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烈血揮戈第三百零七章 小兵傳奇(一)

過了這天,奈溫就滿18歲了!

當初金殿護衛軍在金殿招兵的時候,聽說當兵每月有上百元的兵餉好拿,而且每天還有肉吃,經不住這樣的誘惑,在和山寨里的幾個同齡夥伴商量了一下,瞞著家裡的父母,奈溫他們幾個就偷偷的跑到了金殿,準備報名參軍。

奈溫他們的山寨離金殿不遠,但也不近,金殿這個地方,對奈溫來說,並不陌生,這是他見過的最熱鬧的街子,一般山寨里的人要買什麼東西或者是要賣什麼東西,都會來金殿這個地方。

奈溫還記得他和幾個小夥伴一起來金殿報名參軍時的情景,他們幾個人從家裡帶了乾糧出來,一大早就離開了山寨,到了中午,才趕到金殿。招兵的地方很好找,那裡排了從金殿周邊各個地方趕來的人,長長的隊伍很扎眼。

當看到那些被挑選到的人歡天喜地的去吃那滿滿一大鍋的紅燒肉的時候,快要被自己口水給噎死的奈溫和他的那一群夥伴就覺得自己來對地方了,在這之前,17歲的奈溫有兩個「偉大」的人生目標,一個是每個星期家裡都有肉吃,第二個就是要娶寨子裡的拉茵茵做老婆……

報名的人很多,從十幾歲到幾十歲的人都有,奈溫看到有那麼一家子,從爺爺到孫子全來了,結果卻一個也沒有被挑上,孫子太小,還在用袖子擦著鼻涕,爺爺太老,那佝僂的身軀直讓人懷疑能不能背動一隻槍,當爹的那個還要挑起一家人的擔子,也沒被挑上,最後招兵的那兩個軍官還給這家人包了幾個饅頭,給了他們十塊錢的路費,打發他們一家子回家去了……

輪到奈溫的時候,奈溫很緊張,因為挑人的那兩個軍官的眼神很犀利,奈溫當心自己的謊言會被戳穿。

「你幾歲了?」坐在桌子後面的一個軍官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奈溫後來才知道當時問他話的這個人叫根岱。

「18」說這話的時候奈溫手心裡都是汗水,因為這裡招兵的條件是18歲到35歲的男人,奈溫前面的一個夥伴毛脫就因為太老實了,當那人問他幾歲的時候他說自己17歲,結果那個人叫他明年再來試試。奈溫現在17歲,第一次說謊,奈溫有點緊張,不過他安穩自己,再過幾天自己就18了,提前「那麼一點點」,應該沒有事情吧……

心裡雖然有些忐忑,但自我安慰的效果還是讓奈溫在表面上保持了一點鎮定,在那兩個軍官的目光盯在他臉上的時候沒有露出什麼馬腳。

那個問他幾歲的軍官臉上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看到那個笑容。奈溫不禁心裡打鼓。他覺得自己的小把戲已經完全被那個男人看穿了,不過事實證明那個男人好像沒有揭穿他的打算。

「做幾個伏地挺身給我看看!」那個男人說道。

奈溫大喜,連忙爬在地上吭哧吭哧的做起了伏地挺身。對自己壯實的身體,奈溫一向很自信,在山寨里的同齡人中,要論爬山涉水,做活打柴什麼的,他還真沒怕過幾個人。奈溫知道,做伏地挺身除了測試自己的體力以外,最主要的還是看自己有沒有吸毒,吸毒的人一般做不了幾個就流虛汗了,在部隊里一般是不許吸毒的混進去的。

像吃了興奮劑的奈溫匐在滿是黃灰的地上,一口氣做了70多個伏地挺身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一直到那兩個軍官對他說好了,奈溫才拍拍身上的灰塵,滿臉通紅的站了起來。

