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牢記本站域名「」,或者在百度搜索:三聯文學網】出了成都城北門,忘情見方傑似乎要到其他城市去,不由得問道:「現在去哪?」

「昆明城。」方傑回了一句,接著,另類神經病之間的對話開始了。

「去昆明城做什麼?」

「找一座山。」

「什麼山?」

「五華山。」

「去五華山做什麼?」

「找一座廟。」

「什麼廟?」

「華國寺。」

「去華國寺做什麼?」

「找一個和……尼姑。」

「哦,找陳圓圓。」

「呃?」方傑一愣,回頭道:「你知道?」

「去過大理城的,見過美刀王的,都去找過。」忘情那表情顯然是她也去找過了。

「看來聰明的玩家也不少啊……」方傑暗暗感嘆,心想這事可能沒戲了,不過心中還是抱有一絲幻想地問道:「那找到沒?」

「找到了。」忘情點了一下腦袋,又道:「她不見客。」

聽了前面半句,方傑心中一陣的失落,可聽完後半句話,不由得眼睛一亮:「怎麼會呢?衝進去把她綁了來,不就行了?」

「平西王派了五百官兵在山上保護她。」說完這句,忘情又開始發癲了:「明明不愛了,卻又不放棄,就像你說的,吳三桂放棄了不該放棄的陳圓圓,是無能,放棄之後又不放棄該放棄的陳圓圓,是無知……」

「這也搭得上邊……」方傑偷偷抹了把汗,想了想,又道:「你殺過吳三桂沒有?我指的是遊戲里。」

「殺過,而且殺死了。」忘情莫名其妙地看著方傑,不過心想對方境界要比自己高,自然無法領會,所以也就沒怎麼太在意。

「你真的殺過吳三桂?」方傑心中一喜,繞著彎問道:「為什麼殺他?」

「十四天書《鹿鼎記》中有一個任務,是幫韋小寶殺掉吳三桂。」忘情越來越疑惑了。

「那他掉落了什麼物品沒有?比如官印,或是兵符什麼的。」

忘情仔細地想了想,點頭道:「有個虎符令牌,不知道有什麼用,扔倉庫了。」

「能不能給我?」方傑剛問了這一句,忽然覺得這話說得有點**裸了,連忙忽悠道:「自從得到了那顆人頭後,我現在更高遠的目標就是那枚令牌。」

「之後呢?」

方傑也不隱瞞,直接道:「當然是帶著令牌上山,騙走官兵,綁了陳圓圓,再找美刀王,學會百勝刀法。」

「百勝刀法很一般。」忘情搖了搖頭,顯然,她只是覺得方傑的這些目標似乎並未如他所說的那般「高遠」。

「我現在連一般的都不會啊……」方傑暗自苦笑,面上卻一本正經地道:「人這一生,就是追求低級目標到高級目標的一生,每一個目標,就是一個鴻溝,超越它,跨越它,才會讓我們這一生,活得更有價值……百勝刀法,是一個終點,也是一個新的起點,而我,現在只想把那個終點變成起點,重新站在起跑線上……」

說了這一大通,其實就是想弄到百勝刀法而已,不過,忘情不這麼認為:「儘管這個起點低了一點,但方大哥的心態很是令小女子欽佩,既然如此,那小女子就走一趟,取把令牌取來給你,正好也可以陪方大哥體驗一下站在起跑線上的感覺……」

「這都能忽悠得過去?」方傑下意識地摸了摸鼻子,點頭道:「好,我們先去昆明城,然後一起去五華山裡的那個廟裡的那個尼姑。」儘管可以直接說去找陳圓圓,但方傑知道,對方似乎就好這一口,不這麼說反而落入了下乘。

接下來,方傑再沒什麼廢話,不過就算想廢話,油盡燈枯的他也不樂意了,他還是第一次覺得遊戲玩得這麼累,這是以前在郭府里呆了一年半都沒有過的感覺。

可忘情卻相反,非常希望方傑能多說兩句,點撥點撥她的境界,所以在半路上,時不時地找方傑問東問西,希望能套出幾句有哲理的話來,最後方傑無奈,只好回了一句:「我們大部份的生命,都浪費在了文字語言的捉摸上,生活如此,交際如此……其實,最簡單的話語,才是有哲理的,比如……我餓了。」

