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468、469章 (三合一)弒父案

幾日後的早上,萬可法坐在茶桌前,雙手環抱交叉看著對面的黃援朝:「老黃,你出的這是什麼餿主意,方軼昨天找我了,說以後不接這種殺親人的案子了。」

「您老別急,我也沒想到這兩個案子效果這麼差,俗話說事不過三,咱們再來一次,我覺得這次一定行。」黃援朝撓著頭道。

就在此時,萬可法的手機提示音響起,一條微信出現在螢幕上。萬可法看後一笑:「有個當事人指定方軼承辦案件。你猜是什麼案子?」

「不會又是殺親的案子吧?」黃援朝眨巴著眼睛,問道。

「被告人把他父親殺了!」萬可法看了他一眼:「這可是第三個了。」

說實話如果不是當事人指名道姓的要求方軼承辦這個案子,而且律師費有五萬元,他是絕對不會再接這種殺親的案子的。

人有時候就是這麼矛盾,心中想要的和現實中能得到的絕大多數時候是不一致的,而迫於生活的壓力,又不得不屈服於現實。

方軼這次接的案子是謝友和談的,當事人的母親一來就要求方軼辦理她兒子的案子,謝友和了解了情況後,便將案子轉給了萬可法團隊的訴訟部。

二十分鐘後,方軼走進了會議室。

會議室內,一位看起來六十多歲的女人正坐在椅子上偷偷抹眼淚,她的皮膚粗糙,臉和脖子呈現暗紅色,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在地里勞作被太陽曬的。

她的臉上和脖子上的皮膚鬆鬆垮垮,整個人看起來很憔悴,讓人憐憫。

「您好,您是石女士?我是方軼。」方軼坐到她對面說道。

「您好,方律師。」石女士回想了下之前外甥女給自己看過的網站上的照片,暗道:對,這就是方律師。

「我同事說您要委託我承辦您兒子的刑事案子,是這樣嗎?」方軼語氣平緩的問道。

「是。我外甥女說您是本地有名的刑事律師,辦過不少刑事案子。她讓我來找您,只要您肯接我兒子的案子,我兒子就有希望保住命。」石女士雙眼直勾勾的看著方軼,情緒有些激動。

方軼一愣:我又不是神仙,哪有那麼大能量啊!

「別急!您能說下案發當時的情況嗎?」方軼安慰道。

石女士點了點頭,說出了那段她不想回憶但是又不得不去回憶的痛苦經歷:「我們家住在村裡,雖然算不上多富裕,但是家裡承包著村裡的果樹,一年也能賺些錢,吃喝不愁……」

石女士叫石秀珍,她丈夫姓肖,叫肖來旺,兒子叫肖克,一家人承包村裡的果樹這幾年賺了不少錢。

肖來旺人很勤快,腦子也活泛,唯一的缺點就是脾氣暴躁,平時對家裡人就罵罵咧咧的,尤其是喝完酒以後,脾氣更是大的不得了。

這幾年日子過得鬆快了,家裡有了些底兒,他更是頓頓飯離不開酒,喝完酒就犯脾氣,對家人非打即罵。石秀珍和兒子都懼他三分。

去年的時候,因為嫌棄石秀珍做的菜沒味道,肖來旺一板凳將她打進了醫院,住了半個多月醫院她才出來。兒子肖克也經常被他打,身上時常可見淤青,見到他就跟老鼠見到貓一般。

兩個月以前,有客戶來果園採摘,中午時客戶請客吃飯肖來旺多喝了兩杯,回家後見石秀珍正在院裡洗衣服,屋裡床上擺放著新的被罩和枕套,尚未裝上,顯得有些亂。

喝的暈暈乎乎的肖來旺頓時火氣,跑到院中一腳將正在洗衣服的石秀珍踹倒在地,隨後指著她的鼻子破口大罵起來。

石秀珍不敢惹他,便躲到了兒子的臥室里避難,以往肖來旺罵一陣見不到人,也就過去了,可今天不知道是怎麼了肖來旺罵起來沒完,越罵越起勁,追到了兒子的臥室內對著石秀珍又打又罵。

