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祝賀,貴司楊丹丹女士被我夫看上,並被多次臨幸,作為正房,我特向貴司提親,納其為妾。

窩草,這不就是抓小三嗎?寫的這麼含蓄幹嘛。」方軼放下望遠鏡,轉過臉來,一臉驚訝的看向李書明道。

「拉橫幅的人有修養,存心羞臊對方,那家單位也是個要臉的事業單位。這麼搞一下,總比扯著嗓子跟潑婦似的去辦公樓里鬧事強。不管裡面的人還是外面的人,都能看到,影響力大。」李書明一臉的賊笑,說道。

「他們站在哪拉橫幅就沒人管?」方軼問道。

「管?怎麼管?人家既沒鬧事,又沒擺攤占道,標語內容也不違法,連被點名的那位都不說什麼,別人誰管啊。

都有一個禮拜了,據說對面辦公樓里曾出來人找拉橫幅的那幾位民工交涉,但是拿了人家的錢就得給人家辦事,那幾位民工大哥說了要拉滿一個星期,否則東家不給結尾款。

怎麼樣,那幾位民工大哥講誠信吧!」李書明嘿嘿笑道。

「高,這招真夠高的。」方軼一臉敬佩道。

「中午我請你吃大餐。」李書明微笑道。

「吃什麼大餐啊,在你店裡弄兩菜,咱們喝兩杯多自在,甭往外跑。」方軼不想李書明破費,急忙道。

「沒關係,不是我買單。我有個朋友,也是輝煌的老客戶,前兩天我見他愁眉不展的,一問才知道,被人家給告了。

後來我們就聊到了你,這不是正好今天伱過來,他想跟你諮詢下。我先聲明哈,沒有諮詢費。這案子能不能接,你自己跟他談哈。」李書明道。

「嗯,沒問題。謝啦!」方軼知道這是李書明在給他介紹案子,心中很感激。

中午時,方軼跟著李書明走進了市裡一家很有名的私房菜館的包間。

包間內坐著一位長著大驢臉,禿頭,四十來歲的中年人,李書明二人進門時,他正在皺著眉頭吸煙。

「孟總,這位就是我跟您提過的方律師,方律師可是法大的法學博士,原來在大學教授法律,現在出來做律師了。」李書明介紹道。

「方律師您好,快請坐。您現在那家律所。」孟總見二人進門,立刻起身,主動熱情的與方軼握手道。

「方律師家在縣裡面,所以為了照顧家人,他現在下面縣裡的律所執業。之前那個『刀下留人』的案子你知道吧,保了人家一命,就是他代理的。

前不久中院判的合同詐騙罪的案子,上訴到省高院後,改判無罪,也是他代理的。

民事案子就更多了,之前歐洲花園二區被執行的案子,他代理購房人,直接把銀行的強制執行給幹掉了,間接的解救了幾百位業主。銀行眼看著樓盤放在哪,卻強制執行不了……」李書明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嘴方軼的律所,而後大篇幅的介紹他的戰績,聽得孟總頻頻點頭。

有這麼好的戰績,在那家律所還不是一樣,客戶顧的是律師,又不是律所,只要律師真有本事,律所大小可以忽略不計。

「咱們先點菜,邊吃邊聊。」孟總說完,招呼服務生點菜。

不一會兒酒菜擺上,包間內只剩下三人,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孟總打開了話匣子。

「方律師,我跟您諮詢個事。哎,這幾年我一直不太順,之前我跟李總說過,去年的時候,我一個兄弟,他的公司資金有些緊張,想跟一家金融機構貸款,那家公司覺得他的資質不太夠,讓他找人擔保,他就找到了我。

當時他公司剛剛接了一個大訂單,急需資金周轉,我也覺得這單做下來他能賺不少,就答應了,給他做了擔保人。

可誰知道今年年初的時候向他訂貨的那家公司倒閉了,貨款結不回來,他整天忙著追債。

金融機構的貸款眼看到期了,現在我朋友的公司也是勉強維持,哪有錢還債呀,人家肯定會來找我要錢,咱明白,咱是擔保人,債務人還不上錢,擔保人就得還錢。

欠債還錢的道理咱都明白。但問題是我要是替他還了錢,我的資金鍊就斷了,我的公司也得倒。

我那朋友已經進行了破產債權申報,應該能拿回來一部分貨款,雖然不能全覆蓋,但是也能償還一大部分。」孟總道。

「一共欠了多少貸款?」方軼問道。

「一共有八百多萬,貸款總額是一千萬,之前還了一部分。」孟總道:「這是當初我朋友貸款時,我簽署的擔保合同。」說著,孟總將一份合同遞給了方軼。

方軼看過一遍擔保合同:「嗯,這保證合同約定的是人保,不是物保,合法性上沒有問題,您現在的訴求是什麼?說句大白話,您想達到什麼樣的結果?」

「我就是想讓您給看看,能不能拖延下時間,等到我朋友分到客戶的破產財產後,我看看情況,然後再承擔擔保責任。」孟總道。

「擔保合同上約定的是連帶責任擔保,不是一般擔保。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麼要等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後,才輪到保證人清償債務。

說的直白點,在一般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即便追債也得先追您朋友,您朋友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後,才輪到您。有個先後順序問題。

但是連帶責任則不涉及這個問題,債權人可以同時對您和您朋友主張債權,誰有錢,債權人就會執行誰。

至於您說的拖延時間問題,從現在來看只能在程序上延長時間,也就是一審判決後,您上訴打二審,純粹的利用法律規定的一審二審的訴訟程序拖延時間。但是最終法院是要出判決的,具體能拖延多久不好說。

一般來說,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比較長,越是老廠子債務越多,破產清算的周期越長。如果純走程序來拖延時間,恐怕無法達到您的要求。」方軼道。

他明白,孟總實際上就是不想當冤大頭,可事實上他確實給人家提供了擔保,事情已經做下了,想不被牽扯是不可能的。

「那是不是說,我這案子就沒法弄了?我必須得還錢?」孟總有些不甘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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