏林時,因為對方防禦工事堅固,付出了相當慘烈的代價。凡是改朝換代,就會流血死人,如果有犧牲,你覺得咱們該怎麼分配?」

「趙,你是我見過最精明的生意人。」安常勝皮笑肉不笑道:「我那麼喜歡你,怎麼忍心能讓你犧牲呢?」

「但是如果你出了事,火帥會讓我生不如死。」趙鳳聲用手指在桌面寫出了伴君如伴虎五個字。

「放心吧,我父親不會讓咱們兩個人面臨危險的。明天晚上,就會有驚喜到來,到時候咱們裡應外合,把這塊毒瘡連根拔掉。」安常勝擠眼笑道。

這麼快?!

趙鳳聲本以為會遲些天,等安常勝收買人心後再動手,沒想到火帥如此果決。

「我父親昨天還寫了一幅字: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方為上上策。」安常勝大搖大擺離開,嘴裡哼唱起了廣為流傳的《喀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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