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除了拳腳,我還拿肩撞了一下

他先是拿著精靈刻刀,在豹子的下巴處花開皮毛。分開後,橫著在動脈處切開。讓血液先流出來。

然後,才去抱起乾飯:「好了好了乾飯別怕,你看,它被我弄死了。」

乾飯真的被嚇壞了。

上次被村裡的大鵝擰了一次,雖然疼的嗷嗷叫,可也沒害怕。這次是真的怕了。

甚至,趙傳薪看到了它眼角流出了悔恨……不,是委屈的淚水。

怕在這貨心裡留下陰影,趙傳薪還抱著它去豹子面前,讓它看看豹子死的有多慘……不,走的多安詳。

開始,乾飯一看死了的豹子,身體一抖,頭扭過去藏在了趙傳薪的懷裡。

片刻,見豹子沒有動靜,又偷偷轉頭。

然後,開始朝著死去的豹子叫喚:「汪汪汪……」

趙傳薪哈哈一笑。

放下乾飯,乾飯撲過去,對著死豹子瘋狂輸出,用奶牙一頓狂咬。

只咬了一嘴毛。

把它嘴裡的毛給摳出來,抱著它到一邊去了。

趙傳薪教導它:「看到了嗎,這就是你在林子裡亂跑的結果,差點被它給吃了。」

「汪汪汪……」

「看把你能的,還你咬死的?吹牛逼你是好樣的。」

等豹子的血流乾淨了。

趙傳薪還不太放心,拎著豹子的後腿,拎起來控了控。

這時。

「咦……」

這豹子七八十斤的樣子,你說重吧,不是特別重。伱說輕吧,七八十斤一袋的苞米粒子,不經常幹活的都上不了肩,扛不起來知道嗎?

但趙傳薪並不是很費勁的給提了起來。

這想必就是大力藥劑的作用了吧,雖然長力氣了,但好像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厲害,立刻變得力能扛鼎。

有點小失望。

根據回憶看到過的圖片,趙傳薪找准中線,從頭到尾巴,一路划過去,用精靈刻刀一點點的剃著皮毛。

最麻煩的還是四肢,需要一點點的掏。

這邊一忙活,直接忘了找羊的事了。

哪怕麻煩,可也絕對比正常的剝皮要快的多,畢竟精靈刻刀的刀頭可變形,鋒利無比。

整張皮子剝下來,趙傳薪看著地上的豹子肉,這若是不要就太可惜了。

以前他天天吃肉,來到這個時代後,吃的燉菜里都看不見油花的。

但是,好像聽說貓科動物的肉賊難吃。

以前不敢吃,因為太可拷,太刑了。現在誰管?

估計獵了一頭豹子,從百姓到衙門,都要拍手稱讚。

但是剛劃一刀,突然覺得,等家裡裝修好,似乎缺點擺設。搞個豹子的骨頭標本,似乎挺威風的。

可再一想,家裡面積太小,這麼大的骨骼標本不好放。

「咦,我是來打獵的嗎?我上山是幹啥來著?」

最後,他撕了一些秋子樹的樹皮,將豹子皮捆上。折一根樹杈,用肩扛著,順便系了一塊豹子肉。

剩下的,交給其它野獸處理吧。

乾飯這把長記性了,不敢亂跑了,在前面跌跌撞撞的聞著,不時地回頭叫兩聲。

又走了約麼個把小時,趙傳薪已然筋疲力竭,乾飯忽然回頭朝他大聲的叫。

借著明燈花的柔光,趙傳薪看到了一頭山羊,窩在一塊露出地表的岩石旁,被驚醒了,正有些驚恐不安的望著這邊。

找到了!

趙傳薪欣慰的拍拍乾飯的腦袋:「好樣的,計你一功!」

「汪汪……」

至於那頭驚恐的山羊,趙傳薪是不會考慮它的感受的。

但是問題來了。

山羊的夜視能力很弱,這會肯定趕不走了。

看看黑咕隆咚的林子,趙傳薪心道難道要在這過夜?

他在邊上撿了點枯枝,拿出從綹子那搜剿的火柴,先點了一點堆積的碎屑,然後覆蓋上枯枝,不多時火苗就竄了起來。

山羊畢竟是家畜,看見火光不但沒怕,反而安定了一些,趴在了趙傳薪身旁。

趙傳薪又撿了一堆枯枝回來,堆成一堆。

然後就靠著山羊,摟著乾飯,休息了起來。

這一路,也把他累夠嗆。

他告訴乾飯:「如果聽見有什麼野獸靠近,記得叫我。如果山羊跑了,也記得叫我。」

乾飯:「汪汪汪!」

經歷了差點被豹子撲殺,乾飯似乎懂事了一些。

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一夜無話。

第二天,篝火早就熄滅了。

趙傳薪是被乾飯叫起來的。

山羊起來的早,本能的開始吃草,慢慢就要走遠。

乾飯察覺到了,立刻就給趙傳薪示警。

趙傳薪睜開惺忪睡眼,摸摸乾飯腦袋:「等回去給你加餐吃肉!」

然後提著依然發光的明燈花,趁著天色還未大亮,開始趕著羊下山。

明燈花,指路明燈,可比指南針靠譜多了。

乾飯似乎好了傷疤忘了疼,在山羊後面叫喚蹦躂。別看好像玩鬧,還真慢慢趕著山羊往正確的道路上走。

「咦,似乎喚醒了某種血脈,觸發本命天賦。」

趙傳薪看的嘖嘖稱奇。

難道說,這並非獵犬,也非土狗,而是一條——牧羊犬?

