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慶輝一愣神的功夫,周穎已經向著律所外的衛生間快步走去。

「咦!您是?」周穎離開後,伍慶輝突然發現眼前站著一位大美女,他來律所也有段時間了,卻從來未見過眼前清純、稚嫩,而又充滿朝氣的雲喬。

「您好,我叫雲喬,是方軼律師的助理。」之前有在大所實習的經歷,所以初來乍到的雲喬並不能算是一個純粹的社會小白,職場的規矩還是懂一些的,新人一定要低調,對任何人都要客氣,把尾巴夾起來。

「哦!雲喬……,是不是『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的『喬』字?」伍慶輝想了想,將手裡的書本一合,自認為很有文化的半仰著臉,說道。

「是,一看您就博古通今,是個文化人,要不怎麼能出口成章!」雲喬微笑著捧了伍大少一句,心裡卻暗罵:這大傻冒到底是誰呀!

雲喬的話可把伍慶輝樂壞了,笑的跟朵菊花似的。這是他回國以來自認為聽到的,對自己最客觀的評價。

來律所這麼久了,一直被所里的同事碾壓和無視,伍慶輝感覺自己是個透明人,自尊心嚴重受挫。現如今終於來新人了,伍慶輝覺得自己是先來的,怎麼說也是大師兄,再被雲喬這麼一捧,立刻感覺自我良好,存在感蹭蹭的往上飆升。

雲喬眨著大眼睛,看著伍大少,心道:這傢伙是不是有病,至於樂成這樣嗎?

「那個誰,你剛才說你是誰的助理?」伍慶輝突然問道。

「方軼,方律師。我今天剛來,請您多關照。」雲喬微笑的客氣道。

「沒的說,我也是方律師的助理。我比你早來了幾個月,伱以後就叫我師哥吧。」伍慶輝一臉豪邁的說道。

「哦,師哥,我正好想請教您幾個問題,申請實習律師證得多久才能辦下來?」雲喬一臉認真的問道。

在她看來,既然同為方律師的律師助理,那最起碼眼前的這位便宜師哥也應該是過了司考的,在實習律師證的申請上應該能給自己提供些經驗。

「呃……」伍慶輝撓了撓頭:「要不你換一個問題吧?」

「為啥?」雲喬一臉懵逼的問道。

「因為我也不知道,我正在準備考司考呢。」伍慶輝晃了晃手中的書本,呲牙一笑說道。

雲喬一陣無語,她搞不明白,這麼大的律所為什麼方軼會招一位沒有考過司考的人做律師助理。

不過轉瞬她便明白了,眼前這位一定是個關係戶,之前她在京城律所實習時也曾碰到過類似的情況,那關係戶是個女實習生,一天到晚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啥都不會,可能裝了!外號人稱「小公共」、「大花瓶」。

「沒關係,其實司考說難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其實也就那麼回事。只要你有恆心一定能考過,加油!」雲喬說完,配合著做了個加油的動作。

聽完雲喬的話,伍大少心裡有些不忿。在他的心裡,司考是天下第一難考的考試,可聽這小丫頭片子的語氣,怎麼感覺跟考英語四六級似的。

他想找個理由平衡下,順口問道:「那什麼……,你考了幾次?考了多少分?」

「我是大四的時候考的,一次性通過,考了四百一十八分。」雲喬嘿嘿一笑說道。

從外面回來的黃援朝,在遠處看到二人聊的火熱,心道:窩草,這是什麼情況?伍大少移情別戀了?小伍啊!你可得繼續好好學習啊,我們還等著拿那五十萬獎勵呢。

伍慶輝聽完雲喬的話後,都快哭了,當年爺爺逼著他考司法考試,結果成績出來總分連二百都沒過,害得他被禁足了好幾個月。此時的他產生了一種被人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覺,都擦出火星子了。

「伍律師……不是,伍助理,我去找人領點辦公文具哈……」雲喬見伍慶輝眼神有異,急忙找了個理由溜走了。

看著雲喬遠去的背影,伍慶輝內心在吶喊:我還沒過考試呢,她居然叫我伍律師,她是在羞辱我,還是我家小穎穎對我好……

想到此處,他默默的收拾了下心情,不由自主的向著周穎的工位走去,一路上他暗下決心,一定要靠著牆根竄稀——發憤(糞)圖強(牆)!

黃援朝將公文包放在工位上,看著漸漸遠去的伍慶輝,心道:哎!看來伍大少那可憐的小心靈受傷了!

為了增加伍慶輝的實務經驗,也讓自己放半天假,周三的時候,周穎給他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最後伍慶輝終於同意跟著方軼去法院旁聽庭審。

周四早上九點,任玉江故意殺人案在中院開庭。因為沒有實習律師證,雲喬只得與伍慶輝一起坐在旁聽席上,體驗刑事案件的庭審現場。

賈丹燕也來了,她坐在了旁聽席的第一排,她身旁坐著朋友和幾個家裡的親戚,眾人臉上掛著忐忑。

……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走完前面的流程後,審判長面無表情的說道。

審判長是一位四十多歲,頭髮有些花白的男法官,長得胖乎乎的,帶著眼鏡,一臉的嚴肅。

「……本院認為,被告人任玉江因向被害人向淮索要拖欠的飯費一事,雙方產生爭執,隨後發生鬥毆,被告人用提前準備的尖刀將二被害人刺死。

被告人任玉江的行為觸犯了《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起訴書宣讀完畢。」公訴席上,男檢查員說完,放下了起訴書。

「被告人任玉江,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指控你犯什麼罪?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審判長看向前方被告席上穿著看守所馬甲的被告人任玉江。

「我對指控的罪名和案件事實都不認可。是向淮和車勇來我飯店搗亂,我才跟他們打起來,根本不是公訴人說的那樣。

另外,我認為我的行為根本就不構成犯罪,如果當時我不還手,現在躺在殯儀館裡的肯定就是我……」任玉江一臉麻木的辯解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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