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您不如起草一份委託辯護的協議,前期我支付兩萬元,您幫我出案件分析報告,後期如果我在開庭前支付剩下的一萬元,您再幫我兒子提供辯護,如果我不付費用,視為雙方解除協議。你看怎麼樣?」楊總道。

「可以,不過我需要提示您,即便我出了分析報告,也有可能法院的判決超出的我的分析,與我的最終判斷不一致,我的分析報告並不能向您保證什麼。」方軼道。

方軼可不想自己出的案件分析報告,被當事人拿在手裡成為投訴自己或者要求退款的依據。

「這個您放心,我是生意人,明白其中的風險,而且您也不用出紙面報告,只需要告訴我最終您的判斷就行。這樣可以吧!」楊總微笑道。

「您就這麼信任我?不怕我糊弄您?」方軼一怔,隨即微笑道。

「我相信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雲總向我推薦您,我雖然不了解您,但是我信任雲總。」楊總說完,看向雲梅。

其實早在雲梅向楊總推薦方軼時,楊總便安排人查過方軼的資料了,應該說他對方軼專業能力和口碑還是有所了解的,要不然他也不會這麼說。

「謝謝楊總對我的信任。」雲梅微笑道。

「好的,您兩位稍等片刻,我去安排下。」方軼點了點頭,出門去了。

二十分鐘後,周穎配合方軼完成了簽約,並複印了案件材料,方軼將楊總和雲梅送下了樓。方軼回到工位,周穎將案件委託代理合同給他送了過來。

看著委託協議上的律師費,方軼琢磨著,一個月能撈到兩個案子也行,扣除各種稅費和律所的扣點,至少有兩萬多的收入進帳,比坐班強多了。

下班前,方軼分別給看守所和法院打了電話,預約會見和閱卷。

次日一早,方軼直奔區法院閱卷,十點半的時候,方軼回到了律所,坐下來開始仔細研讀案卷。

下午時,方軼接到了縣法院的電話,法官通知他周光故意傷害案將於隔周的周三開庭,傳票已經郵寄出來了。

次日一早,方軼去了看守所。

坐在方軼對面的是一位二十多歲,長相有些小帥的年輕人。

「楊旭(楊總的兒子),能說下整個事情的經過嗎?」方軼問道。

「嗯,我當天去常去的那家酒吧喝酒,碰到一個女孩子,挺漂亮的,我請她喝了一杯,她沒有拒絕……」楊旭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說了一遍。

當天楊旭去酒吧喝酒,碰到個漂亮妹子隨後便動了心,請對方喝了幾杯雞尾酒後,兩人都有些暈乎乎的。後來楊旭提出一起出去玩玩,漂亮妹子跟著他出了酒吧。

兩人打車來到了附近的一家酒店,開了一間大床房,漂亮妹子跟著楊旭進了酒店。

關上門後,楊旭欲行不軌,但是漂亮妹子突然反悔了,死活不依。其實兩人心知肚明進屋要幹什麼,孤男寡女的同住一室,不是為了干那事,難道是為了躺在被窩裡談理想,談人生的抱負?別扯了!

楊旭以為漂亮妹子是在故作姿態,欲擒故縱,一下來了興趣,施強(此處省略幾百字,以免被404),漂亮妹子的上衣被扔在了地上。漂亮妹子在酒精的作用下,無力反抗,當運動短褲的褲繩被拉開時。楊旭再次問漂亮妹子是否願意與他XX,對方再次拒絕了他。

此時的楊旭酒勁未過,頭暈的厲害,覺得沒有意思,便沒有再繼續,沉沉睡去。女孩半夜酒醒後,下床穿好衣服,偷偷溜走,出了酒店後報了警。當天晚上,正在酒店床上呼呼大睡的楊旭被警察抓捕。

「我真是冤枉的,我沒碰她,我真的沒碰她,運動短褲都沒脫,怎麼可能強姦呢。」楊旭喊冤道。

「之前她身上的衣服是誰扒下來的?」方軼問道。

「是我脫的,當時我以為她嘴裡喊不要,其實心裡想要呢,女孩子很多時候都這樣!然後我就把她推倒在床上。」楊旭解釋道。

「你跟警察和檢察院也是這麼說的?」方軼問道。

「嗯,他們說我這是小事,沒關係的,辦了就認,沒有那麼嚴重,然後我就認了。」楊旭點頭道。

方軼一陣無語,這不就是採用暴力手段欲行不軌行為嘛!如果女方配合那就是兩情相悅,如果女方拒絕,那就是違反女性意志,構成強姦罪。而楊旭的想法就是與漂亮妹子發生關係,估計一開始對方也是這麼想的,關鍵是對方雖然跟他進了酒店的房間,卻臨時反悔了,又不想干那事了。

走出看守所,方軼坐在車裡怎麼琢磨怎麼覺得這案子構成強姦罪,但是案卷上記載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對事情的經過的自述不一致,檢察員和警方都採信了被害人的說法,方毅覺得這個點可以發揮,往左偏構成未遂,往右偏構成中止,而最後的結果……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僅在一念之間!。

吃過午飯後,方軼回到了律所,再次翻看案卷,對比今天楊旭所說,開始研究案件。

晚上下班後,方軼剛想回去,萬可法走了過來,低聲問道:「晚上有安排嗎?」

「沒有,您有事?」方軼看向胖老頭。

「咱喝一杯,我弄了兩瓶茅台。」萬可法笑的有點賊,好像偷到了腥的貓一般。

「去哪喝?」老闆約喝酒這事得去,不給老闆面子可不好。

「辦公室,我讓小周去買菜了,一會就回來。」萬可法說完,給方軼遞了一個眼色:「我先過去,你收拾下快點過來。注意保密!」

方軼突然覺得老闆的眼神有點做賊心虛的感覺,這胖老頭有點意思。

萬可法剛走,黃律師湊了過來,賊兮兮道:「老闆約伱喝酒,你還不快點。」

「哦,你怎麼知道的?」方軼吃驚道。

「這還不簡單,我一看老闆那賊兮兮的樣子就知道他又要喝酒。」黃律師嘿嘿一笑道。

「老闆總在辦公室請喝酒嗎?」方軼疑惑的看向黃律師。

「分人,你是第五個被請進辦公室喝酒的。」黃律師神秘兮兮道:「之前我進去過一次,那次喝的是燒刀子,勁太大,一杯下肚我就被放倒了,從此失去了進辦公室喝酒的資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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