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一邊沿著咖啡台前面的落地窗踱步等咖啡,一邊平復著心情。

frank方才的話在她腦中盤旋不去,她越想越覺得生氣。

「這死混蛋,真以為我拿他沒辦法了。」腦袋中一個聲音這樣講;

「呵呵,瞧著他目前的陣勢,暫時還真是拿他沒辦法。」另一個聲音這樣講。

julia覺得自己差不多要分裂了。

她想起frank最後揶揄她那句話,說她沒有monica和cindy宛轉。她不禁匪夷所思的笑了一下:「真是可笑。做手下的,當然得宛轉,那是必修課。做了合伙人,該宛轉時自當宛轉。其他時候,大可不必。」

驀地,她記起了一則不知從哪裡聽來的流言,說的是frank曾經向幾位特委放過一段錄音,錄音中有人以第三方身份講述了frank與她之間的來龍去脈,這有可能成為特委們採信frank的主張,致使她落選的一個重要證據。雖然錄音經過變聲和加工處理,但說話人的語氣和強調,聽上去是名女性。總之是了解內幕的人就對了。

julia心想,了解內幕的人,又是女性,那不可能是鄭總了。符合這個條件的,只能是cindy或則monica。誰出賣了她呢?她想起那天晚上cindy在車庫中與monica為難的事。frank當眾與cindy為難,客觀上卻讓monica出了氣;加上他們之前業務互動比較多,再加上方才frank的講話,monica與cindy?看來很看重monica嘛。哼。若真有此事,那此人必是monica的可能性比較大了。

julia眼中泛上一層冷酷。出賣自己的老闆,這可是忠心與否的問題。monica,固然自己對她最近是苛待了點,但她就這麼不經熬嘛?稍微逼一下就伸出爪子撓人了?

雖然心裡起了疑,她還是決心先弄清楚再說。她找到一位跟她還算聊得來的特委,跟她打聽是否有此事。女特委沉吟不語,半晌答道:「有。」

julia緊著問道:「是誰?」

女特委看了看她,搖搖頭:「我不知道。」

說完感慨一聲:「沒想到這個事能泄出去。真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啊。」

julia:「有錄音的複印件給我一份嗎?」

「沒有。當庭放的,沒有交什麼原件複印件。」

julia:「這麼重要的證據,為什麼不質證呢?這對我不公平啊!」

女特委看了看她,似乎有些無奈:「這錄音,只是個參考,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我們作出最後的競選人決定,是經過多方考慮的。這個事情,可不是打官司那種套路,我想你應該懂。」

julia不做聲了,似乎還有些不死心:「是我身邊的人嗎?我總不能放顆定時炸彈在身邊吧。」

女特委沒有做聲,起身待走,又講了句:「待人好一點吧。」

julia待在原地,不知如何作答。

女特委走了幾步,似有不忍,停下來又講了:

「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你這是把整個世界,變成戰場了啊。」

julia看著她愣住了,仿佛被擊中了一般。

女特委又開口了:「人心就像這天氣。打雷閃電要有,風和日麗,晴空萬里,也很重要啊。」

走到門口,女特委轉身又對她講:「給自己放個假吧,調整一下狀態,別老是橫衝直撞。我還是很看好你的。」

julia看著她走出門去。她靜靜地坐在會議室里,若有所思,不知她悟得到沒有。

鄭志雄的兩個案子,因為一直找不到可以合作的合伙人來打,julia也曾下決心自己研究一下這兩案子,無奈事情太多,實在抽不出身。看不大一會便有客戶找來,硬是投入不進去。

再後來,也算是找到了一位專攻爭議解決的的合伙人來合作。此人剛進律所不久,正忙著安營紮寨,對案源和人脈也是很渴望的。遇到以前只能在榜單和報道中看到名字和照片的高級合伙人julia主動來談合作,他很快便答應了。

這位合伙人依舊來找之前經手過這個案子的趙慕慈了解相關情況。有了上次被詢問的經驗,趙慕慈這次依葫蘆畫瓢,合伙人問什麼,她就答什麼,不問就一個字也不多說。

很快這案子就到了證據交換階段了。這位合伙人和cindy一起工作,交了證據上去,也收到了對方的證據。誰知對方請的律師是個狠厲角色,在庭前交換證據時,不僅當庭指出鄭志雄這邊很多證據涉嫌偽造,有干擾司法的嫌疑,請求予以排除不說,還向法庭提出申請,查明被告方代理人偽造證據的事實並依法作出處理。

合伙人一下子慌了,偽造證據可是很嚴重的行為,輕則具結悔過,司法罰款或拘留,重則移送公安機關查處,釀成刑事案件,按偽造證據或幫助偽造證據罪論罪量刑。

他心中暗暗後悔,當初衝著julia的光環和榮譽,對她的話產生盲目信任,認為這個案子很好打,也就沒有進一步接觸當事人,也沒有認真排查證據資料,只按一般難度的民事糾紛案件對待了。現下掉進這麼大的坑裡去,涉案金額又這麼高,他怎麼當的起喲!

cindy瞪著兩隻美麗的吊稍眼,看看對方律師,又看看法官,再看看身邊的合伙人,茫然而無知。只是聽到偽造證據這幾個字時,明顯的緊張了起來。

偽造證據罪,這就是懸在訴訟律師頭頂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都可能掉下來,斷掉他的職業生涯。所以律師在庭前的每一個步驟,每一次準備,都會打起十二分的謹慎和小心,務必排查清楚,真可謂戰戰兢兢,不敢有半分疏忽。

所以趙慕慈才那麼堅持要鄭志雄提供那些證據資料,甚至不惜違抗julia命令,直接去和鄭志雄溝通,也因此惹出許多不痛快來。因為她跟frank做案子有段時間了,自己也肯下功夫,所以這方面的意識要比cindy和julia強很多。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訴訟業務和非訴業務的確是有一定區別的。非訴業務中,對於一些無傷大雅的調查事項和證據,就連官方審查機構也會明確表態,可以不予提供或放寬證據的審查尺度,因此可以像julia講的那樣,寫個情況說明,蓋個章,就能過關;

可是在司法審判環節,面對國家審判機關,律師和當事人在證據提供這件事上有一條紅線,那就是不能偽造證據,干擾司法審判,以致作出錯誤判決。一旦到了這個程度,不僅對一方當事人不公平,也連帶使得國家審判機關的審判機制和公信力受到損害,所以才會設下嚴厲禁止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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