此時肖克剛好從果園回來,急忙進屋規勸父親肖來旺,這一勸可好,肖來旺罵的更起勁了,罵急了抄起手邊的笤帚在屋裡追打二人,一邊打一邊嚷嚷要殺了他們娘倆。

後來打的不過癮,他跑去廚房取來了菜刀,肖克一見不待肖來旺進門,便急忙跑過去奪下了菜刀。

肖來旺見菜刀被奪走,衝著兒子打罵,因為腿腳沒有兒子靈活,追不上,便返回了兒子的臥室繼續毆打石秀珍。

肖克聽到母親的求救聲,急忙進來臥室,只見父親正抓著母親的頭髮往牆上撞,母親頭上已經被撞出了血。

肖克見母親的慘狀,頓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揮動手中的菜刀向肖來旺砍去,積攢了多年的怒火一下爆發出來。

肖來旺倒在了血泊中,他的頭、頸、肩等多處被菜刀砍中,鮮血留了一地,染紅了肖來旺的上衣。

菜刀落地,肖克傻在了一旁。

母親緩過勁來,急忙催促肖克打急救電話,後二人將肖來旺送往醫院救治。次日,在母親的勸導下肖克到公安機關投案。當晚,肖來旺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此後,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向中院提起了訴訟。

「方律師,我兒子是為了救我才砍傷他父親的,我願意用我的命一命償一命。只求能保住我兒子的命。」石秀珍摸了一把臉上的淚水道。

「您別激動,我覺得您兒子未必會被判死刑。」方軼道。

「真的?」石秀珍直愣愣的看著方軼。

「不過我需要您配合下。」方軼想了下道。

「您說,我一定配合。」女本柔弱,為母則剛,現在的石秀珍橫下一條心,只要能救兒子,滾釘板,傾家蕩產,她也願意。

「您能否跟村裡說下,讓村委會出一份證明,證明您丈夫肖來旺平時的惡行,你們母子經常遭受家庭暴力。然後,您也需要出具一份諒解書,原諒肖克的所作所為。」方軼想了下道。

「諒解書咋寫?村裡出證明……方律師,您能不能跟我一起去村裡找村長說說嗎?我怕說不清,他們不知道怎麼寫。」石秀珍道。

「嗯,沒問題,咱們吃過午飯後走。」方軼看了眼時間已經十一點半了,今天沒什麼安排,去一趟村裡也沒什麼。

石秀珍家住在一個偏遠的小村子裡,山地居多,平底很少,山上種著成片的果樹,這幾年藉助電商經濟的蓬勃發展,村裡人的日子越過越好,村裡的土坯房逐漸被磚瓦房替代。

下午方軼開車在石秀珍的指引下,找到了村委會。村委會主任也姓肖,四十多歲的樣子,長得很富態,一聽方軼是來了解肖來旺家情況的,熱情的接待了他。

「方律師,我跟您實說吧,肖來旺在村裡是出了名的暴脾氣,沒結婚那會兒就因為喝酒打人被警察拘過。

這麼多年過去了,原本以為他都六十來歲的人了,脾氣也該收斂些了,可沒想到還那樣,平時村裡人都沒人敢招惹他。

秀珍嫂子是個老實人,自從嫁到老肖家就沒過一天消停日子,肖來旺隔三差五的罵兩句,就連她懷她家肖克那段時間,肖來旺那嘴都沒閒著。

哎!秀珍嫂子這些年沒少受苦,不容易啊!肖克攤上這麼一個『好』爸,也不知道是前世造了什麼孽。」肖主任義憤填膺道。

「肖主任,方律師這次過來,是想讓咱們村裡給我兒子肖克出一份什麼證明。」石秀珍說著看向方軼。

「肖主任,村裡能不能出具一份肖來旺日常為人處世,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等情況的說明?村裡實事求是的寫就行,主要是想讓法官了解肖來旺在村裡的德行。」方軼解釋道。

