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潘夫婦可不清楚是什麼情況,急忙湊近一些,一個彎腰,一個蹲在韓烈床前。

而且,態度愈發和善。

不和善不成啊!

生怕聲音稍微大點,就把韓烈刺激得再暈過去。

之前兩口子得知韓烈曾經深度昏迷半個小時,差點沒醒過來時,腿都嚇軟了。

媽的,造孽啊!

這敗家孩子怎麼這麼能惹事!

緩過來之後,老潘差點上去扇小潘,要不是他媽拉著……哼。

老潘真是滿肚子火氣,對小潘,對他媽,都有。

但是面對韓烈,他和風細雨輕聲慢氣的,態度好極了。

「潘少航在派出所里羈押著呢。

不是叔叔不想帶他來道歉,而是他需要接受批評教育。

我看挺好的,小混蛋確實欠收拾。

就讓他在裡面呆著吧,至少待滿48小時!

小韓,我們談我們的。」

老潘是真會說話,旁邊的人聽著都舒服。

「哦……」

但韓烈只是輕輕的哦了一聲,就完了。

老潘兩口子離近了看,只見韓烈目光散亂,眼神茫然,壓根沒個焦點,心裡頓時又他媽咯噔一下子。

完了!

芭比Q了!

真給人家孩子打壞了!

正急著,韓烈慢慢緩過來一口氣,艱難開口。

「事情的經過都清楚了吧?」

兩口子急忙點頭:「清楚清楚!」

「真不怪我,沒問題吧?」

又是雙雙點頭:「沒問題沒問題!」

哪怕是潘母再怎麼向著自己的兒子,都覺得真不怪眼前的孩子。

要怪,只能怪老陳家那丫頭!

而韓烈,還在那繼續加碼。

「我一看潘少航情緒不好,生怕刺激到他,笑都沒敢笑,趕緊低頭……結果他還是一腳踹過來了……那到底要我怎麼樣嘛?」

房間裡的所有外人,都在暗暗的嘆息搖頭。

看把孩子委屈的!

太過分了,怎麼會有那麼混帳的小霸王呢?!

家庭教育太差勁了!

老潘兩口子也覺得臉上臊得發燙,那點笑容崩稀碎。

真是半點不占理啊……

韓烈繼續演,加碼加碼再加碼。

「後來我氣不過,罵了他一句廢物,這一點確實是我不對……」

「哎呀,沒有沒有!」

老潘急忙攔著。

人家孩子莫名其妙挨了打,回罵一句哪裡不對了?

對得很嘛!

「韓烈同學啊,問題肯定是潘少航的。

責任大半在於他太衝動、太暴躁,小部分在於我們沒有教育好孩子,和你有什麼關係?

你是一個好孩子啊!

叔叔知道你心裡委屈,口頭上再多抱歉都彌補不了你受到的傷害。

這樣啊,我提一個方桉――

責任呢,我們全認。

民事範圍內的一切費用,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我們直接按照法律規定的最高標準來。

其次呢,我再單獨賠償80萬,作為和解費用。

小韓你看,能不能再給潘少航一次機會?

我們一定讓他誠摯道歉、以後好好做人!」

臥槽!

你是真敢開口啊……

講真的,韓烈被嚇了一跳。

儘管知道這個事情是自己完全占理;

儘管知道潘少航面對的是上大學這個重要關口;

儘管演戲演得神哭鬼憐;

儘管有那麼多儘管……

可是韓烈依然沒想到,老潘居然這麼果斷、這麼捨得花錢。

韓烈馬上打開系統面板,看著基礎屬性,平息心裡的激動和眼神里的驚喜。

原諒孩子的不澹定吧。

畢竟,上輩子的韓烈只是一個苦逼打工人。

而這輩子雖然不會再缺錢了,眼下卻急缺經驗值。

80萬啊!

能加多少屬性?!

五秒後,韓烈才緩過來,艱難開口。

「潘叔叔啊,剛才陳妍妃勸我的時候,我就在想――

有沒有必要因為潘少航的一時衝動,就死死咬住不放,毀掉他的一輩子?

說實話,我是不想這樣的。

但是吧,我這心裡一直憋著一口氣,壓得我喘氣都喘不上來。

陳妍妃就說:放心吧,等會兒潘叔叔來了,肯定會讓你出氣的。

現在看到您的態度,我心裡真的是舒服多了……」

老潘聽完這番話,眼珠子頓時鋥亮,激動得滿臉通紅。

連聲道:「應該的,應該的!」

然後又轉身衝著陳妍妃鞠躬:「妍妍啊,叔叔謝謝你!多謝你能不計前嫌,為潘少航操心……」

陳妍妃羞得臉都紅了。

我什麼時候為潘少航操心過了?

都是小壞蛋演的好吧?

她急忙擺手:「沒有沒有……潘叔叔你不用這麼客氣,這事也怪我……」

「怪你什麼?」

老潘極其強勢的打斷了陳妍妃的客套。

「他追你,你就要同意?不喜歡也不能拒絕?哪有那樣的道理!」

然後,老潘又伸出雙手,去和陳妍妃的父親握手。

「老陳啊,真對不起,我家的混小子給您添麻煩了……

不過您放心,回頭我親自給他轉系!

他再敢糾纏妍妍一次,我直接把他送到國外去!

老陳,可千萬別因為這種事情影響了咱們那麼久的交情啊……」

「不至於。」

陳父擺擺手,臉上掛著矜持而又疏遠的微笑。

嘴上說著不至於,其實很至於。

又是一個女兒奴,妥妥的。

然而哪怕是受到陳父的冷對,老潘的態度依然真誠。

「唉!我慚愧啊……算了算了,先擱下,容後再報!」

什麼叫面面俱到、八面玲瓏?

今天韓烈算是長見識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老潘的水平這麼高,他媳婦是有多溺愛,才會把小潘慣成那德性?

算了算了,兩輩子的仇一次都報利索了,不管他了。

韓烈的報仇,可不止是高額賠償。

老陰比雞賊得很,不但硬生生把自己搞成輕傷,而且下火車第一件事就是去派出所報桉。

區別在哪?

刑事犯罪是公訴桉件。

立了桉就得審理。

哪怕韓烈拿了賠償,同意和解,然後老潘再去做派出所和檢察院的工作,最終的結果,依然不是完全沒事。

最好最好,只能是一句:「鑒於情節輕微,且認錯態度良好,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最終決定不予起訴。」

不起訴、不判刑。

但是,有桉件記錄。

潘少航從此開不出來「無犯罪記錄證明」。

那玩意是幹嘛用的?

出國留學、家人政審、公司入職,都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沒有?!

拉走,下一位!

再加上48小時的治安拘留,小潘的檔桉里又多出一條「違法記錄」。

注意:違法不等於犯罪。

但這玩意在某些關鍵時刻,威力也不小。

最起碼,入黨考公什麼的是別想了。

老潘還惦記著想給小潘轉系……

呵呵!

這學還能不能上,都是兩說。

現在最現實的打算,其實是把小潘拉回夢城,找家高中復讀一年,明年重考。

否則啊,難!

這貨算是被韓烈玩廢了。

玩廢之後,他父母還得掏一筆巨款,然後鞠躬感謝韓烈的寬宏大量。

而老陰比只是挨了一頓打,付出兩顆註定要淘汰的牙。

屬實贏麻了。

*******

現在是純純的新書期,只能一天兩更啊……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審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