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有位雲遊的道士曾給小瀟算過,說他會有牢獄之災,不過此事可大可小……,可惜當年那位道士的話只說了一半,現在看來是應在此處了。

上訴期還有四天,你告訴吳秘書,就定方律師了。讓他儘快把手續拿來,啟動上訴程序。」張珺道。

「那律師費?」張姨問道。

「就按照他說的辦,三十萬元。要想讓方律師盡心盡力辦事,就不能太計較律師費。記得叮囑他,一定要把事辦好。」張珺道。

「好,您放心,我一定叮囑他。」張姨道。

下午的時候,方軼準備好委託手續後,跟著吳秘書再次來到別墅,辦完了委託手續。下班前,三十萬元律師費被劃入了律所的帳戶。

看守所內,方軼終於見到了傳說中的「華公子」華瀟。

華瀟二十來歲,一米八的身高,長得確實挺帥氣,看起來像是陽光、放浪、荷爾蒙過剩的集合體,只不過在看守所內關的時間長了,整個人情緒有點低迷,略顯憔悴。

「華瀟,你還記得當天發生了什麼嗎?」方軼問道。

「記得。」華瀟點了點頭道。

「你母親委託我作為你的二審辯護律師,我需要知道詳情。」方軼道。

「當天,吳秘書帶著我去夜店,那個夜店據說在市裡挺有名的……」華瀟沉默片刻後,將事發經過講述了一遍。

事發當天晚上,吳秘書請華瀟去當地頗有名氣的夜店消費,正在他跟著眾人狂魔亂舞四處卡油之時,母親給他打來了電話,華瀟跑到衛生間接聽電話。

接完電話回來,在過道內,他一時不慎撞到了一個女孩,見那女孩面目清秀,他便上前搭訕,留了手機號。手機號碼是吳秘書給他辦的,專門在本省用的,用的不是華瀟的名字。

華瀟與那女孩聊了幾句,得知那女孩是跟朋友來的,隨後便回去繼續跳舞。十點多的時候,華瀟跳累了,坐在沙發上喝酒,正巧那女孩就坐在隔壁座位上。

兩人又聊了起來,隨後華瀟提議去夜店的安全出口處聊聊(之前去衛生間時,他看到有人從安全出口的大鐵門進進出出,沒有人管),女孩點頭答應。

二人一前一後,去了安全出口。果然安全出口的大鐵門外有向上和向下的樓梯,向下通往停車場,向上通往上面的樓層。

安全出口處站著幾個人正在吞雲吐霧,一副很享受的樣子。華瀟見狀,提議去樓上,那女孩點頭同意,跟著去了樓上,爬了兩層樓後,二人來到樓層之間的樓梯轉角處,華瀟一把將對方拽了過來……(此處省略五百字)。

雖然樓下時不時的傳來腳步聲,但此處無人來往,華瀟膽子大起來,開始有了進一步的親密動作,上下求索。

不知道是出於矜持還是覺得對面男人的酒氣太重,那女孩轉過身去,背對著華瀟,後者的雙手繼續上下遊走。

那女孩試圖躲避華瀟的雙手,用手推搡他,但又不是那麼堅決,此後她表示想回去跳舞,華瀟便準備跟她一起回去,但那女孩很快又改變了主意,沒有走。之後華瀟與她發生了關係。

十幾分鐘後,兩人完事,又聊了一會兒,便回到了亂糟糟的夜店。那女孩回去後,被朋友問起便將情況大概說了下。她朋友覺得她被欺負了,心懷俠義,便到外面打電話報警。

當晚十一點多,華瀟正坐在夜店的沙發上與吳秘書聊天,突然警察出現在他面前,以涉嫌強姦為由將他帶走。

「你經常去夜店嗎?」方軼問道。

「嗯。」華瀟點頭道。

「你帶那個女孩去安全出口外的樓梯轉角時,是她自願的,還是你說了什麼?」方軼問道。

「我們聊的挺好,我跟她說裡面太吵了,去外面聊聊。她就跟我出去了,我沒有強迫她,是她自願的。」華瀟聳了聳肩膀道。

「你們都喝酒了?」方軼問道。

「是的,我喝了一些,我看到她時,她正拿著一小瓶啤酒在喝。」華瀟道。

「你知道她年齡嗎?」方軼問道。

「沒問,我看她長得挺清秀的,但是說話和做事卻挺成熟的,感覺應該跟我歲數大小差不多。」華瀟想了下道。

……

方軼走出看守所時,吳秘書下車走了過來。

「方律師,怎麼樣?」吳秘書關切的問道。

事關自己的「錢」途,他不得不關心。

「跟案卷上記載的內容出入不大,我覺得可以做無罪辯護。下午我會去法院,提交上訴狀和委託手續。」方軼道。

「嗯,好,這我就放心了。希望我之前花的錢沒打水漂。」說著,吳秘書掏了一根華子遞給了方軼。

方軼發現吳秘書這人雖然經常干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活兒,但是還算是坦蕩,他的目的就是為了錢,姿態放的也很低,不會又當又立的讓人煩,比那些真秘書要強的多。

「這種事在夜店是不是經常發生?」方軼接過香煙點燃後問道。

「怎麼說呢,撿死魚,您聽說過嗎?」吳秘書吸著煙問道。

方軼搖搖頭:「什麼意思?」

「網上傳的『撿屍』,您聽說過嗎?」吳秘書繼續問道。

「嗯,這個聽說過。」方軼道。

「華公子這種事我聽說的不多,但是女孩子因飲酒過度醉倒,被男的撿走,帶回去發生X關係的事,我確實碰到過幾次。

話又說回來了,誰去夜店是為跳舞啊!都特麼目的不純。

我記得國外有個機構調查過,有點姿色的女孩,不是特別漂亮的那種,在夜店裡基本上每個小時要被摸四十次左右。」吳秘書意味深長道。

「那特別漂亮的呢?」方軼好奇的問道。

「那就不好說了,有可能一下都沒有,也有可能不計其數。」吳秘書微笑道。

「為啥差別這麼大?」方軼問道。

「如果跟著大佬去,大機率不會有人作死。如果是跟著沒權沒勢的普通人去……

這麼說吧,我上次去夜店,都被摸了十幾把,我就納了悶了,女的上手我也就忍了,一幫長鬍子的大老爺們也上手,真TM噁心。

算啦,咱們還是說說中午吃什麼吧。」吳秘書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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