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張文在外經營公司的事被人舉報,合資公司取消了對萬佳銷售公司的授權。
截止案發之日,萬佳銷售公司的銷售金額為四十八萬六千四百二十五元,獲利十二萬二千一百元。
「萬佳銷售公司這四十八萬多的銷售收入都是銷售的合資公司產品嗎?」方軼問道。
「嗯,萬佳銷售公司沒有其他業務,只做合資公司的業務。全部業務都有正規發票可查。」張文道。
「萬佳銷售公司有多少員工?」方軼問道。
「只有一個會計,幫著開票報稅。沒有其他人。辦公地址也是掛的虛擬地址,每年交五百元,是辦理工商註冊時代辦幫著找的。」張文道。
「萬佳銷售公司的客戶都是你聯繫的嗎?平時客戶都跟誰聯繫?」方軼問道。
「客戶都是我聯繫的,都是合資公司的客戶,平時他們要貨會聯繫萬佳銷售公司的會計。會計會直接聯繫我手下的銷售。萬佳銷售公司不需要開拓客戶。」張文道。
「從開業至今,萬佳銷售公司經營了多久?」方軼問道。
「從去年六月底開始經營,直到合資公司取消授權,一共十個月。」張文想了下道。
「嗯,我們已經向公安機關申請了取保候審,估計這幾天就會有信兒。你有什麼需要我轉告你父母的嗎?」方軼問道。
「沒有。」張文搖了搖頭,然後說道:「麻煩您幫我解釋下,什麼是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我會被判刑嗎?」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至於會不會被判刑,現在還不好判斷,不過從你剛才的敘述來看,你未必構成該罪。」方軼道。
「那如果構成犯罪,法院會怎麼判?」張文想了下問道。他想知道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如果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萬佳銷售公司的收入屬於數額巨大,如果法院認定你構成犯罪,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方軼解釋道。
張文點了點頭:「明白了!」
離開看守所後,方軼給張鳳才打去了電話,把會見的情況說了下。
「方律師,這案子能判張文有罪嗎?合資公司不算是國企吧?」周穎道。
「嗯,這個案子你有空分析下,全當練手了。周五咱們碰下,再詳細討論。」方軼說道。
「好嘞。」周穎點頭答應道。
又撈到一個案子,要是按照這個節奏,估計一年以後自己就能單獨執業了,周穎心中歡喜。
回到律所的時候,正好趕上吃午飯,周穎被田欣等幾個實習律師叫走去吃飯了。
方軼正在琢磨著去哪吃飯,馬義走了進來。
「走,吃飯去!」馬義站在辦公室門口衝著方軼道。
「是不是梅小婷又出差了?」方軼笑道。
「這話說的,她出不出差,咱該吃飯也得吃飯啊。我可不是老黃,氣(妻)管(管)炎(嚴)。」馬義一身正氣道。
「嗨!說誰呢?好傢夥,自從負責咱律所的婦女工作後,你這脾氣見長啊!」黃援朝走了過來,不依不饒道。
「說話注意點哈,我現在是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廣大婦女的代表,全面負責婦女工作,一呼百應!小心我在婦女工作群里號召廣大人民群眾討伐你。」馬義趾高氣揚道。
「給點陽光就燦爛,說的就是你這樣的。
杜主任讓你暫代下婦女工作,看把你牛的,要不我跟主任建議下,把『暫代』兩個字去掉,把你扶正了?」黃援朝撇著嘴說完,作勢要往杜主任辦公室走,卻被馬義一把拉住了。
「我服了!大寫的『服』字,行了吧!」馬義求饒道。
「說說吧,今天去哪吃?最近你可沒少給當事人做心理諮詢,要是不想讓我們說你重色輕友,就麻利兒的。」黃援朝道。
「我發現一個小館子,不大,但是做的菜特別好吃。比大飯店的好吃,就是遠點,開車過去大約二十來分鐘,去試試?」馬義眉飛色舞道。
「你可真夠摳的,老黃讓你請客,你給我們兩個領去路邊小店湊合事。」方軼笑道。
「我不騙你,真的,味道賊好。你們去了就知道了。要是味道不好,我包你們一周的午飯,怎麼樣?」馬義煞有介事道。
三人剛到樓下,王德友提著包,一身疲憊的迎面走了過來。
「老王,吃了沒?」馬義招呼道。
「別提了,一上午開了兩個庭,剛結束,還沒來得及吃呢。」王德友抱怨道。
「走吧,正好我們也沒吃呢,一起吧。」馬義道。
「今天馬義請客,他發現一個好館子,咱們一起去捧捧場。」方軼也跟著說道。
「好,恭敬不如從命,那我就蹭頓飯吃。」王德友笑道。
馬義帶大家來的地方是一個門面很小的飯館,主打麵食。店雖然不大,但是人卻不少,出來進去的,翻桌率挺高。四碗面,外加冷熱六個菜,一共花了一百多,四人吃的美美的。
「你還別說,這麵條還真好吃。」黃援朝道。
「那是當然,大骨頭湯,早上三點就熬上了,直到中午開飯,而且人家就賣一中午,早晚不開門。」馬義抽出一張餐巾紙擦著嘴角說道。
「你怎麼找到這地方的?」方軼問道。
「咱們所里不是有個婦女工作群嘛,群里那幫吃貨說的,昨天我就來過一次了,確實味道不錯,今天正好帶你們過來嘗嘗。」馬義一臉得意道。
「老王,你是不是最近累的抑鬱了,怎麼總是悶悶不樂的?千萬要保重身體啊!」黃援朝關心的說道。
他可不想再分擔法援的案子,當然這話他不能實說。有些時候說實話是要被老闆制裁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