「家庭暴力?」肖主任皺了皺眉頭道。

「就是兩口子打架,肖來旺打孩子和媳婦的情況。」方軼道。

「哦,明白了。要說肖來旺的家庭暴力,肯定是有,自從秀珍嫂子進他們家門挨打的事就沒斷過。這事全村人都知道,這證明我們村裡出了。只要能對肖克的案子有幫助,您讓我們出什麼都行。」肖主任一身正氣道。

現在肖來旺人已經不在了,村裡人本來就對他印象不好,沒必要為了一個死人得罪活人,況且人家還是一家子,這證明開出來不會得罪任何人,還能落個人情,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何樂而不為呢。肖主任想的很明白。

肖主任起身叫來了主任助理(是位剛來村裡的大學生村官,一般寫寫算算的事都交給他處理),讓他帶著石秀珍去寫證明。諒解書之前在律所時石秀珍就簽過了,方軼讓她開庭前將諒解書和村裡的證明送到法院去。

石秀珍出門後,肖主任與方軼閒聊道:「哎!要說肖來旺也算是村裡的能人,種果樹有一套,就是脾氣太臭,點火就著。

幾年前村裡曾經來過一位算命先生,他站在土坡上指著肖來旺家的墳地說那塊墳地選的不好,會兄弟相傷,父子相殘。

肖來旺聽到後,拎著菜刀追的算命先生滿村跑,要不是老村長攔著,非出人命不可。

當時我們都猜那算命先生肯定是想嚇唬肖來旺,從他家騙兩錢,沒想到碰上了一位不信邪的。現在看來人家說的對呀,那算命先生是個高人!」肖主任煞有介事道。

不一會兒,石秀珍回來了,拿回來一份蓋著村裡公章的證明,讓方軼看。證明寫的很客觀,該有的內容都有,方軼讓石秀珍將證明收了起來。

開車回來的路上,方軼一個勁的琢磨,最近這是怎麼了,怎麼接的案子都是殺親的案子,真讓人頭疼。

次日一早,方軼去了看守所會見肖克。肖克長得五官端正,短髮,一雙大眼睛,看起來很老實。此時的他神情有些呆滯,尚未從殺父的陰影中走出來。

肖克說的與石秀珍所說相差不多,方軼逐一做了記錄。

「方律師,我聽裡面的人說,我殺了人,有可能會被槍斃。是真的嗎?」肖克眼神閃爍,除了疑惑外更多的是惶恐。

「你的案子被移送到了中院,這說明檢察院認為你的行為社會危害性大,有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死刑。

但是從我了解的案情看,你構成故意傷害罪是肯定的,但是你是為了救你母親才砍傷你父親,進而導致你父親死亡。所以我個人認為,法院不一定會判處你死刑。

下午我會去法院閱卷,後天去檢察院與負責案件的檢察員溝通案情,等我制定完辯護方案,我會再來見你。」方軼道。

方軼去檢察院與負責案件的周檢察員溝通案情時,得到了一條消息,這個案子媒體很關注,據說為了搞法制宣傳,法院已經批准了媒體記者進入現場,對案件進行報道。

果然,沒過幾日法院打來電話,告訴方軼肖克的案子將公開審理,會有媒體記者現場採訪,讓他注意下言行,庭審當日穿律師袍。

「老方,下班了還不走?」黃援朝穿上羽絨服,提著包準備回家之時,看到方軼仍在伏案疾書,便走到了他近前。

「有個故意傷害的案子,下周開庭,我在準備辯護意見。你先走吧,我再查查資料。」方軼道。

「好,我先回家了。注意身體,別太拼了。」黃援朝說完,轉身離去。

方軼起身伸了個懶腰,看著遠去的黃援朝的背影,心中一陣苦笑:「回家」這個詞對我來說是那麼的熟悉,又是那麼的陌生,曾經那個溫馨的家再也回不去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人,只要是活著就應該有個奔頭,而方軼的奔頭就是他的兒子方安志。

