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判決(上)

新曆一七一五年十一月六日.英布城.王家法庭

文森特.曼利的案件已經轟動了整個英布城,傳說甚至連國王都有所耳聞,由於他過去二十年,財富積累的相當龐大,結交了一大批相識。

對這筆財富的去向,許多人都有一種抑遏不住的好奇心,有資格的人,更是思考著如何瓜分這筆財富,並且填補著空白。

當然,許多平民也暗中喜歡,雖然他們得不了多少好處,但是在這個世界裡,擁有財富常常會引起別人的暗中怨恨和嫉妒。所以,哪怕是沒有好處,人人都想到法院裡去親自看看見曾經的大富人的墮落――可惜文森特.曼利已經死了,不然的話,有當場的審判以及絞刑,那就更好了。

因此,早晨七點鐘起,在開庭前一小時,法庭里便已擠滿了那些人,他們打著招呼,相互談話。

方信自然要參與,他特地穿上了騎士服,顯的英氣逼人,而溫迪拉.費克斯爵士,特地穿上禮服,作為特邀貴賓而列席。

當然,少不了異國的戴夫.巴納姆男爵。

戴夫.巴納姆男爵已經從上次的海盜事件中恢復了過來,他穿著體面,精神抖擻,湊上來說著:「漢布林,聽說您活動著要地產?」

「是的,不瞞您說,我至少希望獲得一個世襲爵士的爵位。」方信低聲說著:「騎士和爵士,畢竟不能真正傳下子孫。」

「恩恩,這個當然,我明白您的意思。」男爵很是理解的說著:「不過,貴國的封爵還是太嚴格了一些,如果是在本國,您不需要地產,如果有人推薦,就可直接向國王冊封到一個爵位。」

方信笑了,他說著:「男爵,畢竟有著領地才算貴族啊,這是傳統,啊,至於您,已經是男爵,專於產業也是應該。」

一葉和二葉大陸都非常相似,一般來說,騎士擁有莊園,事實上世襲,但是無貴族爵位,男爵,一般來說,在郡中都擁有龐大的地產,面積至少在五十平方公里以上。

子爵,其實已經是郡中勢力根深蒂固的家族,面積起碼在一百平方公里以上,是實力強大的諸侯。

伯爵一人治理一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也就是統治一郡的主宰。

侯爵,是統治二郡到三郡的真正大人物。

至於公爵,是僅次於國王的最高級貴族,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幾可建立獨立公國的強大存在。

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只是超過自由民,當然,爵位的繼承人(長子)也屬於貴族,在二片大陸上,基本上都稱為「勳爵」!

當然勳爵不單是爵位的繼承人,建立功勳的軍人和政治家都可獲得此稱號,差不多與爵士相當,但是不世襲。

在以前,爵位的賜予不但考察其領地,而且也要考慮家世血統,現在雖然鬆了一些,但是按照本國傳統,國王冊封貴族爵位,受封的人數每年大約在10名之內,其中大部分是非世襲的爵士和勳爵。

「啊,是的,爵位只要有了就可以了,產業才是真正體面,您能想像一下一文不值,但是僅僅有著爵位的貴族嗎?」男爵的思想還是相當開放的,說著:「那實在太可悲了,我寧可看見一個市民的富足,也不願意看見一個潦倒的貴族,哪怕這潦倒的貴族比富裕的市民多上十倍的家產!」

