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鼓晨鐘,聲震四方。

佛寺清越的鐘聲,在熹微的晨光中,傳遍了整個萬雲谷,宣告著新的一日到來。

鐘樓上,小和尚正在盤膝打坐,聽到腳步聲睜開眼睛,正好見到程鈞上來,馬上站起身來,道:「前輩。」

程鈞道:「好了,你下去休息吧,現在我來值守。」

小和尚「哦」了一聲,猶豫了一下,還是道:「前輩,三天時間已過,咱們這麼守株待兔,是不是還是不夠積極?」

程鈞冷冷一笑,道:「我等得起,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可惜宋道友等不了十年,岳華老道的屍首就要爛了。」目光斜斜上移,鐘樓的前方,那口大鐘的對面,現在正掛著岳華老道的屍體。這是程鈞掛上去的,為了吸引宋雲姜前來,這種手段很卑劣,但是他相信,這是最有效的方法。

小和尚輕嘆了一口氣,他看到那岳華老道如同死狗一樣掛在鐘樓上時,一瞬間曾動了惻隱之心,但隨即報仇之心更勝,因此表沒有表示出異議。比起這個手段的道德,他更在乎這個手段的效果,道:「我的信也發出去三天了,倘若萬馬寺的人走得不遠的話,他們應該受到信了。」

程鈞一怔,道:「現在大雪封山,他們如何進山?」

小和尚道:「大雪封山封的是大炳縣這一邊,從萬雲谷裡頭還有一條小路通往葛城,他們當時走的是這條路,回來也是從這條路回來。長老年紀大了,或許走不快,但是寺里還有武僧,若是快的話,或許幾日之內就能看見先頭的人。」

程鈞道:「是麼?不知道他們在外面如何,不過就算回來,想必也難有以前的規模了。」盛天崇道抑佛,民間也更崇敬道士。本地沒有威望的僧人,化緣基本得不到什麼幫助。失卻根本之地的僧侶只怕不易生存,為了生計,有些人還俗另尋出路也是顧不得了。那長老年老,或許還不怎樣,寺中武僧學了許多本領,隨便在外面找份武師鏢師的工作也能養家餬口,說不定還活的很滋潤,能有幾個願意隨著老和尚流浪的?

小和尚道:「我倒希望其中有幾個人,最好別回來。阿彌陀佛,小僧妄言了。」合十念了聲佛,又道,「前輩,你沒問題吧?我們長老雖然沒有九十歲,也有七十多歲了,佛法見識是非常高超的。你冒充我師叔,實在是……」荒唐。偏偏這荒唐還是師叔臨終前許可的,也不知她們兩個怎麼想的,一個提議荒謬,一個應允的胡鬧,可見修道修為和人品性格乃至智力都不怎麼相干。

程鈞摸了摸自己的光頭——被宋雲姜偷襲割斷了不少頭髮,他索性剃去了三千煩惱絲,穿起僧袍來,冒充大寶和尚這個主意當然是他臨時起意的,但在萬馬寺待一段時間,卻是早已經計劃好的。沒辦法,他要拿的那件東西非得到了日子才能拿,他又貪圖這萬雲谷解開駁靈陣之後靈氣充沛,地方又僻靜,再加上靈石在手,資源不愁,是修煉的好地方,因此輕易不願離開。

他本來是想,借著大寶和尚的關係,先在萬馬寺以掛單的形式呆下來,實在不行,就是先出家一段時間也無妨,到時候取了東西再離開便是。然而大寶和尚意外身亡,計劃自然要改變。他一開始是傷腦筋的——憑小和尚的資歷,不足以介紹他入寺。當然,後來他立刻想到了更大膽的主意,直接冒充大寶和尚。…,

這個想法不但小和尚覺得荒謬,程鈞也是知道有些兒戲的,但是他有恃無恐,就是兒戲了,又怎麼樣?若不是他修為尚有不足,不願意惹麻煩,又顧及大小兩個和尚的面子,就像紫雲老道一樣,直接占了萬馬寺,再改成自家的道觀,旁人又能如何?冒充大寶和尚,住上些日子,回頭取了東西神不知鬼不覺的離開,大傢伙兒好聚好散,那不是程鈞的福氣,是萬馬寺的福氣。

說到底,大寶和尚這個身份還是很風光的,至少萬馬寺的和尚必須像祖宗一般敬著,這就比混進去當個和尚好上許多——能當祖宗,誰願意裝孫子?

