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429章 (合併章)對牛彈琴

趙雲知道魏三兒在外面有不少債務,而且知道他有房產的債權人絕對不在少數,如果等買方將錢給了,辦完房產轉讓手續,估計自己拿不到什麼錢,最要命的是自己的債權沒有經過法院確認,即便銀行將魏三兒起訴到法院,自己也無法加入分割。

此時他法律工作者的經驗發揮了作用,於是他便與魏三兒商量偽造一張借條,多寫些借款金額,至於借款用途,他讓魏三兒隨便編了一個,以便日後他以民間借貸為由起訴時使用,待騙取法院的裁判文書,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房屋後參與分配,得到拍賣錢款後,兩人按比例分配。

一個月後,趙雲持偽造的借條以魏三兒因生意經營向其借款二十四萬九千元元不歸還為由,向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魏三兒歸還借款,魏三兒當庭承認借款的事實,並同意調解。

當庭,縣法院就趙雲與魏三兒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做出民事調解書,確認魏三兒應當償還趙雲借款及利息共計二十五萬一千元。

半個多月後,趙雲向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隨後縣人民法院做出執行裁定書,將魏三兒坐落於縣內某老舊小區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予以查封,開始走拍賣程序。

本來一切都按照趙雲的計劃走的很順暢,但誰知道就在去年縣法院突然對趙雲和魏三兒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啟動了審判監督程序,縣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書決定對該案再審。

再審期間,趙雲怕虛假訴訟的事敗露,指使魏三兒向法院提供虛假借款憑據。後在審理過程中,縣人民法院發現趙、魏二人有虛假訴訟的嫌疑,隨後將案件移送縣公安局分局進行立案調查。

縣公安局分局立刻傳喚了趙雲和魏三兒,魏三兒之前因賭博被處理過,心裡懼怕警察,一進警局就腿軟,所以警察一問他便竹筒倒豆子全都招了,魏三兒已經供認不諱,趙雲自知難逃只得承認偽造證據,虛假訴訟的事。

縣公安局偵查完畢後,將案卷移送縣檢察院,縣檢察院經審查起訴後,以被告人魏三兒犯信用卡詐騙罪、幫助偽造證據罪,被告人趙雲犯妨害作證罪,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方律師,我覺得我不構成妨害作證罪,構成偽造證據罪。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是錯誤的。

您看,我和魏三兒串通偽造借款協議,提起虛假民事訴訟,導致法院做出錯誤裁決,我們二人均為訴訟案件的當事人,我們的行為屬於相互幫助偽造證據,應該構成幫助偽造證據罪的共同犯罪。我怎麼會構成妨害作證罪呢?」趙雲認為自己說的頭頭是道,有理有據。

方軼心中明白他為什麼這麼說,有兩種可能:一是因為幫助偽造證據罪和妨害作證罪相比較,妨害作證罪屬於重罪,趙雲不希望被認定為重罪;二是趙雲沒搞明白兩個罪名之間的區別,完全是自以為是。

方軼擅長刑事案件,自然不會陪他玩掩耳盜鈴的遊戲。如果趙雲真的不清楚兩個罪名之間的區別,方軼不介意趁這次機會給他普普法。

「這兩個罪名在司法實踐中確實不好區分,但是兩個罪名還是有明顯區別的。我個人認為,區分妨害作證罪與幫助偽造證據罪的關鍵在於你是否從虛假訴訟中直接獲取利益。」方軼道。

「這……怎麼解釋?」趙雲疑惑的看向方軼。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構成妨害作證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構成幫助偽造證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妨害作證罪』與『幫助偽造證據罪』所保護的客體都是訴訟活動的正常秩序,行為人主觀上都是故意。但是兩罪的犯罪主體和客觀不同:

一、犯罪主體不同

妨害作證罪的主體可以是訴訟當事人(原告、被告等),也可以是其他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比如當事人的親屬或者受當事人親屬指使的人(這個範圍比較廣)。

