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請客付不起錢,多丟人啊!

「根據檢察員的辯護意見和回應,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辯護人妨害作證罪,是指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行為。

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上述規定,律師在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後,需要積極開展工作,根據案件事實,取得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

當然,這很容易讓普通人理解為律師拿錢辦事,為了賺錢,不擇手段的為被告人開脫、減輕罪責,更容易讓非法律人士誤認為辯護人參與了偽造證據等妨害作證的行為。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律師的積極行為都是為了盡職,這是律師的職責所在。難道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後,就應該整天坐在律所里喝茶數錢,不能為被告人的利益去尋找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讓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判決?!律師工作積極一點難道錯了?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僅憑辯護人調查取證的積極態度和某些取證行為來推斷辯護人的主觀故意,是片面的,是不足以取信的,也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的判案依據。

在司法實踐中,雖然豁免辯護人履行職責中一切不當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不適當的,但不適當地擴大辯護人應負法律責任的範圍,勢必會限制、甚至變相剝奪辯護人行使辯護的權利,從而妨害律師履行職務。

綜上,辯護人認為,上訴人在許春根盜竊案中的行為和積極態度不能證明其具有主觀上的故意。完畢。」方軼回應道。

方軼的回應說的有點狠,把對面的女檢察員與普通民眾、非法律人士相提並論,這是文明人侮辱人的方式(罵人不吐髒字),等於是在告訴對面的兩位女士,你們不懂法就別瞎逼逼。

對面的兩位女檢察員自然聽出了方軼的潛台詞,一時間臉色難看的不行,肚子裡全是氣,又放不出來,憋的這叫一個難受。

旁聽席上眾人雖然沒說話,但是心裡都翻騰開了,方律師這張嘴是真能說,真敢說,說的真提氣!不過對面的丫頭片子說話也確實氣人,律師工作積極點就具有妨害作證,參與偽造證據的故意,這說法也太大膽了,乾脆把法庭都給你們得了。

律師雖然是弱勢群體(相對而言),但是也有自己的尊嚴(雖然這種尊嚴在大客戶面前很無力)。律師在法庭上發表辯護意見,不僅是為了餬口,也是為了推動法制的進步,為了已經被深埋在心底的一絲倔強,在法庭上律師的發言哪怕能起到一點點的作用,也是值得的。

……

十分鐘的休庭後,合議庭成員再次走進法庭,審判長當庭宣布了判決結果。

經審理,中院認為,原審判決據以認定上訴人郭文直對證人時大禮進行調查時誘導其作偽證一節事實的證據,只有時大禮的證言,缺乏當時其他在場人員的佐證。上訴人郭文直歸案後及在一、二審期間又均否認此節,故認定該節的事實證據不足。

原判認定的其他事實成立,但僅憑現有證據和已得到證明的事實,難以認定上訴人郭文直主觀上有妨害作證的直接故意。原判認定的事實證據不足。

最終中院判決:一、撤銷原審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二、上訴人郭文直無罪。

「窩草,真判了無罪!」旁聽席上,杜主任帶來的律師中,一位三十來歲的男律師聽到判決結果後,直接以粗口的形式表達了自己的驚訝。

被告席上的郭文直被打開了手銬,站了起來。他看向方軼,眼神中充滿了感激。

方軼簽完筆錄,走出法院的大門時,大門外的奔馳車內,杜主任開門下車,沖他招了招手。方軼快步走了過去。

「杜主任,有事?」方軼一臉疲憊的微笑著問道。

「乾得不錯。我欠你一個人情,有事直接給我打電話,我一定幫你。希望以後咱們有長期合作的機會。」說完,杜主任帶上墨鏡,上了車。奔馳車緩緩的駛離了路邊。

方軼看著漸漸遠去的奔馳車,暗道:長期合作!這是啥意思啊?挖牆腳!

方軼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有一個未接電話,是李明博打來的。方軼撥了回去。

「喂?李律師,我方軼,剛才開庭,手機靜音了沒聽到,有事?」方軼不知道他打電話有什麼事,問道。

「沒啥事,之前您給我介紹的那個周慎周律師,您還記得嗎?」李明博興奮的說道。

「記得,咋啦?你去找他面試了?」李明博一提周深,方軼瞬間明白了,肯定是李明博去找周慎面試了。

「啊,我去了,周律師人挺好的。告訴我這段時間分所正在註冊,讓我先過來市裡適應下環境,先幹些非訴的活兒,審審合同,解答下企業方的諮詢,等過幾天分所的手續辦完了,我再把手續轉過去。」李明博臉上笑的跟朵花似的。

「你談工資待遇了嗎?」方軼怕李明博這軸貨光顧著高興,忘了談待遇問題。

「談了,這段時間周律師按照公司法務的標準給我發工資,等律師關係轉過去了,再給律師待遇,福利待遇挺不錯的。」如果此時方軼看到李明博的表情,絕對會驚掉下巴,李明博現在笑的滿臉都是牙。

「這是好事,恭喜!恭喜!有空來我這邊坐坐,我請你吃飯。」方軼笑道。

「別呀,我請您,您幫我解決了工作的問題,這是大事。我必須好好謝謝您,市裡的飯館隨你挑。……好,您先忙,我現在回縣裡的路上,我這幾天安排下,下周開始去周律師那上班。」說完後,李明博掛斷了手機。

收起手機後,他坐在回縣裡的長途車上尋思著剛才說的話是不是有點大,請人在市裡最好的館子吃一頓,得不少錢呢,不行回去的先找媳婦預支點生活費,要不然請客付不起錢,多丟人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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