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你不是外人,今天咱們三個說的話,你可要守口如瓶。明白沒?」萬可法看向方軼。

方軼急忙點頭,表態。

次日一早,之前周穎跟著宋律師辦的一個案子開庭,她與宋律師去法院了,方軼獨自去了看守所會見餘三強。

聽完方軼的辯護方案,餘三強只是點了點頭,眼神中連點火花都沒有:「你們律師真是靠嘴吃飯的,一個比一個能忽悠。

之間那位馬律師跟我說,這案子不叫事,他有關係,結果我被判了十年。後來他又來見我,跟我說就算是判了他也能給我撈出來,大不了走減刑和保外就醫的路子……

現在你又跟我說做無罪辯護,靠譜嗎?你認識法官?」

「不認識,靠不靠譜,我嘴上說,你信嗎?反正你這案子檢察院沒抗訴,最壞也就是十年有期徒刑,萬一成功了呢,你說是不是?」方軼似笑非笑的看向餘三強。

他算明白了,面前這位余總是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繩,根本就不信律師。

「行!就這麼辦。如果你能把我弄出去,我擺流水席,連請你吃一星期。」餘三強算槓上了。

餘三強的案子終於開庭了,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其中大部分是余家人,剩下的是余家的朋友,在最邊上坐著兩個信用社派來旁聽的員工。

在進法庭前,方軼見到了餘三更,餘三更看起來很斯文,據說是從國外留學回來的,後來娶了個長得相當一般(擱哪都放心),但很有背景的媳婦。

經過幾年的「奮鬥」,餘三更在當地接手了一家規模不小的建築公司,在老丈人的扶持下,他的公司在全國各地都有項目。

坐在上面的審判長是位男法官,一張國字臉,身材高大魁梧,是刑庭的庭長。另外兩位審判員,一男一女,男的有四十來歲,看起來像是個嚴肅的和事老;女的眼神很凌厲,有種咄咄逼人的感覺。

檢察院很好的貫徹了男女搭配幹活不累的原則,公訴人席上,坐在首位的男檢察員三十多歲,正值年富力強的黃金時段。女檢察員比較年輕,一身英氣。

……

審判員宣讀完一審判決書後,審判長抬頭看向上訴人席上坐著的餘三強:「下面由上訴人餘三強宣讀上訴狀或陳述上訴理由。」

「我認為我不構成貸款詐騙罪。當初我把廠房和辦公樓等資產賣給姜林時,跟他都談好了,由他代為償還貸款,當時因為辦的急,所以沒寫清楚。

後來姜林背信棄義,不承認代三強預構件公司償還貸款的事,為此我把他起訴到了法院,結果法院認定我跟他之間簽的買賣合同有效。

我不服提起上訴,結果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最終導致我不能償還貸款,我沒有非法占有貸款的主觀故意,所以不構成貸款詐騙罪……」餘三強不愧是從底層做起來的,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多年,坐在法庭上一點不怵,表現的很從容,當然有些話是他聽方軼說的。

「下面由上訴人的辯護人發表上訴理由。」審判長道。

「辯護人認為,一審認定的案件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上訴人不構成貸款詐騙罪。

從在案證據來看,上訴人餘三強在貸款之時並沒有採取欺詐手段,貸款手續全部符合信用社的要求,合法合規。

雖然有部分貸款存在借新還舊的問題,還有部分貸款未用在貸款用途上,但這也僅僅是違反約定,實際上貸款都用在了企業的經營上,不存在揮霍或者私吞等非法占有的情況。後來因為經營問題導致上訴人無力償還貸款,為了還債才將抵押物賣掉。

綜合全案來看,信用社也存在一定的過錯,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信用社的業務人員水平不高,從而導致在簽署完貸款抵押合同後並未及時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

根據《物權法》(目前《物權法》已經被《民法典》取代)的規定,雙方在簽訂抵押合同後未及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未設立。債權人如主張享有抵押權的,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故信用社無法實現抵押權不應全部歸責於上訴人。

如果上述抵押是合法有效的,信用社隨時可以採取法律手段將抵押物收回,不會造成貸款不能收回的後果。

上訴人餘三強在轉讓抵押物後,實際上也採取了訴訟的手段欲將抵押物收回,由此可見,本案的起因系抵押權未設立導致信用社貸款無法收回,上訴人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應構成貸款詐騙罪。完畢。」方軼發表完上訴意見後看向法官。

「上訴人餘三強,你對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問道。

「有異議,我對一審認定的事實和罪名都有異議,我根本就沒有騙貸款,都是信用社的放貸員給我出的主意,以新貸款償還舊貸款,說這樣可以給我放貸款,保證我的資金需求。

貸款我都用到公司運營上了,我一分錢沒拿,不信你們可以查帳,一審時也查過帳目,沒有問題……」餘三強底氣十足的發表著意見。看那意思他比法官和檢察員的底氣還足。

「檢察員就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對上訴人進行發問。」審判長停下手中的筆,看向公訴人席。

「上訴人餘三強,你與信用社簽署抵押合同,辦理貸款後,是什麼原因導致信用社未能辦理抵押手續?抵押物具有合法的產權證嗎?」檢察員問道。

「肯定有啊,如果廠房和辦公樓沒有產權證,信用社能給我貸款嗎?他們最喜歡不動產,銀行放貸不都這樣嗎?就認房產,他們也就這點本事。」餘三強鏗鏘有力的回覆道。

「既然有產權證,為什麼沒辦抵押手續?」檢察員對餘三強的態度很不爽。

「這事您問不著我,我就是一個初中畢業的小老闆,信用社的人比我學歷高多了,他們讓我怎麼辦,我就怎麼辦,我哪知道他們為什麼不辦抵押手續啊。

您得這麼想,如果我不按照他們說的辦,他們能給我貸款嗎?他們不辦抵押手續,我還得翻開法律規定,舔著臉,追人家屁股後面告訴人家:喂,你們沒辦抵押手續,這是不對的!

到底誰是職業放貸的,誰是貸款人啊!我就是一個借錢的,有那義務嗎?再說了我這文化程度,也不懂啊!」餘三強梗梗著脖子懟的檢察員肚子一股一股的全是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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