再看乾飯的毛色,和後世的邊牧不大一樣,但是耳朵和腦袋的形狀,相似度還是挺高的。

邊牧也是由其它牧羊犬培育出來的,難不成乾飯是邊牧的祖宗?

比來的時候還順利,要快上許多,天色大亮的時候,趙傳薪已經走出了老鷹溝。

順著山溝,一直往下走。已經用不上明燈花了。

等到了山根下,他看到了幾個起大早在山底下等待的鼻涕娃,其中就有德福和趙宏志。

趙宏志看到了趙傳薪和山羊,高興的喊:「我叔回來了,找到羊回來了!」

德福詫異。

真讓他給找回來了。

其中那個家裡丟了羊的鼻涕娃,開心的轉頭就跑。

因為趙忠義和趙傳薪交好,所以趙宏志覺得趙傳薪也是他的親人。自己家人厲害,他具有榮焉。

「叔,這是豹子皮麼?」

「對。找山羊的時候,叔我正走著,忽然從樹上撲下來一頭豹子。叔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見著畜生竟然敢偷襲,登時大怒。穩紮了一個馬步,腰馬合一,兩條棒子一用力,將畜生舉了起來。順勢,丟出去砸在了樹上。

這畜生雖然也有一身蠻力,但是也被砸的眼冒金星。」

一群娃子聽的出神,一個個眼睛發亮。

小孩子嗎,都喜歡聽這種玄乎的,牛逼的,英雄蓋世的橋段。

聽到這裡,都發出了陣陣驚嘆。哪怕最早熟的德福,也是沉浸其中,仿佛故事的主角是自己,一陣熱血沸騰!

趙傳薪繼續說:「這畜生晃晃腦袋,又站了起來,再次向我撲來。要說那老虎,手段是一撲一剪一掀。但豹子不行,沒那個力量知道嗎?它想要掏我脖頸子,給我鎖喉。我哪能如它的願?

有拳諺道——手是兩扇門,全憑腳踢人。

叔我抬腿,一個高鞭腿過去,直接抽它腦袋上。豹子被我一腳抽的轉了半圈。趁它病,要它命,叔我抱起豹子的腦袋,一個電炮,一個膝撞,再來個抱摔。直接把它摔個半死。

然後,叔我騎在豹子身上,沙包大的拳頭,一拳又一拳的打著。

等回去了,叔給你看看那豹子皮,一點傷都沒有,因為是被叔一通老拳打死的。」

有皮有真相,直接給蓋棺定論了。

一群鼻涕娃熱血的不行!

「太厲害了!」

「那豈不是像武松那麼厲害?」

「不一樣,老虎比豹子厲害!」

「如何不一樣?武松還要拿個哨棒先打半天,打斷了才用拳腳。我叔直接用拳腳,我看不相上下!」

嬉鬧著,一群人從村裡出來。

於大坤看到趕著山羊的趙傳薪,艾瑪激動壞了。

「小趙你真給俺找回來了?嚇死俺了,還以為你昨晚沒回來,遭遇不測了!」

獵戶李老三卻是看到了豹子皮:「啊,小趙,你咋弄了一張豹子皮?難道?」

這時,趙宏志跳出來:「這是我叔用拳腳打死的豹子剝的皮,皮子還是完整的哩!」

李老三是懵逼的:「拳腳打死的豹子?瞎說啥呢?」

又有娃子跳出來:「沒瞎說!那豹子撲過來,然後就扎馬步,就什麼合一,再之後把豹子丟出去……」

一群娃子七嘴八舌,你補充我的故事,我完善你的細節,一通講,說的一群大人一愣一愣的。

看熱鬧的高老蔫眨巴眨巴眼:「小趙,真是你用拳腳打死的?」

從小就愛裝逼的趙傳薪,臉上掛著雲淡風輕的笑:「也不能完全說用拳腳打死的。」

李老三趕忙點頭:「這就對嘛,俺打了一輩子獵,沒聽說誰能用拳腳打死豹子。」

可卻聽趙傳薪繼續道:「其間,除了拳腳,我還拿肩撞了一下。」

眾人:「……」

德福最近有意無意的在向趙傳薪學習裝逼之道,此時聽了他的話,只能嘆氣:短短一句話蘊含了幾十年功力,我遠不及也!

李老三還是不信,眼珠子一轉:「那啥,俺是獵戶,俺會書皮子,俺幫你弄豹子皮吧。」

趙傳薪一聽大喜:「那感情好,麻煩三哥了。」

說著,就把皮子遞了過去。

李老三拿手裡一端詳:「還真特娘的沒有傷口!」

其實不是沒有傷口,頭頂本來有個很小很小的口子,刻刀插進去時候留下的。但是,剝皮時候,被他從那割開了,沒留下痕跡。

趙傳薪聽著大夥驚嘆,心道:呵呵,被我裝到了,這不是基操嗎?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審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