就在這時,法庭司儀出現了,他敲著榔頭,然後就喊著:「開庭了,諸位,請肅靜!」

諸人都閉口不再說話,而王家派遣的法官,在一片肅靜中入座,至於那些來自貴族、商會、市民三三制的陪審員,也紛紛坐下。

審判長宣讀起訴書,那份起訴書占用了很長時間,但是對方信來說,根本不想聽下去,事實上,審判的結果,早已經決定,現在的起訴、辯護、審判,都是程序。

漫長的三小時審判後,至於到了決定性的時候了,方信這才勉強提起神來,而法庭里,也是鴉雀無聲,每一個人都屏息靜氣的等待。

「以至高無上的國王陛下的威權,結合陪審團的結論,我在此宣布,文森特.曼利犯有走私罪、施賂罪、殺人罪、海盜罪,宣布罪名成立。」

頓時,法庭上的人騷動了起來,人們開始相互議論著,交談著。

而法警努力的恢復肅靜,片刻之後,才又安靜了下來。

法官繼續念著:「按照王國法令,文森特.曼利所有財產,全部沒收,對有關人等,作如下處理……」

一批批和文森特.曼利有關的人,受到了處罰,最重的絞死,但是絞死的只有三個,兩個是海盜中的倒霉蛋,還有一個是本地找出來的替罪羊,畢竟重要人員都已經撤離了,還有的,有些人受到了數年的監獄,或者流放,最輕的是罰款――當然,方信知道,許多人是無辜被牽連的商會職員。

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不過,下面就是具體的利益分配了。

「……估價總價值十四萬六千金雷克,五分之一歸於國王所有,五分之一歸於本地領主伯爵所有,五分之一歸於市政廳所有……具體受損和建立功勳者,漢布林.費克斯騎士,所戰例品不受分配之列,並且按照海盜法,獲得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而遠道而來受損的戴夫.巴納姆男爵,獲賠百分之十的比例,還有百分之五分配給商會……」

下面長長的單子並沒有宣讀,只是當場送到了各個要員的手中,方信坦然的拿過,微笑著點頭,然後翻開閱讀著。

果然,六處地產歸於他的名下,總價值一萬九千金雷克。

一處在北部的別墅,價值九千五百金雷克。

一處南部區的丹藍街三十一號的商店門面,附近不遠處,就是城市商業行會總部,也價值著五千金雷克。

除此,還有二千五百枚金雷克的銀行金票,隨時可提取黃金。

相當不錯了,方信滿意的合了上文件,這時,男爵也滿意的合上文件,他沒有要地產,但是要了丹藍街六十號商店門面,同樣價值五千金雷克――這使他在本城有了據點。

又要了一處小樓,不是別墅,價值三千金雷克,這是前來時有個休息的場所,並且還獲得了六千五百金雷克的銀行金票。

「兩位,你們有什麼意見嗎?」法官隆重的問著。

「沒有,法庭的宣判非常公正。」兩人都如此回答的說著,並且都立刻簽字,而當場就有市政廳的其它官員,給予簽字認證,使產權轉移。

「諸位,上帝和國王的法律是無可置疑的,如果沒有意見,就此結束。」法官見事情已經結束,就宣布的說著。

當眾人,還在議論著慢慢出去時,城市的記者(這個時代還沒有普遍發行的報紙,多半是自治城市的區域報紙)已經拚命趕回去,半小時後,多份報紙就大舉報道此事,叫賣的聲音在街頭響起,許多人,都不惜三個銅子的價格,購買著報紙,以滿足他們的好奇心。

而看熱鬧的人,更是參觀了三個人當眾絞死的過程,至於那些被囚禁和流放的人,也紛紛被議論著。

等人走完了,方信才上前向爵士道謝,向法官行禮,然後才和男爵一起出去。

「哦,親愛的男爵,你的人手都已經召滿了嗎?」方信問著。

「還沒有,水手還可以找,但是合格的船長可是相當難找,現在又有二條船,哦,我已經到魔法工會,出了一筆費用進行遠程魔法通訊,要求家裡趕快找幾個合適的船長和大副搭船過來。」男爵說著。

所謂的魔法通訊,實際上就是類似地球早期的電報,但是非常昂貴,必須借於一個城市一個城市魔法塔,才能遠程發送。

「哦,不過,賺的錢還不錯吧!」

「是的,親愛的漢布林,不談賠償,我帶來貨物,也給我帶來了二千金雷克的利潤。」男爵說著:「相當於我的領地一年的收入,所以說,海貿雖然有風險,但是還是賺錢的,您的,也賺了錢吧!」

由於這次,是法庭判決,官家操作,只要付清三千給潛影教會,自然無需再付一萬金雷克,所以方信現在已經很有資產了。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審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