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傳薪叼著煙,在等待對面開火。

將餐車幫眾救出,不過是順手為之。

他現在其實就是在故意拖延時間。

因為警察全部聚集於此,曼哈頓地區多處發生搶劫、破壞公物和故意傷人事件,犯罪率節節攀升。

終於驚動了紐約市市長和議會,他們中斷了市政債券發行,將注意力放在了第一分局上。

塔塔塔塔……

槍響。

趙傳薪嘴角扯起,幾乎同一時間扣動扳機。

塔塔塔塔……

與此同時,第一分局內警察也開始反擊。

趙傳薪覺得耳邊「嗖嗖嗖」全是子彈破空聲,更兼有無數子彈擊中石牆,碎石與泥土齊飛。

珍珠街街道兩旁的店鋪玻璃碎裂,牆皮被子彈擊打剝落。

這就是為何警察遲遲不敢動用重機槍的原因。

對城市的破壞力太大了。

尤其是,趙傳薪發現街邊的一桿路燈燈杆,被子彈擊穿,與燈杆相連的供氣管道破損。

頓時有煤氣泄露,發出「嗤嗤嗤」的聲音。

轟……

或許是煤氣的濃度,恰好處於爆炸點,又有子彈與金屬燈杆碰撞出火花,燈杆終於爆炸了。

趙傳薪嚇的一縮脖子。

還好,他在街道中央,距離那裡較遠,有點碎片,飛來時動能已盡,有剛毅甲遮擋安全無憂。

兩邊的警察也發現煤氣路燈爆炸,面上不由得露出凝重之色。

趙傳薪眯起眼睛,將槍口略作移動,對準警察援軍方向的燈杆,專門照燈杆潑灑彈藥。

反正大家都藏於掩體內,雙方打半天,誰也沒傷著誰。

轟……

那邊的燈杆爆開。

趙傳薪看的很樂呵。

沒有裝甲車,沒有武裝直升飛機,城市中也不可能上大炮。

多好的時代啊。

趙傳薪打完一鏈子彈便停火節約子彈。

換以前,他早就上狙擊槍了,敢露頭便爆頭,能將他們壓的死死的。

現在對待子彈卻和金錢一樣的愛惜。

「停火,停火!」

警司大喊。

有記者小心的從掩體後,探頭觀望。

只見珍珠街硝煙瀰漫,風稍微一刮,到處是嗆人的火藥味。

滿地都是黃橙橙的彈殼。

警司拿起望遠鏡看了看:「他好像沒彈藥了,派人上去圍剿!」

「長官,會不會是他的詭計?」

昨天已經玩過這一手了。

警司皺眉:「可是,市政傳來的話你們也聽見了,他們不想耗下去了。

去給第一分局打電話,讓他們配合,聽我命令,前後夾擊陳宜庚!」

趙傳薪換好彈鏈後,側耳傾聽了一會兒,將煙頭彈飛,一骨碌爬到另一側。

他看第一分局內,警察鬼鬼祟祟陸續而出。

當差不多走出了幾十人後,他忽然摟動扳機。

塔塔塔塔……

頓時人仰馬翻。

「謝特!」

「快回去,這是陳宜庚的詭計!」

塔塔塔塔……

當兩邊都縮回去後,土豆挖掘機再次打響。

而趙傳薪卻躺在地上,兩臂交叉護住面門,再一次停火。

讓他們消耗去吧。

土豆挖掘機打空了兩個彈夾,期間還卡殼了三次,警察援軍終於再次停火。

趙傳薪默數二十秒,沒動靜,他才翻身從瞭望口望去。

隱隱約約見遠方有警察開始爬屋頂,遞梯子,將屋頂與屋頂連起來。

打的一手好算盤,這是準備從兩側屋頂樓頂進攻。

趙傳薪冷笑,立即收起兩挺馬克沁,在地上四肢並用的匍匐前進。

到了街邊,快速爬起。

砰,砰,砰……

兩邊警察都時刻觀察著他,一看見他身影立即開槍。

趙傳薪助跑,再次躍上咖啡廳門廊上,比他們可快多了,一個呼吸間就連續兩次躍到了房頂。

他在房頂貓腰向後沖了過去。

「他在屋頂,在屋頂!」

「開火,開火……」

砰,砰,砰……

上了屋頂,趙傳薪想躲避子彈輕而易舉。

畢竟大隊伍在下面,仰射不便,且樓頂高低起伏,難以擊中。

那些用梯子爬上屋頂的警察,看到飛檐走壁如履平地的趙傳薪,持槍的手都在哆嗦。

心態崩了。

趙傳薪掏出戰神M1907,邊跑邊射。

突突突突……

一個警察連中三槍,在樓頂翻滾著,砸到了地上,濺起了積水,裡面夾雜著血花。

另一個警察連滾帶爬到樓沿,想要下梯子。

趙傳薪打空彈夾,掏出溫徹斯特M1897,轟……

警察連人帶梯子翻了下去。

轟……

轟……

轟……

《紐約日報》的記者愛德華·湯森親眼目睹了樓頂趙傳薪囂張的姿態,並拍下了照片。

這家報紙是紐約新聞界的巨頭。

其老闆威廉·倫道夫·赫斯特在二戰及後期時被稱為是新聞界的「希特勒」。

這家報紙很有特色,專攻兩個方向,其一是黃色新聞,其二致力於兇殺暴力方面的報道。

發生在珍珠街第一分局的勁爆槍戰,恰好符合《紐約日報》的主題。

趙傳薪打空溫徹斯特M1897的彈藥,已經將屋頂清空。

斑斑點點,血灑屋頂。

愛德華·湯森驚呆了。

長這麼大,他都沒見過如此強悍的男人。

他聽見了警察帶著哭腔的咒罵,看見有個警察褲襠洇濕。