「我這裡有乾糧。」忘情連忙掏出了十幾塊乾糧,捧在手心,遞向方傑,眼神中透露著一股純真和無邪。

看到對方如此施為,方傑心中忽然沒來由地對其產生了一絲同情,想到自己不斷地忽悠對方,利用對方,實在太不人道了,確切的說,是方傑良心發現,覺得對方要比自己可憐得多。

「我……那謝謝了。」方傑本想說只是打個比方而已,可看到對方那雙眼睛後,又難以拒絕,因為那雙眼睛裡竟然沒有參雜任何絲毫感情,正是因為如此,才顯得無邪和純真,也正是這個原因,才會讓方傑起了惻隱之心。

越是這般想著,方傑越是眼眶微微有些發紅,他並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但這兩天給他帶來的震撼實在太多,面對唐家姐弟起碼還能笑上兩句,可面對忘情,不知道是該笑還是該哭,總之很無語,但偏偏這種人,竟然卻擁有常人早已失去的純真,不帶一點雜質的純真。

正是這種純真,讓一直處在功力心態,做什麼事情都要考慮得失,要算計一番的方傑,感到無比的慚愧。

這和面對太陽時又有些不太一樣,太陽是屬於那種大大咧咧,對誰都真心誠意,幻想著整個世界都是那麼的美好,而忘情,則是相反,肯定是受到了什麼刺激,然後認為整個世界都是那麼地骯髒,走到了極致之後,乾脆忘記,忘掉一切,不論是美好的,還是骯髒的,全部通通忘掉。

在方傑看來,這兩種人都走入了極端,這個世界,在太陽眼裡似是天下無賊,都是好人,在忘情眼中是凡事必有詐,乾脆忘掉……其實,面對一個殘酷、真實的世界,凡事必有詐者會死,天下無賊者會死,殊途同歸,問題只在死的早晚而已,忘情就是典型,估計心早已死了。

方傑對這兩種人都很不感冒,不是他瞧不起,而是他根本做不到,畢竟,人,總是要生活下去的,現實如此,遊戲也是如此。

「你在想什麼?」忘情見方傑拿著乾糧半天又不啃,不由得問了一句,不過更有可能的是,潛意識裡想套方傑再說幾句神經質的話,以便滋潤一下自己那空蕩蕩的神經。

方傑眨了眨眼睛,讓自己的淚腺不至於分泌出某些液體,認真看了忘情一眼後,嘆道:「我現在忽然覺得,活著一天,就是有福氣,就該珍惜,當我哭泣我沒有鞋子穿的時候,卻發現有人竟然沒有腳……」

方傑敢發誓,他這這次說的話絕對是由衷而發,意思絕對是表示對忘情和唐家姐弟的深切同情。

然而,忘情卻不這麼想,愣了愣後,幽幽一嘆:「餓了,就吃吧,若是不夠,我再去給你買些回來。」

「呃?我這樣子看上去像是連肚子都填不飽的人嗎?」方傑無語了,徹底無語了,當著忘情的面狠狠地啃了口乾糧,扭頭便走。

忘情不明所以,只好跟了上去,剛走了幾步,忽然傳音入密給方傑道:「有人跟蹤我們!」

「嗯?」方傑頓了頓身形,一邊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一般繼續向前走著,一邊低聲問道:「跟了多久了?」

「成都城就跟上了。」

「雖然有點神經,警覺性倒是挺正常的……」方傑下意識地看了忘情一眼,似乎想繼續測試一下對方的智商,問道:「那我們現在怎麼做?」

忘情回答地倒是很乾脆,只是說了跟沒說一樣:「遇事不惹,惹事不怕!」

「我倒!」方傑翻了個白眼,心想這人還真是現學現賣,不過……這話也沒說錯,因為他也是這麼想的。

萊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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