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日)奇葩的陋習(下)

宮本是日本一個極為普通的工薪階層,他一家有六口人:父親、母親、自己、妻子、女兒、兒子。

這樣的家庭構成在日本比比皆是,但相對來說宮本家比較特殊。

因為在日本,老人和子女都互相獨立,日本的老人是不會幫自己的子女帶孫子的。他們退休後,要麼四處旅遊,要麼去參加一些社區的老人會所,要麼上一些學習班,學習一些年輕時候想學但是沒有學的東西。和中國那種爺爺奶奶圍著孫子轉的模式完全不一樣。

當然相對的,日本的子女並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日本的孩子成年後,如果和父母關係不好,可以選擇「家出」,就是離家出走不再回來,也和父母不再有任何聯繫,這種情況不會和我們國家一樣受到很大的道德譴責。和父母關係好的人也很多,但子女獨立之後,經濟是絕對獨立的,極少有父母拿出積蓄來給子女買房的情況,也很少出現子女贍養父母的情況。

宮本家屬於少數情況,一家六口住在一起互相照應著,其樂融融。

唯一日子難捱的只有宮本,因為他要肩負著養這麼一大家子的責任,日本的女人在生小孩之後都會辭職,當全職太太,沒有收入。

老人都會有退休金,但是宮本父母的退休金不多,所以養家的壓力都集中在宮本的身上,一家人要吃穿、孩子要上學要教育,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在這種情況下,宮本需要一個放鬆自己的方式,太過奢侈的方式宮本無法享受,所以他選擇了一個頗為經濟的方式,這個方式就是洗浴。

每天宮本回來,他就會在自家的浴缸里,放上滿滿一浴缸溫水,舒舒服服地泡在裡面,享受著溫暖肥皂水的浸泡,短短几十分鐘時間就能消去一整天積累的疲勞。

這種方式,也是日本大部分工作時間長的工薪階層會選擇的一種休閒方式,極為普通,但因為一個怪異的舉動,這種方式不再普通了。

這種怪異的舉動就是:宮本的女兒,有時候會和宮本一起洗澡,幫宮本洗洗頭搓搓背之類!

宮本女兒當時已經讀中學了,在我們看來已經是大姑娘了,還和父親一起洗澡簡直不可思議,傳言開來這對父女必然受到眾人唾棄,但稀奇的是,這種情況在日本卻是極為普遍的情況!

曾經有過一個日本網站關於《和爸媽泡澡到什麼時候》的票選活動,3萬名日本網友中有600多位網友表示自已超過20歲還是和父母共浴,更有1000多位的網友表示至今為止都還是和父母共浴。

這是多麼奇葩的國度!

當然,日本各都道府縣對在溫泉等公共洗浴設施對孩子和父母的混浴年齡有規定,京都府為7歲未滿,愛知縣為8歲未滿,東京都為10歲未滿,大阪府為11歲未滿,北海道和琦玉縣則為12歲未滿。

但是在家裡,這種規定管不到的地方,像宮本父女這樣女兒中學了還在共浴的情況比比皆是!妻子宮本姬也並不感到奇怪,相反還很支持這種情況的出現,她認為這樣能增進父女之間的感情,在緊張的工作和學習之後,可以在共浴時交流自己一天的見聞,通過這種方法交流父女間的感情和想法。

當時我聽完小寺前輩的介紹,腦漿子流了一地,對日本這個奇葩國度中奇葩人的奇葩想法佩服得五體投地。

宮本告訴自己的妻子,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幾次女兒不單只是圍著一條浴巾給自己洗頭搓澡,有幾次還溜進了浴缸里,給自己進行按摩和「皮膚護理」,自己當然也會投桃報李,給女兒按摩和護理。

宮本很是享受這個過程,覺得自己和女兒在情感上的交流達到了高峰。

但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慾念是旺盛的,何況是面對一個十幾歲已經開始發育的青春身體,即使這個人是自己的女兒,慾念依舊不是那麼容易控制的。

於是,宮本有幾次控制不住自己,在給女兒按摩的時候,「蹭了蹭」。

這是宮本的原話,只是「蹭了蹭」,他再三強調沒有真正的發生關係,但是自己確實控制不住到了高潮,可能有東西流了出來,進入了女兒的身體,導致懷孕了。

女兒肚子裡的孩子找不到父親,而妻子又在家裡發癲,他只能自己站出來,萬一是自己的孩子,就讓女兒去打掉,還家裡一個安寧。

他可以確保沒有發生直接關係,只是有一些肌膚上的接觸而已,而這個情況在日本的倫理道德上算不得什麼大事。就算女兒肚裡確實是他的孩子,也只是一個意外,扯不上道德的層面。

鑑定結果出來,宮本確實是孩子的父親,於是夫妻倆決定帶著女兒去將孩子拿掉,對於丈夫和女兒出格的舉動,妻子始終不發一言,顯然這個情況她是默認的。

不過相信這次回去之後,父女共浴的情況在宮本的家中肯定會絕跡。

包括小寺前輩在內,我們對這個父親所講的情節始終抱著懷疑的態度,只是「蹭一蹭」,就會導致自己女兒懷孕,這種幾率太小了,或許還有什麼其他細節當事人沒有講到吧。

當然,小寺前輩所供職的機構和我們一樣,有明文的規定不允許主動詢問客戶情況,一些「或許有」的細節,是我們再也無法知道的。

我和楊姐當時都對這個奇葩國度的奇葩習俗非常驚訝。

除了宮本家這個事件被我們知道了以外,還有多少事件是我們不知道的呢?

當然在我們國家,也有很多奇葩的習俗。

比如某省某個區域就曾經有過冥婚的習俗:如果一戶人家少年男子暴斃,家人都會找一個年齡相仿的女孩子去陪葬,如果找不到同時死亡的女孩子,死去多時的女孩子屍骨也可以。

冥婚之時男方同樣要給「彩禮」而且數額不菲,當然越是離世時間相近的女孩子「彩禮」給得越多,所以就有些見錢眼開之人,一旦探聽到哪裡有年輕女孩子將要重病不治,就跑到醫院,等著女孩子過世。

更有甚者女孩子還沒有咽氣,其父母就和「冥婚販子」討價還價,視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可憐少女如無物,可悲可嘆!

我無法去評價什麼,只希望這種落後的習俗能經歷少一點,讓我們的認知回歸正確的道德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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