「你叫什麼名字?」

「奈溫!」

「從哪裡來的!」

「嘎巴山寨!」

「結婚了嗎?」

「沒有!」

「吸過大煙嗎?」

「沒有!」

「會寫字嗎?」

「會!」

「過來,寫你的名字給我看看!」那個軍官招招手,奈溫來到桌前,拿著一隻鋼筆,歪歪扭扭的在一張紙上寫上自己的名字,看著奈溫寫下的那兩個雞腳印一般的字。那個軍官的眉頭皺了起來,「你說你會寫字?」

「我……我只會寫我自己的名字。」奈溫他的名字是他阿爸教他寫的,但他阿爸能教的,也就這麼一點了,奈溫有些諾諾的說著,同時又想起了什麼,連忙補充了一句,「我還會打槍!」

「你會打槍?」奈溫看到那個問他名字的軍官的眼睛亮了一下,「你什麼時候學會的?」

「我家裡有一桿老火槍,我阿爸經常拿著槍去打獵,我十二歲的時候就會打槍了!」這一點,奈溫到是沒說謊,他確實是很早的時候就學會打槍了,到現在,他打獵的本事已經不在他阿爸之下,但……靠打獵,那是娶不了拉茵茵做老婆的……

說完這些,奈溫就靜靜的等待著招兵的那兩位軍官對他的「判決」,他看到那兩個軍官交頭接耳的在一起低聲商量了兩句,一起點了點頭,一個軍官在桌子上寫了點什麼,然後問他名字的那個就笑咪咪的看著他。

「一般像你這樣的,如果沒有父母的同意,我們是不招的,前兩天我們招了兩個兵,剛領到山上,隔了一天,他們的父母就哭哭喊喊的來要人了,在部隊里,要當逃兵可是要被槍斃的!」那個軍官看了奈溫一眼,表情嚴肅,「你今天來這裡,有沒有經過你阿爸阿媽的同意?你要老實告訴我,可不許撒謊!」

奈溫艱難的咽了一口口水,說了實話,「我今天是偷跑出來的!」

「在你這個年紀,沒有父母的同意,我們是不會要的!」奈溫正一臉的失望,「不過,要是你父母同意了,你可以到鷹巢山來!」

奈溫一下子狂喜,那個軍官招招手,讓奈溫上前,把一張寫了些什麼東西的紙片塞到奈溫的手裡。「你拿著這個,說是來當兵的,就可以上鷹巢山了!」

奈溫小心的把那個紙片貼身藏好,然後有些小心的問了那個招兵的軍官一個問題,「長……長官,來你們這裡當兵是不是每個月可以拿100多塊的軍餉?」

那個軍官笑著搖著頭看了奈溫一眼,「你聽誰說的?」

「寨子裡的人!」

軍官哈哈笑了起來,他伸出三根手指,「小子,不是100,是300,還供吃供穿,基層士兵的最低軍餉是300元,軍銜越高,拿的也越多!」

奈溫當時眼睛就瞪直了,300元,那就是……那就是可以買一窩小豬仔了,一個月的軍餉就可以買一窩豬仔,真……真是太多了……這300塊,就是自己一家人一年也攢不了這麼多錢啊!

放開了肚皮,儘可能的飽飽地撐了一肚皮紅燒肉,和奈溫一起來的幾個小夥伴中。有兩個落選了,不過那個軍官知道他們幾個是一起來的時候,似乎心情很好,笑了笑,手一揮,讓幾個一起從嘎巴山寨過來的小毛頭,一起美美的吃了一頓,還對沒被選中的蓬曼他們兩個說,「別灰心,要想當兵的話。有得是機會,等到明年,你們滿18歲了,身體再強壯一點了,可以背得了槍了,打得了仗了,再來鷹巢山找我吧!」

……

在奈溫意料之中,他阿爸和阿媽對他到鷹巢山參軍的事有了分歧,對於自己兒子的選擇。他阿爸在悶著頭抽了一個晚上的煙葉後,同意了奈溫的選擇,並對奈溫說,「你現在也大了,是應該出去闖闖了,老窩在寨子裡,就是打再多的獵,砍再多的柴,耕再多的地,也是沒出息地!」

