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的說,沙良軍是個美男子,身高一米七八,不胖不瘦,身材很勻稱,面目俊朗,臉色紅潤。這要是被老鴨子看到,絕對會不惜重金收入麾下,絕對是一出道即是巔峰那種。

「方律師,我姐的案子怎麼樣?」沙良軍眼中含著淚水,看得出來他與姐姐的感情很好。

「從現有的證據看,你姐姐確實構成盜竊罪,但是如何處罰……現在還不好說,因為被告人主觀認定的被盜物品價值與實際價值相差懸殊,而且被盜的手錶已經找到,歸還給了被害人。如果你們委託我進行辯護,我們可以做罪輕辯護。

你回去後可以跟伱父親商量下,是否委託。法院那邊已經將開庭時間定下了,就在下周四上午九點。你們要儘快做決定。」方軼說道。

「我和我父親的關係並不好,你們還是直接給他打電話吧。我不會去見他。」沙良軍猶豫了下,說道。

方軼一怔,沒想到這姐弟倆跟父親的關係都這麼差。

「您是不是感到很意外?」沙良軍看到方軼的反應後,問道。

「說實話,確實有點意外。」方軼回道。

「我爸好賭,之前我母親就是被他害死的,如果不是因為家裡賭債如山,我姐姐也不會去讀什麼狗屁中專。當年我姐姐的成績很好,上初中時一直全校排名前十……」

說著沙良軍用手揉了揉眼睛,片刻後接著說道:「我上高中和大學的錢都是我姐出的,我爸的賭債也是我姐給還的。

雖然我姐從來不談她的工作,但是我知道,她乾的工作肯定上不得台面。」

「你是怎麼知道的?」方軼好奇的問道。

「我姐學歷不高,在現如今這個社會,工作沒幾年能一下拿出二十幾萬給我爸還賭債,讓您說,她做的能是正經工作嗎?」沙良軍看向方軼,反問道。

方軼沉默了,是的,在一個本科生都賺不了多少錢的二線城市,一個工作幾年的中專生一下能拿出二十幾萬,這絕對不尋常。看來沙良軍不白給,這小子很聰明。

「方律師,我說這些不是想讓您可憐我們一家。我知道您擅長刑事案件,我父親能來找您,算是還有些良心。

如果我父親不委託您,我會出錢,請您給我姐辯護。」沙良軍說的很堅決。

「嗯,我會盡全力。」方軼點了點頭。

送走沙良軍後,方軼回到辦公室,不由得感嘆:天下,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次日,沙潮來到律所,與方軼討價還價後,雙方達成一致,沙潮委託方軼為女兒沙叢叢辯護,律師費五萬元。

很快沙叢叢的案子開庭了,或許是父子二人不和,沙良軍沒有來旁聽,旁聽席上只坐著沙潮。

「……本院認為,被告人沙叢叢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公訴人席上的男檢察員讀完起訴書後,仰起頭看向審判長。

「被告人沙叢叢,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指控你犯什麼罪?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坐在審判席上的男審判長,看向被告席上的沙叢叢,後者表現的比較鎮定。

「聽清了,手錶確實是我拿的,但是我真不知道那塊手錶那麼值錢,我以為那塊手錶只不過是個普通手錶。」沙叢叢如實回答道。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面無表情的看向公訴人席,說道。

「被告人沙叢叢,你與被害人是什麼關係?」檢察員問道。

「是朋友。」沙叢叢猶豫了下說道。

「什麼朋友?」檢察員追問道,顯然對被告人的回答不是很滿意。

「就是他給我錢,我陪他去參加聚會,然後陪他睡覺那種。」沙叢叢不願意當著這麼多人說的太露骨,但是之前她已經在公安機關說了自己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庭審中檢察員問,又不得不說。

「被害人有沒有給你錢?」檢察員問道。

這個問題很重要,如果被害人沒有給錢,被告人說手錶是P資,那性質就不同了。

「給了。」沙叢叢點頭道。

「被害人的手錶為什麼會在你家?」檢察員問道。

「是我拿的,當時他去衛生間了。我走的時候順手放到了包里。」事到如今沙叢叢也沒什麼好說的。

「事後,被害人找過你嗎?」檢察員問道。

「找過,他問我是否看到手錶了,我告訴他沒看到。後來他告訴我那塊手錶不值錢,但是對於他來說有紀念意義,如果我能找到,他會給我一千元獎勵。」沙叢叢回道。

「你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嗎?」檢察員問道。

「不知道,干我們這行不能隨便問別人的身份。」沙叢叢答道。

「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檢察員完成了發問。

「被告人的辯護人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看向方軼。

「被告人沙叢叢,你當時取走手錶時,是否知道手錶的品牌和價格?」方軼問道。

「不知道,我只是看到桌上有塊手錶,當時也沒覺得那塊手錶怎麼樣,就放到了包里。」沙叢叢回答。

「你當時覺得那塊表值多少錢?」方軼問道。

「我當時並不覺得那塊表值錢,也就八九百,一千元左右,所以就拿走了。我覺得那塊表不太值錢,即便丟了,對方也不會怎樣。」沙叢叢回道。

「你在拿手錶時,桌上都有什麼?」方軼問道。

「有一個煙灰缸,一個防風打火機,一盒華子,沒有其他的東西。」沙叢叢想了下回答。

「你拿走被害人的手錶是出於什麼目的?」方軼繼續問道。

「我想報復他。因為他對我非常粗暴,給我的身體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所以我想報復他,讓他付出一定的代價。」沙叢叢解釋道。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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