幫助偽造證據罪的主體通常來說是訴訟當事人以外的人,不一定會與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有可能是受訴訟一方當事人指使的另一方當事人。

而『幫助偽造證據罪』中的所謂『幫助』,主要是指為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準備工具,出謀劃策,堅定其毀滅、偽造證據信心等。

在司法實踐中,虛假訴訟過程中一般會出現兩種情形:

一種是一方當事人通過指使他人偽造證據的方式,侵害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在這種情況下,訴訟一方當事人所實施的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構成妨害作證罪,而幫助其偽造證據的人只能是訴訟當事人以外的人,構成幫助偽造證據罪。

另一種是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共同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這種情況就比較複雜了,雙方當事人都可能實施指使對方作偽證或者幫助對方偽造證據的行為,可能會出現指使他人作偽證中的「他人」與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中的「當事人」重合的情形。

根據《刑法》關於幫助偽造證據罪的規定,該罪的行為人只能是幫助當事人實現非法利益的人,而不能是為自己直接從案件的裁判結果中獲利而實施行為的人。

當然,請人幫忙偽造證據,給與對方一定的報酬或者其他利益,這種情況不能算是從案件中直接獲利,而是幫助當事人獲取利益,符合幫助偽造證據罪的主體特徵。

回到你的案子,剛才你也說了,正常情況下你的債權很難實現,但是為了實現債權,並且多分配債權,你與魏三兒合謀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參與了房屋拍賣價值的分配。

因此,你在虛假訴訟中是利益追求者。而魏三兒在訴訟中不能直接獲得利益,而是為了配合你實現債權偽造的證據。

所以我認為,你屬於非法利益的追求者和獲得者,符合妨害作證罪的主體特徵,而魏三兒只是幫助你實現債權,符合幫助偽造證據罪的主體特徵。」方軼說完看向趙雲。

「那……那你說的客體呢?」趙雲一臉似懂非懂、將信將疑的表情,心涼了半截。

「二、犯罪客觀不同

妨害作證罪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阻止證人作證;二是指使他人作偽證。

幫助偽造證據罪的客觀表現形式是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證據的範圍比較廣,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鑑定意見等,幫助行為可以是合夥一起偽造,也可以是單獨一人偽造,然後再提供給當事人使用。

在虛假訴訟過程中,妨害作證罪的客觀表現主要是指使他人作偽證,有時是指使他人作虛偽證言;有時是指使他人偽造虛假證據和提供給法院,並提供虛假的證言。因此,指使他人偽造證據與指使他人作虛假證言往往會同時發生,二者都屬於《刑法》規定的「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方式。

而在虛假訴訟過程中,幫助偽造證據罪,其客觀表現是受指使幫助當事人偽造其他人的虛假證言等證據的行為。

就本案而言,你指使魏三兒偽造欠條並向法院提供虛假陳述的行為都屬於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符合妨害作證罪的客觀特徵。

與此同時,你還有為自己利益參與偽造證據的行為,但這一行為是你指使魏三兒向法院作偽證的手段,已經被妨害作證罪所吸收,所以我認為你構成妨害作證罪。

魏三兒受你指使偽造借條的行為,屬於幫助你偽造證據,符合幫助偽造證據罪的客觀特徵,但魏三兒向法院提供虛假陳述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方軼說到此處,趙雲突然打斷了他的話:「為什麼我構成犯罪,他向法院虛假陳述反而不夠成犯罪?憑什麼?」

在趙雲的看來,大家是一根繩上的兩螞蚱,我趙雲犯罪,你魏三兒也別想躲,有苦大家一起受才公平,他心裡才感覺平衡。

方軼看了他一眼,對他心中所想已然明白了七八分:「我剛才說的不構成犯罪,僅是評價魏三兒當庭作偽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並不是評價他幫你偽造證據的行為。我是把他的行為分開來看。

