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真搞不懂這女人是怎麼想的

萬主任不在律所,律所由管委會管理運營,不受影響。萬老闆的團隊由幾位助理撐著,運營起來依然順暢。

天長日久,主任辦公室變成了團隊內各路諸侯的會議室,但凡有些私密的事要談,都喜歡往主任辦公室鑽,後來主任辦公室成了大家默認的談事的地方—公共辦公室。

當方軼跟著馬義走進主任辦公室後,馬義摸出一根華子扔給了方軼,坐在沙發上道:「我之前接了一個離婚的案子,我代理的女方。」

「是不是因為家暴,所以離婚?」方軼順嘴問道。

「我靠,你怎麼知道的?不會是學過麻衣神相吧?」馬義表情誇張的驚訝道。

「哪涼快哪待著去!什麼麻衣神相啊,這叫職業敏感,懂不懂!」方軼笑罵道。

「你快拉倒吧!什麼職業敏感啊,我看你跟女人似得有第六感。

伱還別說,之前我還真認識一個律師,因為太能忽悠干不下去了,後來改行給人家看風水、算命了!美其名曰環境諮詢師,陰宅、陽宅都看,有時還給人算命,比當律師時賺的還多。

他給人家推算時,我見過一次,滿嘴跑火車,整個一個大忽悠,楞沒人投訴他。」馬義笑道。

「投訴?去哪投訴?找三清祖師去投訴?你這不是瞎扯嘛,咱國家那個部門能管得了他!」方軼撇撇嘴道:「行啦!說正事,你說的案子什麼情況?」

「這是個本地的案子,女方是我一個哥們的親戚,這女的家裡挺困難的,一共我才收她二千元律師費,就這點錢還是我哥們墊的。

你也別說我黑,做咱們這行的不收費代理案子有風險。容易被律協處罰。」馬義道。

馬義的話,在別人聽來可能就是個笑話,但是方軼有真情實感,之前他就因為律師費的事被人搞過一次,所以他能理解馬義。

「女方起訴離婚的原因是男方長期家暴,受不了了。我前段時間去立的案,結果法院那邊還沒開庭,男方收到傳票,知道女方要離婚,在家裡又打上了,後來女方拿刀把男方給砍了。

警方認為女方構成故意傷害罪,就這樣把女方給抓了。現在案子在公安機關,可能很快就會轉給檢察院。」馬義嘆了口氣道。

「男方死了還是重傷?」方軼皺了皺眉頭道。

「這個我還真不是太清楚,據說當天就拉醫院去了,反正我哥們給我打電話時說是還沒死。

這案子肯定掙不到錢,你要是願意接,我把兩千元律師費給你,另外你說多少律師費合適,我給補。如果你覺得有難度,我跟我哥們說,讓他另找別人。

我和這哥們從小就一起尿水和泥,放屁崩坑,屬於那種關係好到可以穿一條褲子的人,當初接這個離婚案時我就想幫他一個忙,結果民事案件轉成刑事案件了!可我又不做刑事案子」馬義看向方軼。

「沒問題,律師費就那樣吧,不用你補。夫妻兩一個進醫院,一個被關進看守所,這委託手續誰辦?女方父母能辦嗎?」方軼道。

這種刑事案子沒那麼複雜,搞不好就是走個程序的事。既然馬義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方軼肯定得接。

對於律師來說,當事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談律師費時除了看當事人的經濟實力和案件的複雜程度外,被告人的所作所為是否與自己的價值觀相吻合,會不會突破律師的道德底線,也可能成為律師收取律師費多少的一個參考。

對於KK那樣的,估計即便給不起律師費,律師也會代理,因為律師覺得他爺們,律師也是人,也有同情心。而同樣是殺人案,對於窮凶極惡的被告人,如果不是法律援助的話,律師費肯定會很高,因為給惡徒辯護是要遭人罵的,雖然也能出名(罵名),但是精神壓力會很大。

當然對於那些本身就沒有什麼道德標準,或者道德標準比較模糊的律師來說,這都不叫事,只要錢給到位就行,愛咋咋滴。

「我哥們說女方父母可以簽字。」馬義道。

「好,那你抓緊時間讓他們過來辦委託手續!」方軼點頭道。

幾日後,看守所內,方軼見到了馬義說的離婚案的女方,本案的被告人陳來娣。陳來娣長得很一般,可能是家庭生活壓力比較大,二十多歲的人看著像四十多歲。

「請你把案發經過說下,以便我對你的案子進行分析,制定辯護方案。」方軼看著陳來娣道。

陳來娣低頭沉默了片刻後,說道:「李雙喜是我丈夫,他經常打我。後來我實在受不了了,就找家裡的親戚給我介紹了律師,想起訴離婚。

李雙喜知道我要跟他離婚後,又打了我一頓,中午吃完飯出門去幹活時,他說晚上回家要砍斷我的腳。

李雙喜說的出來就乾的出來,我心裡害怕就跑去小賣店買了一把刀。」

「什麼樣的刀?」方軼問道。

「我也不知道叫什麼刀,有半尺來長。」陳來娣用手比劃道。

「嗯,我明白了,你接著說。」方軼道。

「我回家後,把刀藏在了臥室的衣櫃里。

當晚,李雙喜回家後在屋裡喝酒,喝多了就開始打我,打累了,他去廚房拿了菜刀放到飯桌上,繼續喝酒,一邊喝酒一邊嚷嚷著要砍斷我的腳。後來在裡屋睡覺的孩子被他吵醒,哇哇大哭,我回裡屋哄孩子。

李雙喜喝完酒後進了裡屋,繼續打我,嚷嚷著要用菜刀砍斷我的雙腳,說完就去外屋拿菜刀。

我當時特別害怕,大腦一片空白,就趁他向外走時從衣櫃里拿出刀,追了出去,向他身上亂砍。」陳來娣神情有些激動。

「都砍在了哪些部位,你還記得嗎?」待她稍微平復了下情緒後,方軼問道。

「當時我只知道瘋狂的砍,根本不記得砍了哪。後來警察告訴我李雙喜頭頂、手臂、腹部等處有刀傷,是我砍的。

後來李雙喜奪下我手裡的刀,我把他推倒後,跑出了家門。當時我心裡特別害怕,跑到了隔壁村我姐姐家求助,我姐姐和姐夫正好在家,後來姐夫報了警。」陳來娣道。

「李雙喜傷的怎麼樣,你知道嗎?」方軼問道。

「警察說,他是重傷二級,說我屬於輕微傷。我故意傷人,是要被判刑的。」陳來娣抹著眼淚道。

中午發時內容涉嫌違規,又重寫了一篇。所以發晚了,請書友多多見諒。月底了,求月票、推薦票!

第407章,正在修改中,稍後會發出來,請書友不要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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