他見證一群警察因恐懼一個人而四散奔逃。

也感受到了不乏勇氣之輩的怒火,他們朝屋頂射擊。

然並卵,屋頂之人已經完全占領了高地,將身體後挪,子彈便全部落空。

再露頭的時候,已經在二十米開外。

並且莫名的,將馬克沁搬到了樓頂。

塔塔塔塔……

愛德華·湯森一縮脖子。

雖然攻擊範圍距離他還很遠。

可一些暴露的警察人仰馬翻,沒有冒頭的,緊張的快把手裡的轉輪攥出槍油。

一人之威,恐怖如斯!

然後,愛德華·湯森見那人來到樓沿,用渾厚的嗓音喊道:(必須附上原版)

「Ineedyoutodeliveramessage.」

(你們給我捎個信。)

「Iwantyoutotelleverymotherfuckerofthiscity.」

(告訴這裡的每個城狐社鼠。)

「ThatI'mthekingofNewYork!」

(老子就是紐約之王!)

說完,那人反身回去。

留下一群灰頭土臉的警察,怒火萬丈又無可奈何。

可聽了趙傳薪的話,愛德華·湯森興奮的渾身戰慄,大腦中立刻浮現了最新標題——紐約之王!

打起來後,記者中就只有他有膽量留在這裡觀戰,只有他才有這第一手資料!

有警察問警司:「長官,怎麼辦?」

警司握緊了拳頭。

太他媽囂張了!

美國自打獨立戰爭以來,都沒有過這般囂張的狂徒!

警司戰慄不已,顫抖著語氣道:「上,給我上,就算是死,也得死的有尊嚴!就算你們收過髒錢,就算你們得過且過混吃等死,就算你們譫妄愚昧,可你們終究還是警察。現在,我將帶頭衝鋒,老子看看哪個孬種敢落後!」

說完,警司抱著斯普林菲爾徳M1898,真的帶頭沖了出去!

警察隊伍大受鼓舞。

一群警察嗷嗷叫著衝鋒陷陣。

塔塔塔塔……

馬克沁開始收割生命。

最前面的警司首當其衝,只開了一槍便身體顫抖,嘴角溢血!

出師未捷身先死!

趙傳薪成功的激怒了他們。

警察如麥,成排倒下。

他們前赴後繼,可當倒到了第三排的時候,警司帶來的勇氣終於耗盡,如退潮般撤走。

一鼓作氣再而衰,這次他們是真的膽寒了。

趙傳薪擦擦額頭冷汗。

他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馬克沁的彈藥也不多了,這還是當初在延邊地區,殺敗了小日本後,在背水軍的儲備中補充的。

要是再打不怕他們,趙傳薪將面臨一場曠日持久的苦戰。

見他們退卻,趙傳薪從樓頂一躍而下。

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殺器——土豆挖掘機和幾箱彈藥。

愛德華·湯森本來躲在最後面,可拍照拍的興起,竟然忘記了逃。

等反應過來,警察大隊伍已經超越了他。

然後,在他身後不足十米處,趙傳薪跳了下來。

愛德華·湯森抱起照相機就跑。

他跑,趙傳薪也跑,很快兩人並駕齊驅。

愛德華·湯森轉頭,見趙傳薪也轉頭。

愛德華·湯森驚恐的瞪大了眼睛。

戰場上,要是殺紅眼了,誰他媽管你是不是記者?

好在,那人似乎並未失去理智,似乎還衝他笑了笑,然後加速,瞬間超越了他。

砰,砰,砰,砰……

愛德華·湯森見那人雙手雙手槍,邊跑邊開槍。

數不盡的警察,恨不得爹媽少生一條腿,玩命的跑。

大街小巷,全是逃兵。

後面,趙傳薪已經不再開槍打人。

只是跑著跑著,偶爾放一槍,主打一個驅趕。

愛德華·湯森起初還很恐懼,漸漸地,他發現沒什麼可害怕的。

因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傷害他,後面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擊。

那人似乎有意將警察向紐約市衙門口趕。

念及此處,愛德華·湯森一愣。

此人果然是個瘋子!

這是往大了鬧。

他乾脆不逃了,扛著照相機跟了上去。

到了紐約市的衙門口附近,趙傳薪才拿出溫徹斯特M1897。

轟……

這裡沒有凈街,行人聽見槍聲開始尖叫。

衙門口有公務人員跑出來查看,見狀嚇的趕緊返回去。

不多時,整個紐約市衙門亂成一團。

市長喬治·布魯斯·麥克萊倫得知那個膽大包天的狂徒,竟然殺到了衙門口,不由得大吃一驚。

「不是說只是個瘋子罪犯嗎?幾百上千的警察,打不過一個人?」

「不知道,先生,快躲起來吧,那瘋子就在外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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