《刑法》有明確規定,僅在刑事訴訟中作偽證才構成偽證罪。他是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做的偽證,發生在民事訴訟中的偽證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會受到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魏三兒配合和幫助你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獲取利益,符合幫助偽造證據罪的主體特徵,而且也存在幫助你偽造證據的行為,除此以外,他還採用消失的方式逃避信用卡催收,因此,他大機率會構成幫助偽造證據罪和信用卡詐騙罪。」

「哦,是這樣啊!」聽方軼這麼一說,趙雲心裡舒坦了很多。

但是對於方軼所說的理論性比較強的內容,趙雲還是一塌糊塗。作為一名理想不多、專業能力有限、又不思進取的法律工作者,他平時接觸的都是些家長里短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他根本連看都不看,再加上這些年他一門心思的撈偏門,沒把心思放在業務上,業務基本上都荒廢了,自然聽不進那麼多刑法理論。

方軼算是看出來了,自己高估了趙雲的專業能力,剛才自己費了這麼多口舌,整個一對牛彈琴,還不如直接告訴他可能構成什麼罪來的實在。

可是人家既然這麼問了,提供法律諮詢又是自己的義務,不說明白了方軼心裡總感覺彆扭,讓他糊弄人,他心裡又過意不去,所以……對牛彈琴總比不說強,至少自己心裡舒暢。至於對方能聽懂多少,那就看他的了。

下午的時候,方軼去縣檢察院閱卷,又跟檢察院溝通了半個多小時的案情,看檢察員那意思,這案子有建議重判的趨勢!

從檢察院回來,方軼將趙雲的案子整理了一遍,將問題都捋了出來,然後打電話約趙鳳祥次日來律所面談。

當華燈初上之時,方軼伸了個懶腰,突然想起有日子沒去輝煌了,於是給李書明打了電話約他喝酒,順便泡個澡。

李書明告訴他晚上有個酒局,估計散了也得凌晨兩三點鐘了,搞不好要通宵,辦公室內有青島啤酒和白酒,讓他自己看著辦,別等他。

方軼正琢磨著泡完澡後,干點啥,突然看到一個胖老頭慢悠悠的走了過來。

「老闆,你出院了?」方軼驚愕的看著走過來的萬可法。

「別瞎嚷嚷,我回來補償點彈藥。」萬可法像是做賊一般,立刻眼神四望,還好此時團隊內的眾人都已經下班,只在遠處工位上有幾個加班的律師正在埋頭苦幹。

「啥彈藥?」方軼站起身,一臉驚訝的問道。

萬可法舉起右手,賊一般的做了一個喝酒的姿勢,瞬間方軼明白了,這老貨是饞酒了,偷跑出來的!

收拾完桌上的案卷,方軼穿上外套正準備去輝煌泡澡的時候,萬可法從辦公室內鑽了出來,來到方軼近前低聲道:「小方,晚上有什麼活動沒有?」

方軼一怔,立刻反應過來:這胖老頭該不會是想拉著自己喝酒吧!我去!之前老闆娘已經敲打過自己一次了,這個火坑可不能再跳了!

「有活動,我要去輝煌。」方軼立刻答道。

「哦?!輝煌是個好地方,我正好沒吃晚飯呢。給你這『叛徒』個將功補過的機會,請我去輝煌泡澡吃飯。」萬可法趾高氣揚道。

「泡澡可以,但是全是素澡,不帶葷,不帶酒。」方軼看向眼前的胖老頭道。

「成交!」萬可法說完轉身向辦公室走去,邊走邊嘀咕:「我這麼大歲數了,什麼沒見過,素澡好,清凈。」

在下樓的時候,方軼眼神在萬可法身上轉來轉去,心裡琢磨著:這胖老頭把酒藏哪了?看他兩手空空,兜里癟癟的,嘴裡也沒有酒氣,老傢伙不會是有仙俠里的『儲物袋』之類的寶物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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