開庭當天,法庭的旁聽席上坐滿了人,石秀珍也在其中,第一排坐著不少手拿相機的人,應該是記者。

在最前面放著一台攝像機,後面站著一位身材魁梧的男子,正在調整攝像機的機位。

法槌敲下那一刻,庭審開始了。

走完了前面的固定程序,審判長讓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坐在公訴人席首位的矮胖男,便是之前與方軼溝通過案情的周檢察員。

「……被告人肖克用菜刀砍傷被害人頭、頸、肩等部位,被害人被送往醫院救治後,於次日晚七時,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本院認為,被告人肖克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於被告人肖克具有投案自首情節,並得到家屬的諒解,認罪認罰,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本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完畢。」周檢察員宣讀完起訴書後,看向法官。

「被告人,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我沒有異議。」肖克看起來很緊張,實際上也是如此,他正處在崩潰的邊緣。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道。

「好的,審判長。被告人肖克,被害人肖來旺與你是什麼關係?」周檢察員問道。

「他是我父親。」肖克道。

「被害人肖來旺身上的傷是誰幹的?」周檢察員問道。

「是我用菜刀砍的。」肖克低著頭說道。

「事發當天,你為什麼要用菜刀砍你父親?」周檢察員問道。

「因為他打我母親。」肖克道。

「他是怎麼打你母親的?」周檢察員繼續問道。

「他用手抓住我母親的頭髮往牆上撞。」肖克抹了抹眼淚道。

「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周檢察員道。

在方軼看來,周檢察員是在避重就輕,他沒有提案發原因,也沒有提菜刀的來歷,他想讓旁聽席上的眾人和法官認為肖克是一時衝動殺人,屬於激情犯罪。但這不是方軼想要讓大家看到的。

「被告人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問道。

「是的,需要發問。」方軼看了下發問提綱,然後道:「被告人肖克,你用於砍傷被害人肖來旺的菜刀是哪來的?」

「是我從我父親手上奪的。」肖克道。

「也就是說,你手上的兇器菜刀,是你父親肖來旺的,是嗎?」方軼故意重複了下,他的目的是加深法官和現場旁聽人員對菜刀的印象。

「是的!」肖克道。

「你父親拿菜刀要做什麼?」方軼繼續問道。

「他要拿菜刀砍我和我媽。」

肖克此言一出,旁聽席上眾人立刻一驚,坐在頭排的記者仿佛鯊魚聞到血腥一般,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律師的發問上。

「是被害人肖來旺這麼說的,還是你猜測的?」方軼問道。

「他之前在臥室里打我和我媽,後來不解氣,叫著要殺死我們娘倆,去廚房拿了菜刀。我怕他傷到我媽,就跑出去奪下了菜刀。」肖克道。

「既然已經奪下菜刀了,他已經對你母親不構成威脅,為什麼還要砍傷他?」方軼追問道。

是呀!為什麼?旁聽席上的記者心中也有此一問。

「我當時並不想砍他,但是當我聽到我母親的求救,我……」肖克說著哽咽起來:「我不想的,我真的不想……」

此時,方軼問不下去了,他只能等待被告人肖克的情緒平穩些以後再接著問。

「被告人肖克,你控制下情緒,現在是庭審時間。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審判長安撫道。

