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毅三人相互看了看,各自打著各自的算盤,沉默不語。

最後還是謝友和率先打破了沉默,按照馮助理的說法,談案律師的待遇還是不錯的,沉吟片刻後他選擇了做談案律師。他年紀大了,不想再四處跑辦案子掙辛苦錢,只想安安穩穩的退休,賺些吃喝錢,踏踏實實過日子。

王德友覺得法律顧問部挺好,有底薪還有提成,貴在穩定,訴訟部雖然聽著不錯,但是萬一沒有那麼多案子怎麼辦……,沒案子沒錢賺的日子會讓他變得非常焦慮,亞歷山大,法律顧問部僅有一個名額,所以他搶先表態去法律顧問部。

談案律師方軼是不會做的,他覺得只談不辦,以後自己的發展空間有限,而且自己的執業年限尚短,即便他想去談案,團隊也不會允許的。

法律顧問部更不用提了,只有一個名額,王德友已經申請了,方軼覺得都是自己人沒必要跟他搶。另外,這幾年他沒少服務顧問單位,事多錢少,太拴人,又不是自己的客戶,這種工作可不是他想要的。

最後方軼只能選擇去訴訟部做律師,所里的案子四六分,個人的案子三七分,雖然沒有底薪,但是如果每個月能拿到一個案子,吃喝還是不用發愁的。總之先做段時間再說。總比留在金石律師事務所該做提成律師沒人提供案源要強,至少萬律師的團隊可以支援一部分案子,作為獨立前的過度。

其實這個待遇也只在三個創始合伙人的團隊才能享受,而且有規模限制,因為律所與這三支團隊間是按照一點五比八點五的比例分帳,律所只拿一成半的律師費(包含了開票的費用),其餘都歸萬律師團隊享有。這是全體合伙人給予三位創始合伙人的最優待遇,律所與其他團隊和提成律師間是按照三七比例分帳的。

萬律師團隊的律師費,律所只扣一成半,萬律師團隊自己的案源可以提到二成半律師費(個人案件團隊可以提到一成半,是為了鼓勵訴訟部律師開拓自己的案源),其實團隊最穩定的收入還是法律顧問業務,每年有近千萬營收,當然對法律顧問律師的要求也比較高,王德友是沾了顧大通的光才有機會進法顧團隊,否則以他的資歷……呵呵。

次日一早,謝友和代表方軼和王德友去見顧大通,將昨天去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情況告訴了他。

見手下三位訴訟律師都有了著落,顧大通心裡踏實了不少。本來他完全可以給完年終獎後,跟訴訟組三位律師散夥的,帶著自己的非訴團隊併入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條件更好談,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

但是顧大通不想朋友和同事背後戳自己的脊梁骨,尤其是謝友和,兩人十多年的交情了,當初是他把謝律師拉過來組建訴訟組的,現如今如果不管謝律師,他良心上過不去,另外方軼和王德友都乾的不錯,最後他跟謝友和一商量,便將三人加入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作為了談判的條件。

最近律所內有不少合伙人開始辦退夥手續,行政專員們忙的一塌糊塗。手裡的案子都辦的差不多了,方軼開始考慮住處的問題,現在的住處距離金石律師事務所很近,但是距離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卻有點遠,坐公交車要半個多小時的樣子,基本上方軼可以接受。搬家太麻煩,而且租期未到,方軼最終還是打消了搬家的念頭。

這一日,方軼接到了很久未聯繫的師哥周慎的電話,約他晚上去他下榻的酒店聚一聚。方軼明白,這次周慎讓自己過去應該不只是聚一聚那麼簡單。

五星級酒店套房內,沙發上坐著的周慎手裡捏著雪茄,臉上沒了往日的瀟洒,一臉的嚴肅。方軼坐在他對面,手中的雪茄怎麼抽都感覺不到往日的滋味,因為心情不對。

「分所這邊人心動盪早在我預料之中,前段時間我一直在忙德發集團下面公司上市的事,很少回所里。不過也有不少耳聞。你說的律所一體化合伙人無法接受只是導火索。」周慎看向方軼。

導火索?那根本原因是什麼?方軼一怔,隨即看向他,等待下文。

「究其原因是利益之爭,是金石律師事務所市裡分所的控制權之爭,分所管理層想借著這次一體化加強集權。早在幾年前,分所的管理者就對總所事事插手不滿。

京城的總所呢,覺得分所用了自己的牌子和資源,每年大筆的資金從分所走帳,分所管理者在裡面是有分帳的,雖然不多,但架不住基數大,一年下來收入還是很客觀的。現在分所的管理者覺得翅膀硬了,想要分家單過,總所自然不同意。

但是分所覺著這些年也沒白用你總所的牌子,每年都要交管理費的。雙方之間的矛盾已經有好幾年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周慎淡淡道。

方軼沒想到這麼大的律所居然也會出這種狗屁倒爐的事,細想想,也只有在大一些的律所才可能出這種事,因為小律所沒有分所。

「據說前段時間分所這邊把總所給舉報了!」周慎道。

「舉報了?!」方軼一臉的不可思議,還能這麼操作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嗯,我一直不在所里,是聽總所的同事說的。據說分所這邊向司法局投訴總所使用了國外大金主的資金運營、發展律所,律所有被外資控制之嫌。

其實分所這邊屁股也不幹凈,據傳聞,分所的管理者近兩年一直與一些資本眉來眼去,勾勾搭搭。」周慎抽了一口雪茄,說道。

「律所不都是由律師設立並擔任合伙人嗎?怎麼會這樣?」方軼眨巴著眼睛,疑惑道。

「師弟,我早就說讓你換個大平台,到京城來執業,可惜伱不願意來。很多律師圈的事情在縣城是體會不到的。即便是市裡的律所有時候消息也比較閉塞。

現如今很多大型律所背後都有資金方的身影,否則怎麼可能短短几年間發展到幾十家甚至上百家分所,他們哪來的錢這麼搞?律所合伙人根本不可能出這錢!

對於合伙人和律師來說,律所不過是個平台,讓他們賺錢可以,讓他們出錢,比割身上的肉還難,沒有幾個律師願意往外大把的掏錢。」周慎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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