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先出會見和調卷的律師費,五千元。如果方律師認為這個案子有爭取的機會,您再出後期的律師費,五萬元。您看怎麼樣?」謝友和接過話茬道。

「五萬元……您看能不能少收點,我們兩口子退休工資不高……,如果方律師同意接著案子,律師費四萬元行不行?」肖老師為難道。

雙方談來談去,方軼和梅小婷一句話插不上,只能幹坐著。最後雙方確定,前期會見、調卷律師費五千元,後期費用四萬元,一共律師費四萬五千元。談妥後,肖老師簽署了委託手續,支付了前期費用。

收到律師費後,方軼與看守所約時間準備會見,與二審法院的主審法官溝通,調卷。

送走肖老師夫妻,會議室內梅小婷拿著一審判決書複印件,砸吧砸吧嘴:「這個肖松真傻,才搶了二百多塊,就被判了十一年,媳婦也跑了!太傻了吧!

那如去賣藥啊!醫藥代表可賺錢了,雖然乾的也不是啥好事,可數錢數到手軟,還不用擔心被判刑,多美啊!」

「你以為點個腦袋就能賣藥啊!切!」謝友和斜了一眼梅小婷道。

梅小婷吐了下舌頭,不再說話,故事沒聽全,她心裡抓耳撓撒的,想跟著去會見,但是又怕司馬律師不放,只得就此作罷。

「方律師,我覺得你的辦法挺好,分兩筆收律師費,雖然費點事,但是能夠保證案件質量,又能增加當事人對咱們的好感。」謝友和看向方軼道。

訴訟組剛建起來,一共才三名律師,顧大通給了他三年時間,創團隊自己的訴訟品牌,所以現階段謝友和對案件的質量要求比較高,很多根本無法勝訴的案子,他一概拒之門外,他不想為了眼前的利益毀了團隊的名聲。

所以方軼提出來先會見,看過案卷情況後,再確定委託事宜,謝友和覺得可行,既不直接拒絕又給自己留下餘地,也給當事人留下選擇的空間,尤其是針對這種對律師不是太信任或者對案件的結果不太有信心的當事人,效果可能更好。

當然如果當事人信任律師,願意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費,委託律師代理案件,謝友和自然不會拒絕,當然他更相信方軼的專業能力。如果沒有專業能力很強的律師托底,謝友和累死也建不起團隊訴訟品牌。

「我這也是無奈之舉,當事人提供不了更多的案件信息,僅憑一份判決書得到的案件信息有限,不調卷,不會見,真的很難判斷案件的情況。說不出個子丑寅卯來直接收律師費,當事人肯定不會給。」方軼一攤手道。

「好吧,這個案子就交給你了。」謝友和覺得方軼說的有點道理,業務難做啊!

隔日,第二看守所內,方軼見到了肖松。

肖松,男,二十八歲,身強體壯,人高馬大,身上沒有一點肖老師的書卷氣,反而多了幾分街頭痞氣,一看就覺得不是好東西,即便進了看守所也是如此。

他的眼神有些萎靡,精神消沉,蔫頭耷拉腦,眼圈發青,可能是知道自己被判了十一年有期徒刑,絕望、失眠,覺得自己完了的緣故。

「肖松,我是金石律師事務所的方軼律師,伱認識肖成柱嗎?」方軼面無表情的問道。

「認識,肖成柱是我爸。」肖松頭也不抬的低聲道。

「你父親肖成柱委託我來會見,這是委託手續,你看下,如果你同意,就在上面簽個字。」說著,方軼將手續遞了過去。

肖松簽完字將委託手續遞給方軼道:「我爸委託你為我提供辯護?」

「目前還沒有確定辯護事宜,你父親委託我過來見你,了解案情,待調卷後,如果有必要,你父親才會委託我為你辯護。」方軼收起委託手續道。

「嗯,你問吧!」肖松點頭道。

「能說說具體是怎麼回事嗎?」方軼問道。

肖松回憶了下,斷斷續續的說了搶劫的經過。

案件發生在六月份,在人民公園附近有一片樹林,樹林比較大,植物茂密,環境幽靜,是談情說愛之必選佳地。每當夜幕降臨,樹林深處也會成為藏污納垢之地,經常有尋花問柳之人往裡面鑽。

那一晚,肖松喝了些酒,回家路過那片樹林,突發奇想(肖松說是突發奇想,但是方軼肯定不會信)想去樹林裡弄些錢花。

於是他仗著自己人高馬大,一頭鑽進了樹林,在裡面轉來轉去,腳步聲驚散了一對野鴛鴦,他走過去時一男子正在穿褲子,於是肖松一聲大喝,假稱自己是派出所的,正在抓飄唱。見對方害怕,肖松暗笑知道自己蒙對了。

隨後,肖松嚇唬男子要把他帶去派出所關起來,通知他的家人,當然也可以拿錢私了。男子見肖松一身酒氣,不像是警察,便向他索要證件。肖松拿不出證件,便一腳將男子踹倒,然後撲上去採用掐脖子、揪頭髮、拽胳膊等暴力手段,最終從男子身上搶走現金二百一十元和一副黑色耳麥。

事後,被搶男子覺得自己窩囊,咽不下這口氣,便找了兩個朋友,每晚在樹林附近轉悠,試圖抓住對其實施搶劫的漢子。兩天後的晚上,被搶男子發現了肖松,向公安機關報警,肖松被當場抓獲。

「搶的錢和耳機你是怎麼處理的?」方軼問道。

「錢我花了,耳機是地攤貨不值錢,我給扔在路邊了。」肖松道。

「案發時,你是否穿著警服或者類似於警服的衣服?你再回憶下。」方軼問道。

「沒有,這我可以肯定,之前警察和檢察院的人問我時,我也是這麼說的,我根本就沒有那種衣服。當時正是六月,天氣很熱,我穿的是一條薄牛仔褲和一件白背心。」肖松道。

「你聲稱自己的派出所的,有沒有拿出什麼證件或者能證明你身份的東西給對方看?」方軼問道。

「沒有,當時那小子問我要證件,我哪有啊!情急之下我一腳就把他踹趴下了,然後就從他身上翻錢。結果只翻到了二百一十元。早知道會被判十一年……」肖松後悔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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