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93章 (大章)春風吹戰鼓擂,這個時代誰怕誰呀!

今天是李松的行政訴訟案子二審開庭的日子,之前中院通知方軼早上九點半開庭,前一天下午約了當事人,所以方軼不得不起個大早,往市裡趕。

方軼拿出案卷後,將所需物品擺在了被上訴人席上,他看了一眼對面的上訴人席,這次只有方面大耳男律師一個人,估計上次參加庭審的趙警官心靈受到了傷害,這次不來了。

二審法院的合議庭由三名法官組成,居中坐著的是一位四十多歲的女法官,齊耳短髮,一臉的英氣,她是主審法官;左右各坐著一位男法官,年齡看起來也就三十來歲。

……

「上訴人,請陳述上訴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女法官道。

「上訴請求:一、撤銷區人民法院的[2013]冀0113行初63號行政判決書,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二、判令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上訴人查明,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十三時許,被上訴人在家中吸食DP,經尿檢呈嗎啡陽性,經鑑定為吸D成癮嚴重。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李松的供述、鑑定意見、筆錄等證據為證。

上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做出對被上訴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

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作為處罰依據的重要證據,對原告李松的詢問筆錄等,在程序上明顯違法,不足以採信,故雖然被上訴人李松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的尿檢呈陽性,但不足以證明被上訴人李松曾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吸食DP的事實,判決撤銷上訴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屬於認定事實不清。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上訴人對被上訴人做出的詢問筆錄及同步錄音錄像中被上訴人對其在自己家中吸食DP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與當日的尿檢報告呈陽性的事實互相印證,被上訴人對上述事實予以簽字確認。

因此該詢問筆錄及同步錄音錄像具備證據的真實性,儘管詢問的警員與錄像中出現的警員不一致,但上述證據完全可以證明被上訴人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的違法事實。

雖然在整個過程中,詢問的程序存在瑕疵,但該等程序上的瑕疵不影響,也未侵害到被上訴人的權利。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上訴人對被上訴人的違法行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雖然程序上存在輕微違法,但並未對被上訴人的權利產生實際影響,一審法院不應撤銷上述人的行政處罰。」

說道此處,方面大耳男律師停頓了下,醞釀了下情緒接著道:「『DP猛如虎』,多少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都是因為它。DP的社會危害性眾所周知,吸食者存在巨大的人身危險性。

打擊DP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是公安機關長期以來艱苦的鬥爭責任,而且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義務。

DP違法犯罪行為存在著「隱蔽性強、反偵查性高、調查取證難」等特徵,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放縱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對此高度重視,上訴人在上級公安機關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加大查處DP違法犯罪行為,凈化社會風氣。

在本案中,上訴人已認識到執法程序上的瑕疵,一審法院確認行政處罰違法是對上訴人的告誡,但是被上訴人吸食DP的違法事實確實存在,以此撤銷上訴人的行政處罰不利於打擊DP違法行為。上訴人懇請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糾正。完畢!」

方軼看著手中的起訴書,聽著方面大耳男律師的發言,心中暗道:看來對方庭前沒少做工作,不僅法律法規用上了,感情牌也打上了,做律師不容易啊,不僅要懂法,還要會表演,情緒得飽滿,不容易啊!

其實從內心而言,方軼也痛恨吸食DP的人,當年林爺爺虎門銷煙,為的就是國人能有個好身體,現如今都新社會了,還有人自甘墮落,哎!樹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但是既然接了這案子就得放下內心的厭惡,為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大化,這才是律師該做的事。說實話,有時候律師辦案也挺糾結的。

「被上訴人,進行答辯。」女法官道。

作為一名律師,來而不往非禮也,方軼在拿到上訴狀後,做了不少功課,這篇答辯狀花費了不少功夫

「被上訴人不同意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理由如下:

一、上訴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罰決字[2013]10113號)所依據的主要證據不足、事實不清。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的詢問筆錄及尿檢報告在程序上存在嚴重的瑕疵,足以導致上述證據不可信,不應被採納。被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判決確認被上訴人行政處罰行為違法並予以撤銷正確、適當,應當予以維持。

上訴人認定被上訴人吸D的主要證據僅是詢問筆錄和尿檢報告,但詢問筆錄卻未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規定製作。

詢問筆錄記載的詢問人是趙一冬、馮勝,記錄人是趙一冬。但是上訴人在一審時提交的同步錄音錄像卻清楚的顯示,詢問人為趙一冬、周濤,後期還有李兵加入,而且記錄人也不是趙一冬。

與案件無關人員周濤、李兵進入詢問室對詢問筆錄進行了修改。在一審庭審時,作為筆錄記載的詢問人趙一冬,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參加了庭審活動,在被上訴人和一審法官對同步錄音錄像中的詢問人質疑時,趙一冬故意逃避回答,這說明,趙一冬對自己未按法定程序製作筆錄、收集證據的違法行為是明知的。

另外,尿檢報告顯示的尿液採集人、檢測人皆為趙一冬和馮勝,該兩人既是案件承辦人,又是尿液採集人和檢測人,嚴重違反了公安部頒布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不僅在程序上嚴重違法,做出的檢測報告也缺乏必要的嚴謹性、科學性、公正性,更不應該作為認定被上訴人吸D事實的證據。