程鈞笑道:「沒關係,若不被發現那最好,被發現了咱們拍屁股走人,誰敢來捉我?」

小和尚微不可查的撇了撇嘴,對於程鈞這種近似於耍賴的話只有無奈。不過他雖在萬馬寺出家,在寺里除了長老,對旁人也沒什麼好印象,程鈞怎麼鬧他也沒覺得如何。況且程鈞留在萬馬寺,他心底其實是歡迎的,大寶和尚臨終畢竟時間有限,只傳了他入門的口訣,那口訣短短數百字,已經十分艱深,他雖然聰明,但也只有硬記下來,其中含義還要細細參詳。因此若有程鈞這個修道的前輩在身邊,雖然是道門,但見識也比他自己強得多,有些事情就便宜的多了。

其實,他還有自己的路數可以獲得修道的見識,那個機緣他已經獲得了兩年,如今還在山神廟後放著——但不知為什麼,他寧願相信認識不久的大寶和尚與程鈞。

想到這裡,小和尚向程鈞再行一禮,慢慢下樓去了。

小和尚一走,程鈞嘴角泛起一絲冷笑,單純的守株待兔,果然還是效率太慢了。

伸出手來,程鈞手中已經翻出來一把雪亮的戒刀,刀刃上鮮紅色的痕跡清晰可見。

那是宋雲姜的鮮血,是程鈞在地牢中偷襲得手的時候留下的,僅僅隔了三日,鮮血依舊鮮艷如昨。

若在前日,程鈞還治不了她,是因為手中的資源不夠。但是他剛剛得到了地宮上層的寶貝,裡面最不缺的,就是低品級的材料,比如低階妖獸的皮毛還有靈砂。

有這些足夠了。

從乾坤袋中取出一張光滑的皮毛——那是一張月影狐的腹皮,光滑柔順,可以製作三品上的靈符——鋪在地上,程鈞一手沾了混制好的靈砂,輕輕在空中一划,一道光芒凌空凝聚,如一管妙筆,畫出了鮮紅色的血印落在皮毛上。不過片刻之間,已經構成了一個複雜難言的圖案。皮毛上光印宛然,那符號靈動之極,仿佛隨時都會脫框而出,飛向天際。

定血追魂符,成。

一道靈符的煉製在程鈞手中,也不過一息的時間。

有了這道靈符,再有鮮血為引,方圓百里之間,叫鮮血的主人無人可逃。想當初程鈞修為還在,憑著高等的定血追魂靈符和一口飛劍,上窮碧落下黃泉,取人頭於千里之外,不負「追魂」之名。如今修為盡失,可憐這令修道界聞風喪膽,無處藏身的靈符,也只能淪為信使之流了。

程鈞伸手將沾了血的戒刀擺放在靈符之前,光芒閃爍數次,原本鮮紅的符號顏色轉暗,緊接著大放光芒,光芒躍動的更加厲害,似乎躍躍欲試。

程鈞盤膝而坐,調好了真氣,抬起頭來,露出一絲笑容——百里方圓,叫你無處藏身。一伸手,再次拿起自己帶著的戒刀,站起身,從懸掛的老道屍身上一划,取得一物,伸手取出那倒符籙裹著那物事,手一揚,喝道:「去——」

一道黃色的光芒順著風飛了出去,瞬間隱沒在天空之中,程鈞望著那光芒的取出,嘴角微微一挑——信已經送出去了。

等你一個時辰,過時不候。來去隨你,只要你不怕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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