奈溫他阿媽為此卻和他阿爸大吵了一架,哭哭啼啼的,整個家裡一片愁雲慘霧,在奈溫他阿媽的眼睛裡,出去當兵,那就是和送死差不多,鷹巢山這三個字,在他阿媽的眼睛裡,就是一個魔窟,那裡的人,做的就是殺人販毒的勾當,雖然以前的那伙人聽說被新來的這夥人給滅了,但這件事在他阿媽的眼裡,代表的意思卻是新來的這夥人比以前那伙人更惡毒,更不能沾。奈溫他爸以前也當過兵,不過後來卻不知道什麼原因偷偷的跑了回來,和奈溫他阿媽結了婚,組建了一個家庭,在寨子裡安安穩穩的過起了日子,生了奈溫和一個小妹,在奈溫他阿爸和阿媽吵架的時候,奈溫他阿媽就拿這件事出來說事,吵吵鬧鬧的,一說到這個,奈溫他阿爸就怒不可遏,「你們女人知道什麼,我是我,奈溫是奈溫,我從小就看出來了,我的兒子比我有出息,現在不讓他出去闖闖,到了將來他會後悔的。你就知道鷹巢山上有一夥強盜,除了這個你還知道什麼?你就只會喂豬,狗屁不懂,能把鷹巢山那伙人無聲無息給滅了的,能給出300塊一個月的軍餉來招兵的,就說明人家有本事,男人就要跟著有本事的人才能有出息,當兵有什麼不好,在這裡,男人想要有出息,就只能去當兵,跟有本事的人去學本事!」

因為兒子要去當兵這個原因而引起的家庭風暴一直持續了好幾天,奈溫他阿爸和阿媽為此吵了不止一次架,在奈溫的記憶中,阿爸和阿媽以前只會因為自己的屬相問題來拌拌嘴,像這樣的事,以前基本就沒有過,更不用說這麼長的時間了。(奈溫他們那裡的習俗,也是塔甸聯邦的習俗之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肖,不過他們的生肖不是以年來計算的,而是以天來計算的,周一生人屬虎,周二生人屬獅,周三上午生人屬有牙象,周三下午生人屬無牙象,周四生人屬鼠,周五聖人屬豚鼠,周六生人屬龍,周日生人屬妙翅鳥,奈溫是周三中午時生的,因為沒有確切的計時工具,奈溫他阿媽就認為自己的兒子是屬無牙象,而奈溫他爸卻認為自己的兒子是屬有牙象,這個矛盾,從奈溫出生一周後舉行洗頭禮開始,一直到他17歲,一直是這個和睦家庭的一個小小的火藥桶。)

奈溫變得沉默了,每日話也不說,只是在家裡只是拚命的幹活,把院子裡的柴堆滿,把家裡水缸的水打滿,把地里的雜草除得一根不剩,為家裡養的豬捂了半間屋子的爛芭蕉……

那天晚上,在寨子後山的小溪旁,奈溫和拉茵茵約會的地方,美麗的拉茵茵眼睛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閃亮,在族裡,拉茵茵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美麗而文雅。拉茵茵人如其名,是山寨里的一朵鮮花,林中的一隻孔雀,也是年輕的奈溫心裏面的一塊聖地,羞澀的拉茵茵在小溪旁送給了奈溫一個親手做的背包,奈溫欣喜若狂,最近這幾天的愁悶在拉茵茵親手繡的那個背包面前煙消雲散,一個女孩親手做一個背包或籠紗給男孩,那就只有一個意思……

奈溫激動得把拉茵茵抱在了自己的懷裡,這是一個大膽的動作。可此刻的奈溫心裡已經被幸福填滿了。第一次抱著這個心愛的姑娘,奈溫感覺自己就像抱著一團軟軟的棉花,奈溫的心跳得很快。但他卻希望自己的心不要跳動,最好,就讓時間在這個時候永遠停止住。