上訴人認定被上訴人吸D的兩個主要證據皆存在程序上的嚴重瑕疵,又無其他相關證據,因為被上訴人認為,上訴人認定被上訴人吸D的證據嚴重不足。

因此,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被答辯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不足、事實不清,予以撤銷正確適當,應予維持。

二、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我們都知道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而『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律的內在要求,也是對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

它既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超越法律規範的個人和組織;又要求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嚴格、嚴肅執法……,而不是濫用國家賦予的執法權力,把權力關進籠子才是行政訴訟法制定的初衷。

公安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承擔著打擊違法犯罪的重要職責,更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而上訴人對於本案行政處罰行為涉及的兩份嚴重違法的證據,不僅熟視無睹,還大言不慚的認為提供的筆錄和尿檢報告具備證據的真實性。

被上訴人不理解的是到底誰在違法?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上訴人違法,上訴人就可以隨意對被上訴人進行行政處罰,限制其人身自由;事實上,被上訴人的合法權利已經被嚴重侵犯。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再看本案,上訴人提供的行政處罰依據,執法程序上的嚴重瑕疵難道就可以忽略不計嗎?程序上違法得到的結論就合法嗎?一審法院撤銷了上訴人的行政處罰就不利於打擊DP違法行為了嗎?顯然不對!

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的見的方式實現。沒有程序的正義就沒有實體的正義。

因此,被上訴人認為,上訴人的上訴理由於法無據,於理不通,不成立。

綜上所述,被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判決公平公正,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成立,請求二審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完畢。」

方軼放下答辯狀,心道: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春風吹戰鼓擂,這個時代誰怕誰呀!

方軼對自己寫的答辯意見還是很滿意的,當然這是他第一次做行政訴訟,寫出來的東西不能苛求太高,事事要求完美非得累死不可。

方軼讀完答辯意見後,無意中掃了對方一眼,方面大耳男律師很有職業道德,眼神中除了冷漠,並未夾雜刀槍棍棒。

「現在開始舉證質證。上訴人,你們有新證據需要提交嗎?」女法官問道。

「沒有新證據。」方面大耳男律師道。

「被上訴人,你們有新證據要提交嗎?」女法官看向被上訴人席道。

「沒有。」方軼道。

「伱們雙方對一審中提交的證據的質證意見,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女法官問道。

「沒有。」雙方道。

「我們歸納下,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上訴人做出的行政處罰行為所依據的證據是否違法,以及是否充足,是這樣吧?你們有沒有不同意見?」女法官問道。

「是。」雙方道。

「好,接下來,本次庭審將圍繞剛才歸納的焦點問題進行詢問。請你們雙方如實作答。」女法官道。

「上訴人,我們注意到尿檢報告上的檢查人寫的是趙一冬和馮勝,這兩個人是否是本案涉及的行政處罰的承辦人?」女法官看了眼手中的材料,問道。

「是的,趙一冬和馮勝是案件承辦人,但是我們認為該案程序上的瑕疵並不侵害被上訴人李松的權利。」方面大耳男律師道。

「上訴人,你們是怎麼知道被上訴人吸食DP的?有沒有人當場見到?」女法官問道。

「上訴人是在接到群眾舉報後,傳喚被上訴人李松到上訴人的辦公場所,在詢問過程中,李松自己承認的。」方面大耳男律師道。

「有沒有證人看到被上訴人吸D?」女法官追問道。

「沒有,只是有群眾反應被上訴人行為反常,並未親眼見到。」方面大耳男律師道。

「也就是說沒有人親眼看到,只有被上訴人自認,是這樣嗎?」女法官道。

「是的,是這樣。」方面大耳男律師道。

……

因為雙方都沒有新證據,對案件的爭議僅在於公安機關的處罰行為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嚴重違反相關規定,所以整個二審過程比較簡單。

出了法院大門,方軼給周德光打電話簡單介紹了庭審情況。本來周德光想去現場旁聽,但是又一想雙方唇槍舌戰講的全是法律條文,自己又聽不太明白,所以沒去,在辦公室靜待佳音。

見時間尚不到中午,方軼想起了好久不見的李書明,便乘坐公交車去了輝煌。他到輝煌時,恰巧李書明也剛回來。

「你這是怎麼了?怎麼情緒有點低落啊。」方軼在輝煌的大門口看著手裡拎著皮包,一臉失落的李書明,問道。

「我把最心愛的小棉襖弄丟了!」李書明晃晃頭,一臉沮喪道,說完向裡面走去。

「老李你真逗,這年頭誰還穿棉襖啊……」方軼話沒說完,立刻意識到了什麼,快步向李書明追去。

總經理辦公室內,李書明點了一支煙,然後把自己埋在了煙霧中,顯得格外的孤寂。

方軼沒有打擾他,從茶几上的煙盒中抽出一根華子,點燃,坐在沙發上獨自享受著,等著李書明向他吐露心聲。

一根香煙吸完,李書明悠悠的走到茶几旁,坐了下來,向鬆軟的沙發靠去,雙手墊在頭後,仰望天花板。

方軼看到他眼中閃著淚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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