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親子鑑定取樣的人員除了之前已經鑑定過的男幹警和賣菜男子以外,包括以下人員:

節日那天搬道具入內的三位男幹警之二(之一已經鑑定);

當天到「愛心關懷所」送快遞的小哥;

「愛心關懷所」里年齡在十歲以上的男孩(一共兩個);

統一取樣的一共五個人,加上已經取樣鑑定過的男幹警和賣菜男子,一共七人,這就是在施雨懷孕期間「有可能」和她接觸過的所有的男性!

當天取樣的情形我還記得很清楚,因為監獄隔「愛心關懷所」不遠,考慮到有兩個小孩,取樣地點就定在「愛心關懷所」的辦公室里。

我和楊姐趕到後,五個人一字排開,神色各異。

幹警A神色很是自然,表示聽從領導的安排,配合工作,很自覺地伸出中指。

幹警B卻略有緊張,說自己天生怕疼,果然楊姐一針紮下去,一個小小的創口居然讓他直咧嘴。

快遞小哥明顯很緊張,但還是比較配合,想必之前有人專門和其交待過,告訴他想洗脫嫌疑只有這一個辦法,等取了血之後,還盯著我們不動,最後傻愣愣地問了一句「就完了?」

而兩個孩子則非常緊張,當我準備好器械拿出針頭後都渾身哆嗦,在「愛心關懷所」阿姨的勸導之下,才稍稍安心,戰戰兢兢讓我們取了血痕。

小孩甲還稍微堅強一點,只是取樣的時候咬了咬嘴唇,自始至終沒有說話。

小孩乙卻當場大哭起來,問楊姐手術之後會不會有後遺症。我們面面相窺,這人小鬼大的傢伙,誰教會他問這些的?

楊姐和我取樣的時候都特別細心,仔細關注每一個人的神情。

送我們回中心的路上,小謝問楊姐哪一個人像真正的嫌疑人,楊姐示意我先說說看法。

我思慮了半晌道:「正常情況下男孩子都要到十三歲才能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十一歲一個十二歲,可能性太小了,而且表情都屬於自然流露。快遞小哥有點緊張,但這個緊張是表現在對取樣一事上,其他方面很正常,他的可能性也不大。幹警A整個過程都很自然,很坦蕩,可能性也很小。只有幹警B,一個堂堂的監獄幹警,什麼事情沒有經歷過,取個樣還那麼緊張,而且還說自己怕痛,怕疼怎麼可能入這行?」

小謝哈哈笑道:「你的觀察能力倒是挺仔細,不過我了解楊姐,如果這麼簡單就不會讓你去推理了,對吧楊姐?」

楊姐哈哈一笑道:「小謝你這個人小鬼大的傢伙,這次你猜錯了。老實說,這次的事件我從嫌疑人身上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所以才要小W說說,也算是給我理理頭緒。」

小謝哦了一聲,和我大眼瞪小眼,所有我們能想到的嫌疑人全部都見過並取了樣,楊姐都無法察覺任何線索,難道這次的事件居然詭異到如此程度。

幾個嫌疑人的鑑定結果出來,一點都沒有讓極其八卦的我失望,果然都是排除。

當我們當結果告訴小謝後,小謝表示,這是她們局裡這麼多年來,第一次在查案的時候真正陷入完全的僵局。

因為在其他案件中,最多就是嫌疑人有不在場證明,或者嫌疑人太多,找不到辦法去確定最有可能的犯罪份子,只有這個案件中,是真正的完全沒有嫌疑人了。

我坐立不安,想到我們中心發生過的詭異事件,忍不住又給小謝打了個電話,做了一個極其大膽的猜測:

是不是在監獄幹警或者施雨獄友中會有變性人或者雙性人,和施雨發生關係,導致施雨懷孕?

小謝接了我的電話如同聽到了最好笑的笑話,笑了半個小時沒有停歇,最後道:「你的思想果然和你的人一樣齷齪,不過這個懷疑不得不說你還是有想法,老實告訴你,我們一開始也想到了,但女子監獄可不像其他地方,所有人員都經過嚴格體檢才進去,確保不會混入你說的什麼變性人雙性人之類。而愛心關懷所的阿姨也都做過嚴格的體檢,確保沒有這種人,所以你這個猜測,完全不成立。」

聽完之後我也傻眼了,從那天以後就儘量控制住自己不再去想這個案子,免得自己被體內燃燒的八卦之血徹底爆掉。

當時距離事發已經有十幾天了,案子依舊陷入僵局。十幾天時間算不上很長,但在這個所有情況看起來都極其明了的案件中,花費這麼長的時間依舊找不到真相顯得極其詭異。

不過任何詭異的事件都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又過了十幾天,傳出來一個驚人的消息:

施雨越獄了!

更讓人吃驚的是這個越獄的地點並不是在監獄,而是在某一家醫院!當時的施雨,正在申請「監外執行」(事件過去很久了,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名詞,我查了下百度應該是,如果說錯了請大家諒解)。

我們國家的法規規定,婦女在懷孕哺乳期間,可以申請「監外執行」,既回家執行刑期,施雨則屬於這種情況。但要等批示下來也不是一時半會的事情,需要等待。

當時施雨懷孕的時間還不長,七八十天左右,只需要定期檢查一下即可,因為監獄裡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所以都是安排女幹警陪同施雨去市內醫院檢查,當天去當天回,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也不算違反規定。

就在去醫院檢查的時候,施雨居然趁著幹警稍微疏忽,逃走了!當然施雨只跑了一點點距離,幾乎是剛離開醫院不遠就被抓捕了,畢竟一個懷著孩子的孕婦怎麼可能逃脫幹警的圍堵。

事後查看醫院的監控錄像,發現一個非常奇怪的地方:

施雨逃跑的速度非常之快!仿佛對肚子裡的孩子一點都不在乎,這和之前在監獄裡幹警們問起她對孩子怎麼想,她態度堅決一定要將肚子裡的孩子保住的反應完全不符!

在施雨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明明可以等著「監外執行」的批示下來就可以暫時出獄,為什麼她卻一定要提前這麼一小段時間自己逃跑,難道她不知道逃獄會遭受到遠比她之前更嚴重的刑罰嗎?

施雨,一個大學畢業的知識分子,進監獄後接受到了無數次法律法規的教育,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外出就醫而且有監獄幹警跟隨的情況下,做出「逃獄」這樣不可思議的選擇?

難道這個事件,還埋藏了更詭異的不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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