「被告人的辯護人還要繼續發問嗎?」片刻後,審判長見肖克的情緒穩定了一些,看向方軼道。

「是的,需要繼續發問。」方軼說完醞釀了下:「被告人肖克,我知道你的心裡很難受,但是這是法庭,我們需要了解事情的真相,以便法官做出公證的判決,請你控制下情緒。」

「嗯,嗯……」肖克抬手擦了擦眼淚,點頭答應道。

「你聽到母親的求救後,是怎麼做的?」方軼問道。

「我跑進了屋,看到我父親肖來旺正在抓著我母親的頭髮往牆上撞,我母親的頭上滿是血。我實在控制不住,就用手裡的菜刀砍了他。」肖克道。

哭過後,他心裡的壓力釋放了不少,情緒穩定多了。

「你父親被砍後,你做了什麼?」方軼繼續問道。

「我母親讓我叫了救護車,然後我們把他送去了醫院搶救。我在我母親的勸說下,去了派出所投案自首。」肖克道。

「審判長,辯護人問完了。」方軼道。

舉證質證環節沒有什麼可說的,公訴人提供了現場勘驗記錄、被告人供述、作案工具,及驗屍報告等證據。

被告人肖克和辯護人方軼對上述證據均認可,隨後,方軼出示了被告人母親石秀珍的諒解書、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和醫院的病例,證明被告人肖來旺在家中經常對被告人和其母親石秀珍進行家暴,並有醫院的病例為證。

……

「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未被法庭認證的爭議事實和根據事實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辯論。

先由公訴人發言。」審判長道。

「審判長、審判員,我們認為,被告人肖克在其母被打之時,一時衝動砍傷被害人肖來旺,導致被害人死亡。

雖然被告人肖克是出於救助其母石秀珍的目的出手傷人,但從肖克持菜刀砍擊肖來旺造成多處損傷,並致其因失血性休剋死亡分析,其行為雖有正當防衛之目的,但被害人肖克的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因此可以認定肖克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

鑒於其行為屬於防衛過當,又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我們建議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完畢。」周檢察員道。

隨後由肖克進行自行辯護,肖克文化程度有限,肚子裡的詞不多,總是那幾句來回說,最後審判長打斷了他的自行辯護。

「被告人肖克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長道。

「審判長、審判員: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構成防衛過當,應受刑法處罰,但應對其減輕處罰。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有權進行正當防衛

本案中,被害人肖來旺一直對被告人肖克及其母親進行家暴,有幾次被告人的母親被打的住院。

案發當日,被害人肖來旺飲酒後回家,因瑣事對被告人的母親進行大罵,後被告人回到家中對其進行勸阻。

在打罵中,被害人肖來旺揚言要殺死被告人及其母親,並去廚房取來菜刀,被告人肖克為避免悲劇的發生,將被害人肖來旺手中的菜刀奪下。

但被害人肖來旺對被告人母親石秀珍的不法侵害仍在繼續,雖然毆打的不是被告人,但結合被害人平時酒後常有嚴重的家庭暴力行為,不能排除其暴力行為造成更嚴重後果的可能。因此,被告人肖克針對被害人肖來旺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有權進行正當防衛。

二、被告人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從被告人肖克持菜刀砍擊被害人,並造成其多處損傷,致其因失血性休剋死亡來分析,其行為確實與被害人徒手家暴行為的手段和嚴重程度不對等,因此肖克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

三、被告人具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

首先,肖來旺所在村委會出具證明,證明被害人肖來旺具有家庭暴力既往史,並且請求對被告人肖克從輕處罰節。

其次,案發後,被告人肖克將被砍傷的肖來旺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且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得到其母親的諒解。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

最後,本案被害人對於案件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被告人肖克因救母心切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屬於防衛過當。請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減輕處罰。

綜上,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肖克適用緩刑。完畢。」方軼道。

方軼發表的辯護意見,引起了旁聽席上一片騷動,有人認為殺了人適用緩刑這是不可能的,也有人出於同情肖克,覺得方軼建議的刑期合理。

方軼建議法院對被告人肖克適用緩刑,並非拍腦袋說出來的,而是參考了近些年各地法院對該類案件的判決意見後,得出的量刑建議。雖然本地法院不一定會適用,但是建議下,總沒有壞處。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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