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八大不可思議事件之烹屍奇案(細節補充和後續1)

八大不可思議事件《烹屍奇案》終於結束了。

昨天落筆的時候,我有長舒一口氣的感覺。

一個案件,居然寫了七萬字、三十多章,我在動筆之前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我知道這個事情會很長,但當時認為最多也就是在二十四五章左右,沒想到寫了這麼多。

因為這個事件是我親歷的一個大案件,太想和大家完整地分享這個事件了,所以寫的過程中想將來龍去脈全部說清楚,好讓朋友們知道這個事件發生的背景、經過和結局,現在回過頭來看,即使寫了七萬字,依舊沒有全部交待清楚。

為了讓事件儘快結局不顯得太拖拉,我在原文中省略了這些背景的描寫,在接下來的兩個補充章節里,會將這些省略的內容用簡練的字句來概括一下,讓大家能更完整地了解整個事件。

一些前文沒有完全破解的詭異之處也都會介紹清楚。

第一:案件的真實性和我參與的程度。

昨天結局之後,許多朋友問我案件是否真實,季二這樣惡魔般的人是否真實存在。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所有案件的主線全部真實,唯一虛構了的就是案件偵破的過程。

這個案子從案發到破案,實際上花費了三個多月,耗費了警方極大的人力物力,如果將這幾個月破案的過程詳細寫出來,估計得寫上幾十萬字。為了讓故事情節完整又不至於太拖拉,所以在故事裡,我將案發至破案的時間壓縮在了一個星期之內,實際上想要破獲這麼一個案件遠沒有那麼簡單。

我在這個案件中的參與程度也沒有像文中描述的那樣全程都在,在案發和前期調查階段,我確實都在,但在調查完燜罐之後,我就返回了省城,之後只是在季二取樣的時候又來了一趟,最後對季二的審訊和現場調查的過程我並不在場,當時在場的是警局的法醫,情節是小謝事後告訴我的,基本和我描述的一樣。

畢竟我是一個親子鑑定師,不是正式警員,這樣重大的案件我能參與其中就很幸運了,不可能讓我一個非警方人員天天呆在當地協助辦案。

至於季二這樣邪惡的人是否真實存在,我建議大家上網搜索「龍治民」事件「魯榮漁2682號」事件。

看完這兩個事件,大家就知道季二這樣的人只能算得上小兒科,比其更加惡劣的罪犯大有人在。

類似的惡劣案件還有很多,只是絕大多數案件不會對外宣揚,大家不知道而已。

這個事件之所以位列「八大不可思議事件」,是因為最終真相的詭異曲折,單只論犯人的惡劣程度,在我所知道的案件中,季二甚至連前十都排不上。

(我所有聽聞過的案件他排不進前十,但在我經歷過的案件中,季二的變態和惡毒足可以排進前三)。

第二點:案件的背景。

我為什麼將季水村的兩個沖子化名叫做季家沖和李家沖,是有深意的。

細心的朋友應該看出來了,季和李只差了一筆,其實也有著隱情。

在季水村做失蹤人口調查的時候,除了季雨和李濤之外,我們還遇到了幾個或殘疾或智障的孩子,這樣的比例,在一個三百戶、千餘口人的小村子來說比例極其不正常。

後來我們才知道,季家沖和李家沖的村民,在數十年前其實是同一個宗族,只是因為某種原因導致族人分離。

季氏宗族一直比較排外,很久之前就有同村同族婚配的習俗,雖然有不出五服就不得婚配的規定,但同族相近的血緣關係依舊導致畸形兒和智障兒的比例遠比其他村子多。

一直到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季氏宗族的族長才召開了族內大會,根據血緣關係的遠近將族民分成了兩部分,就是文中提到的季家沖和李家沖,要求這兩部分血緣稍遠的互相通婚,而同一部分血緣相近的不得結婚。

這樣一刀切的做法,雖然降低了許多不正常孩子出生的風險,但男女之間已有的感情不會因為這樣一條族規就輕鬆消除的,否則就不會出現季父季母表兄妹要死要活依舊要結婚的情況了。

許多的感情糾葛也導致了這兩部分的村民對立起來,很多村民老死不相往來,後來族老們想了各種辦法,才讓這兩個沖子的村民關係稍稍融洽。

當季二提出讓族長給季雨和李濤做媒,族長沒有多想一口就答應,也有想借著季李兩家通婚消除村民隔閡的原因。

這種同族結婚的情況我們大家見得不多,但在許多偏僻的山區農村還真實存在著。

不過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現在這種情況已經很罕見了,即使就近大家也會選擇外姓結婚,同族結婚的少之又少。

第三點:季四(季二的親弟弟)在案件中參與到什麼程度。

整個案件中,季四的參與程度不多,他實際上算是季二的眼線,主要是幫助季二監視季雷和季風,避免這兩個人走得太近。

季風是季四的親侄子,他也算是為自己的親人出一份力。

所以當時李濤父母和李濤到季雷家中,「巧遇」坐在家門口休息的季四,實際上並不是「巧遇」,而是季四有意為之。

正因為有季四的存在,我們才發現季雷家中隱藏的重大秘密。

在說出這個秘密之前,先要提到一個人――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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