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啦,還是我來說吧。我大姐當了一輩子老師,是我們姐兒三個中學歷最高的,也是最老實的。我下面還有個妹妹,叫高月蘭,在商城裡做生意,家裡比較有錢。

這事是我大姐家兒子,也就是我外甥的事,我大姐命苦,幾年前大姐夫因病去世,留下他們娘倆。

我這個外甥學習不好,整天就知道瞎混,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上了個職業學校,後來畢業,我想讓他到我公司上班,好歹都是親戚,我能照顧著點,結果他不去。自己找了幾個工作,乾了沒多久喊累,就一直在家待著啃老。

這事要我說,誰都不賴,就賴我大姐,一天到晚把兒子當個寶兒似的,啥都不讓他干,結果二十來歲的人了啥都不會,煮個麵條還問是先放水還是先放面,你說,他能幹啥!」蘭姐一點面子都不給大姐高玉蘭留,大有恨鐵不成鋼之意。

「金蘭,甭說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先說說案子吧,人還在裡面關著呢。」高玉蘭心裡發急,插嘴道。

「要我說這不叫事,關他幾天也好,省的一天到晚在家啃老,讓他去啃啃看守所的窩頭,出來吃什麼都香。」蘭姐生氣道。

「蘭姐,您外甥犯了什麼罪,怎麼被關起來的?」方軼插話道。按照蘭姐這節奏談下去,恐怕晚上吃完飯都未必能談的完,所以方軼不得不攔她。

「盜竊罪,偷了他小姨的銀行卡。」高玉蘭尷尬道。

「如果僅僅是偷了銀行卡,沒有取錢,應該還好,問題不大。」方軼道。

「哪呀!他用他小姨的銀行卡去周大福購買了「千足金回購金條」四根,一共花了十六萬多。」蘭姐道。

「他買金條幹嘛?」方軼道。

「他買了金條後,將金條又賣給了周大福,套現後拿著錢去玩遊戲,請朋友吃喝、旅遊,都給揮霍了。」蘭姐道。

「您妹妹丟了卡就報警了?」方軼問道。

「對,都過了兩天了,我妹妹才發現卡沒了,跑去銀行掛失,然後又去了派出所報案。

一開始不知道是他拿的,要知道是他拿的不就不報警了嘛。你看這事鬧得,我妹妹現在跟我大姐為這事鬧的都不說話了。

你給想想辦法,看看能不能把我外甥先放出來。」蘭姐道。

「行,我去問問,先做個取保候審試試。蘭姐,您妹妹高月蘭能不能出個諒解書?」方軼道。

「這……」高玉蘭看向妹妹,臉露為難之色。

「算啦!還是我去找月蘭說這事吧,大姐,你手上有多少錢。你兒子拿了月蘭的錢,咱們不提這事,恐怕月蘭不幹。」蘭姐道。

「錢我給她補上,你找她談吧。」高玉蘭道。

「那就這麼說定了。兄弟,你回頭跟我走一趟,去找我妹妹談談,如果談妥了,當場讓她簽字。」蘭姐看向方軼道。

「沒問題,您把相關信息給我,我馬上就起草諒解書。」方軼道。

蘭姐親外甥的案子,方軼沒多收費,只要了一萬元律師費。十分鐘後,周穎拿著委託手續來到會議室,協助高玉蘭簽署委託手續。蘭姐開始打電話約妹妹高月蘭到公司談事。方軼也沒閒著,打電話給看守所約會見。

次日上午方軼去了看守所,高玉蘭的兒子叫趙寶新,今年剛滿二十歲,長得跟棵豆芽菜似的,弱不禁風。這段時間被關在看守所,可能精神壓力比加大,沒什麼胃口,他走起路來有些打晃。

趙寶新說的案發經過,與蘭姐說的相差不大,但更細些。前段時間玩網遊買裝備,他花了不少錢,母親高玉蘭不給錢,限制他消費,他怕二姨高金蘭(蘭姐),不敢去找二姨,便去找了小姨高月蘭借錢,說是借錢,其實是有借無還。

高月蘭之前給過他幾次錢,後來大姐高玉蘭打電話讓小妹不許再給他錢,想要斷了他的財路,逼著他出去工作。

前段時間趙寶新又去找高月蘭借錢,被高月蘭婉拒了,趙寶新無精打采的坐在她的店裡,準備再磨下小姨。恰好在此時有顧客上門,高月蘭去接待顧客。

趙寶新發現,小姨辦公桌的抽屜沒有鎖,並從抽屜縫隙中看到裡面有一張銀行卡。見四周無人,他便將銀行卡拿了出來,銀行卡上寫著高月蘭的名字。他知道這卡是小姨的,便將卡偷走去了周大福。

高玉蘭的銀行卡丟失後報了警,警方通過消費記錄和監控錄像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沒幾天便將他抓獲。

他母親高玉蘭聽說兒子被抓了,頓時暈了過去,後來一問才知道原來是妹妹高月蘭報的警,於是兩姐妹便嚷嚷起來。

「你拿了銀行卡,為什麼不去銀行ATM機取錢,而去周大福買黃金?」方軼說出了心中的疑問。

「銀行有監控,我只要是去了,一取錢肯定會被我小姨知道。所以我就去了周大福買金條。然後又換了一家周大福店把金條出售換了現金。」趙寶新低著腦袋道。

「你不知道金店也有監控嗎?」方軼問道。

趙寶新點了點頭:「知道,但是我覺得金店的監控警方應該查不到。」

「你是怎麼知道銀行卡密碼的?」方軼道。

「我不知道密碼,是我蒙的。」趙寶新道。

「蒙的?」方軼詫異道。

「嗯,我試了兩次就猜對了。」趙寶新道。

「你有什麼要諮詢的嗎?」方軼見問的差不多了,說道。

「我偷拿我小姨的銀行卡,算犯罪嗎?都是自家人。」趙寶新幼稚的問道。

「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銀行卡並使用,數額特別巨大,你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方軼道。

聽方軼說完,趙寶新立刻變得慌亂起來:「那……得判幾年?」

「你盜竊的數額特別巨大,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方軼面無表情道。

方軼話音剛落,只聽對面咣當一聲,趙寶新倒在了地上,痛哭起來。警察立刻跑了過來,詢問發生了什麼事,並將趙寶新拉了起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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