拉茵茵羞澀的閉著眼睛,長長的睫毛顫抖著,像一把精巧的刷子,溫柔的摩掌著奈溫結實的胸膛,這個美麗姑娘的聲音細若蚊鳴,但奈溫還是清清楚楚的聽在了耳朵里,「我阿爹說,要把我嫁給寨子裡最有本事,最能讓我過上好日子的男人,我希望這個男人是你!」

拉茵茵的一句話,讓奈溫的心裡一下子充滿了豪情,那一刻,奈溫只覺得,就算此刻擋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座高山,他也有信心將他鏟倒,這個世間,再也沒有可以讓他畏懼的事情。

奈溫輕輕的捧起了拉茵茵的臉,看著那雙可以讓自己為之付出一切的眼睛,「告訴你阿爹,給我兩年時間,我就是那個要娶你的人!」

奈溫覺得自己再也不能浪費時間了,他要去鷹巢山,無論如何,他都要去鷹巢山,就像他阿爸說的那樣,一個男人,只能跟著那些有本事的人才能學到本事,才能有出息,才能讓拉茵茵過上好日子。拉茵茵他爸是寨里的族長,族長要嫁女兒,別的不說,所需要的聘禮,就能讓奈溫這樣的窮小子在寨子裡不吃不喝乾上十年也湊不出來,拉茵茵他爸爸曾公開說過,「我的女兒,嫁人的時候一定要是風風光光的!」

就算只為了拉茵茵,他也要去鷹巢山。

阿媽和小妹早早的睡了,堂屋裡就只坐著奈溫和他阿爸,映著堂屋裡那堆柴火發出的火光,奈溫把自己的想法和阿爸說了,奈溫他阿爸聽完兒子的話,輕輕的拍了拍奈溫的肩膀,「你去吧,你阿媽那邊我會和她說的!」

天上的啟明星還在閃爍,奈溫就悄悄的起了床,帶上拉茵茵送給他的背包,收拾好了一切,悄悄的出了門,他出門的時候,他阿爸也收拾好行裝,背上了獵槍,站在門外等著他了,「晚上有野狗,你一個人走路太危險了,我就把你送到金殿吧!」

奈溫點了點頭,有什麼話想說卻沒說出來,他默默的隨著他阿爸離開了家門……

剛剛出了寨子,後面一個急切的腳步聲就追了上來,奈溫大驚,以為是他阿媽追來了,奈溫已經下定了決心,無論如何,都不會回去了。

氣喘吁吁追來的是奈溫的小妹,稚氣的小妹手上拿著一個用紗布包好的包袱,「阿哥,阿媽叫我送來給你的,叫你路上吃!阿媽還叫我告訴你,不管在哪兒,別把自己餓著了,要是呆不下去就回家來。」

包袱里透出一股香氣,那是奈溫最喜歡吃的油煎糍粑,因為家裡窮,平時做糍粑的時候是捨不得這樣用油的。

接過包袱,最後看了一眼那一幢在黑暗中影影綽綽的竹樓,和似乎站竹樓上向這裡眺望的那個身影,奈溫忍住了眼淚,咬咬牙,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當奈溫決定去鷹巢山的時候,他才17歲,對別人,他說自己18歲!

17歲的奈溫有兩個「偉大」的人生目標,一個是每個星期家裡都有肉吃,第二個就是要娶寨子裡的拉茵茵做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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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此章,紀念老虎曾經看《小兵傳奇》的那些日子,還有在那些日子認識的兄弟們!

金三角的一場大戰已經迫在眉睫,老虎會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從一個金殿護衛軍中的小兵的角度,向大家展示這場影響深遠,決定了今後許多人命運的戰爭,戰爭的描寫不是老虎所擅長的,本書在起點也放在都市類的作品之中,不過老虎會盡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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