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提起上訴的胡維軍詐騙罪一案,現予公開開庭審理。」話音尚未落下,審判長敲響了手中的法槌:「提上訴人胡維軍到庭。」

不一會兒,隨著沉重厚實的法庭大門被打開,兩名法警押著胡維軍走進了法庭,坐在了被告人席上。

在審判長核實上訴人身份,宣布合議庭人員構成和上訴人權利之時,方軼抬頭向胡維軍看去,他的精神尚好,只是氣色差了點,眼神很鎮定。不愧是經商的,一把年紀經歷了不少風浪,心裡素質就是不一般。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請審判員宣讀第一審判決書。」審判長話音落下,一名合議庭法官開始宣讀一審判決書。

方軼利用這個功夫,又將準備的辯護詞掃了一遍。

法官宣讀完一審判決書後,審判長看向胡維軍:「下面由上訴人胡維軍宣讀上訴狀或陳述上訴理由。」

「審判長,我認為一審法院認定我在機加工廠資不抵債的情況下,虛構事實,以偽造的產權證作抵押,詐騙他人錢財缺乏客觀、確實、充分的依據。

我與馮平和魏喜奎之間是民間借貸關係,而且這幾年我一直在支付借款利息,也沒有借了錢就跑路,根本不構成詐騙罪。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還我清白。」胡維軍拿著一張A4紙讀道。

這是他根據方軼的分析自己寫的上訴理由。

「請辯護律師發表上訴理由。」審判長道。

「辯護人認為,上訴人胡維軍並非像一審法院認定的那樣資不抵債,而是具有一定的還款能力,雖然機加工廠和胡維軍本人名下的房產和土地已經對外設置了抵押,並且部分財產已經被執行。

但是機加工廠仍然持有多項智慧財產權、而且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在去年該廠又引進了二台加工高精密零件的進口設備,這都是具有價值的,應當整體估算加工廠的價值。

另外,從資金用途上說,胡維軍借來的資金雖然大部分用在了炒股上,但炒股是國家允許和鼓勵的行為,屬於合法的投資行為。

由此可知,胡維軍借到款項後並不存在揮霍或者轉移、隱匿的行為,法院不能以此判斷胡維軍構成詐騙。

審判長,辯護人的上訴理由陳述完畢。」方軼道。

「上訴人胡維軍,你對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有異議,我對一審判決書認定的罪名不認可,我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不清,我的廠子是具有一定還債能力的……」胡維軍叨叨叨說了不少理由。看來開庭前他在看守所做了不少準備。

「檢察員就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對上訴人進行發問。」審判長道。

「上訴人胡維軍,你在向馮平借款時,機加工廠是否仍在正常運營?你是否向他告知了機加工廠的現狀?」坐在公訴人席首位的女檢察員冷冷的問道。

「當時我的廠子訂單銳減,處於半停產狀態。我沒告訴馮平。」胡維軍道。

「伱向馮平借款時,是怎麼說的,借款的理由是什麼?」女檢察員問道。

「我跟他說廠子有個大單,需要資金周轉,購買機械設備,支付人工費。」胡維軍道。

「馮平轉給你的借款,你實際用到了什麼地方?」女檢察員問道。

「一部分購買設備,大部分被我拿去炒股了。」胡維軍道。

「廠子沒有訂單,你為什麼還要購買設備?」女檢察員問道。

「當時廠子不是一點訂單沒有,而且馮平要求看械備的購銷合同和實物,我就買了。」胡維軍道。

「你的意思是新購買的設備是為了應付馮平,對嗎?」女檢察員道。

「不完全是,日後這些設備都能用上。我也是為日後業務發展考慮。」胡維軍道。

「你向魏喜奎借款時,理由是什麼?」女監察員似乎對胡維軍剛才的回答有些不滿,之前在訊問案情時,胡維軍可沒提採購設備是為了日後發展,只說是為了應付馮平。

「馮平的借款有抵押物嗎?」女檢察員問道。

「有,廠房和土地還有一本房產證。」胡維軍道。

「根據公安部門的詢問筆錄,你承認抵押物中的房產證是你偽造的,是否屬實?」女檢察員問道。

「屬實。」胡維軍道。

「是否辦理抵押手續?」女檢察員問道。

「沒辦,因為我偽造的那本房產證的房產是村裡建的小產權房,房管部門辦不了抵押手續,我把房產證押給了馮平。」胡維軍道。

「那套小產權房是誰的?是你的嗎?」女檢察員問道。

「不是我的,是我丈母娘的房子。只不過一直是我們在出租。」胡維軍道。

「我跟魏喜奎說銀行貸款馬上就能下來,貸款一下來就償還他的借款。」胡維軍頓了下,接著道:「當時銀行是要放款的,審批已經過了,就差抵押物辦抵押了。」

「銀行沒有放款的原因是什麼?」女檢察員追問道。

「因為……用於抵押的一套房產的房產證出了問題。」胡維軍猶猶豫豫道。

「出了什麼問題?」女檢察員問道。

「房產證是我假造的,我當時是有……」胡維軍還想繼續說,卻被女檢察員打斷了:「上訴人胡維軍,我問你什麼你就答什麼,其他無關事實不用說。」

「審判長,我問完了。」女檢察員道。

「上訴人胡維軍的辯護人發問。」審判長道。

方軼整理了下思路,問道:「上訴人胡維軍,你向馮平和魏喜奎借款的真實目的是什麼?」

「我借款是為了維持廠子的運營,當時廠子對外有不少負債,業務做的又不太好。」胡維軍道。

「為什麼借款沒有全部用於廠子的經營,而是被你用於炒股?」方軼道。

這個問題即便方軼不問,也會在合議庭法官心中畫問號,與其讓別人猜,不如挑明了,對胡維軍更有利。

「我有個朋友,他專門炒股,賺了不少錢。我廠子外債太多,再加上市場不好,後來我發現即便把借款都用在廠子上也未必能讓廠子起死回生。而且光借款的高利息就能壓垮我的廠子。

所以我找他幫我推薦幾隻股票,我用借來的錢炒股,是想多賺點錢,支付借款本息,讓廠子維持下去,哪知道卻被割了韭菜。」胡維軍一臉的無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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