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叫李琪,與周德光是半路夫妻,原本她是個小三。周德光與原配在五年前離婚,離婚後的第二天周德光便與李琪舉辦了盛大的婚禮,算是三轉一,成功上岸。

李琪有個弟弟,從小就學習不好,高中沒上完就不念了。仗著他姐姐李琪找了個有錢的老公,整天跟一幫二流子混在一起,吃喝嫖賭,不學好。

前段時間,李琪突然接到母親的電話,電話中母親哭的稀里嘩啦的,告訴她弟弟在朋友家吸D被警察抓了。

李琪立刻打電話給周德光求助,周德光找了四五位相識的律師,可律師聽完他小舅的情況都搖頭說這官司打不贏。

這幾天周德光正在犯愁,昨天突然聽助理說周慎給歐陽總介紹了一位律師,據說很專業,很厲害。

其實助理也不知道方軼到底專不專業,但是他知道周慎很厲害,很專業,方軼是周慎的師弟,關係又那麼好,人以群分,助理自然認為方軼也錯不了。

助理的話提醒了周德光,周德光一直堅信「不要看廣告,要看療效」,所以他沒有給周慎打電話,而是直接去了一趟歐陽總的辦公室,旁敲側擊的打聽消息。

周德光坐在沙發上,抽出一根蘇煙叼在嘴上,點燃後一股一股的煙霧升起,他眯著眼思索著: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似乎那位方律師有兩下子,他準備看看歐陽傑的案子的最終結果,然後再確定要不要見這位律師。

此時的方軼正忙著準備歐陽傑開庭的辯護詞,並不知道有人正在念叨他。突然連打了三個噴嚏,方軼覺得耳根子發熱,揉了揉鼻子暗道:該不會著涼了吧。

自從上次孫正義與褚懷在泰悅居談過後,褚懷老實了很多,也低調了很多,每天往外跑忙著兌現自己對孫正義許過的諾言。

孫正義也很守信用,沒有將褚懷吃裡扒外的事告訴任何人。

所里三個工薪律師,一個方軼,總往外跑忙自己的業務,當然給所里賺的錢比他的工資多,孫正義覺得這樣也挺好,反正自己不虧本;

一個趙忠誠,自從被人騙了二萬元後,整個人差點垮掉(錢不錢的是其次,主要是丟人啊),每天無精打采的,孫主任怕他抑鬱了,沒人給自己幹活,將正義律師事務所的業務向他傾斜了不少,讓他忙了起來,省的想些亂七八糟的事;

還有一個褚懷,整天想發大財,居然打起了律所渠道的主意,還好發現的早,孫主任把他的邪念及時掐滅。通過這次的事,孫正義也發現了他的長處,給他留了一點面子,沒有把他踢出律所。孫主任準備抓住他的小辮子,狠狠用用他,把損失補救回來。

這三個工薪律師沒有一個讓孫主任省心的,所以他打算再引進一位律師,就是褚懷的那位合作夥伴李律師。

在外面飢不擇食的放養律師,是孫正義挑工薪律師的首選,因為在他看來這種律師雖然有野心,但是也知道掙錢不易,比如這位李律師差不多快改行賣煎餅了,結果被褚懷挽救回了律師圈(不知道是福還是禍),乾的很賣力。

三天後,正義律師事務所召開了一個歡迎會,李律師被孫正義正式介紹給了方軼等人,成了正義律師事務所的第四位工薪律師。

當著眾人的面,孫正義對褚懷最近一段時間的工作給予了肯定,並就褚懷介紹李律師進入正義律師事務所一事,表揚了褚律師。褚懷表現的很謙虛,臉上的笑有點僵硬,有點尷尬。

方軼打量著正在向大家做自我介紹的新同事李律師,李律師叫李明博,瘦條子臉,身體略顯單薄,可能是做律師這幾年營養不良導致的。李律師一臉的認真,給人的感覺有點「軸」。

歡迎儀式過後,孫主任大出血,帶著大家去趙三化開的飯館搓了一頓。

歐陽傑的案子再次開庭,方軼早早地來到了區法院,歐陽總特意請假來旁聽,檢察院派來的仍然是高檢察員和她那位女同事。

……

胖法官坐下後敲響了法槌:「現在開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歐陽傑,男,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依法審查查明:

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晚十時許,歐陽傑飲酒後駕駛一輛哈雷牌摩托車,載著朱琳在市區內超速行使。當行至火車站前十字路口時,歐陽傑操作不當,致使哈雷摩托車撞到路旁的一棵大樹上,被告人歐陽傑和朱琳均受傷,哈雷摩托車受損嚴重。後被告人歐陽傑和朱琳被趕來的妖二零送往人民醫院救治。

事發當日,公安人員在醫院對被告人歐陽傑提取血液樣本。經鑑定,歐陽傑的損傷程度為重傷,朱琳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歐陽傑血液酒精含量為104.5毫克/100毫升。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一、哈雷牌摩托車一輛;

二、被告人的供述;

三、鑑定報告;

四、人民醫院診斷證明。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歐陽傑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於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議對被告人歐陽傑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完畢。」高檢察員道。

根據《刑法》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這次起訴書建議的拘役期限是頂格走的,六個月,罰金也比之前多了一千元。

方軼覺得這是她在借著這次開庭,為之前變更起訴的事泄憤,估計高檢察員回去向上彙報變更起訴的事,被領導批了。

「被告人,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胖法官看向歐陽傑。

「聽清楚了,我沒有異議。」歐陽傑猶豫了下說道。

(本章完)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審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