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

華盛頓特區,司法部。

馬庫斯的嫌疑是因為暗殺總統,屬於是特殊性質的案件,因此並不是在普通的法院進行審判。

而是接受了馬庫斯的強烈要求,最終直接移交給了司法部處理。

並且沒有對外公開審判,只是開了個小庭審訊馬庫斯。

全場就三名觀眾。

龍戰和孟菲斯以馬庫斯好友身份,參加了這次對馬庫斯的審訊,剩下一個是馬庫斯的妻子安娜。

陪審團和主審人數很少,一個個的來頭倒是挺大。

有來自司法部的官員,也有來自FBI的負責人。

「嘩啦,嘩啦……」

隨著一陣摩擦聲響起。

穿著代表囚犯的角色連體服,帶著腳鐐和手銬的馬庫斯,被兩名探員壓著從外面走進了審訊室。

「能解開我的手銬嗎?」

馬庫斯差點被綁成了粽子,卻沒有一點不適應或者拘束。

期間分別向龍戰和孟菲斯點了點頭,表示對兩人的感謝,還給了妻子一個笑,安慰在那裡坐立不安的妻子安娜。

「當然可以!」

負責主審的光頭審判員揮了下手,押送馬庫斯過來的兩名探員一起動手,解除了馬克思身上的手銬。

因為馬庫斯還戴著腳鐐,也不怕他會耍出什麼妖蛾子。

兩名探員鬆開馬庫斯的手銬後,一起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坐在左邊的司法部官員,指著坐在主審位置的光頭介紹道:「這是負責主審的首席檢察官盧賽特。」

又指著對面的前禿中年人說道:「那位是FBI的主管布蘭德。」

馬庫斯同樣只是點了點頭,並沒有說任何話。

「馬庫斯軍士,這是按你的要求召開的審訊前會議,儘管在有礙我的判罰,但我還是同意了辦FBI這個忙。」

首席檢察官盧賽特簡單開場,隨後便進入流程道:「馬庫斯,從現在開始,你有5分鐘來陳述。」

馬庫斯扯著腳鐐嘩啦嘩啦,一步步來到中間的桌子前。

桌子上擺著一把沙漠塗裝,看起來很精巧的狙擊槍。

這是馬庫斯在部隊里作為主武器,退役後還帶了回來,經常拿出去打劫,精度很高的美國Cheytac公司的M200,使用點408英寸口徑的狙擊槍。

這把槍在最理想的狀況下,可以對2000米距離的人體頭部,進行無修正射擊。

2004年7月13日,美國海豹特種部隊前狙擊手理察-馬科維斯,就是使用這一把同款狙擊槍。

選取了2122米以外的一個標準鋼靶,進行了連續精度射擊,前三發的分布在42.2厘米內。

就此創造了新的世界紀錄!

這把M200是馬庫斯特意帶上,按照詹森當初向他提出的請求,模擬射擊場景推演殺手所用的狙擊槍。

後面馬庫斯被栽贓陷害之後,這把槍也成了罪證被帶走了。

「這是我的槍,毫無疑問,在刺殺發生不久後,你們就在現場找到了它,我說的沒有錯吧。」

馬庫斯目光看向一眾審訊人員,首席檢察官盧賽特點了點頭算是回答。

馬庫斯接著說道:「從那以後,這把槍一直被FBI保管,從來沒有人動過,這一點沒問題吧。」

「沒有,當然沒有。」FBI主管布蘭德回答很肯定。

「你用它射擊過嗎」馬庫斯又問。

「我沒有理由去用它。」

布蘭德說完又補充道:「雖然射出的子彈被損壞得無法辨認,但是痕跡檢測成分完美匹配,就是這把槍打出去的,你能如何做解釋?」

「沒錯,子彈是我打的,這把槍也肯定是我的,可這能證明人是我殺的嗎?」

馬庫斯說著看向一邊的人問道:「孟菲斯特工,以你在警校所學的專業知識,你相信大主教是我殺的嗎?」

「不,不相信。」孟菲斯毫不猶豫說道。

「除了這把槍之外,你還有任何有關我殺大主教的證據嗎?」馬庫斯又問。

「沒有。」孟菲斯搖頭。

「那你相信我嗎?」

「相信。」孟菲斯點頭。

「堅定的相信?」

孟菲斯連想都沒想就說道:「對,堅定的相信。」

「很好!」

馬庫斯突然端起狙擊槍,拿起旁邊用於比對的一發實彈裝進彈膛,對準了坐在一旁的孟菲斯。

「你想幹什麼?」

「立刻把槍先放下!」

「馬庫斯,你知道這麼做的後果嗎?」

「哦,上帝,不要!!」

……

馬庫斯突然搞這一手,把在座的一眾陪審和主審都嚇了一跳,就連安娜都被嚇得捂嘴尖叫。

只有知道計劃走向的龍戰和夢菲斯,依舊淡定的坐在那裡。

龍戰甚至還笑著指點道:「如果你設定的距離是2000碼的話,想打爆他的頭槍口應該再低一點。」

「這是600碼,沒有什麼區別,只有一件事情有區別,就是我到底是瘋了,還是沒有瘋。」

馬庫斯說完就扣下了扳機,嚇的首席檢察官盧賽特和布蘭德都閉了下眼。

擔心被打爆的血漿,飛到他們眼睛裡。

結果卻並沒有腦袋被打爆出現,狙擊槍雖然確實被擊發了,但是並沒有觸發子彈的底火,只是咔的一聲悶響。

槍機撞在槍膛里的聲音。

審訊室大門被嘩啦一下打開,剛才離開的兩名特工慌忙沖了進來,準備制服突然搞事的馬庫斯。

不過兩人才剛充到一半,首席檢察官盧賽特便抬手制止了。

他嗅到了不一樣的氣息,馬庫斯這麼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馬庫斯立馬把槍重新放到桌上,並把雙手張開大聲盤兩次,避免神經緊繃的特工作出過激行動。

開始解釋道:「我可以一個人在家,從早到晚擺弄這些武器,可只要出門,我總是會把槍裡面的撞針給換掉。

它們外邊看起來是一樣的,需要用千分尺來辨別,被我換過槍擊的槍,是肯定不可能用來射擊的。

就好像我剛才開的那槍一樣,子彈不可能打出去。

從大主教身上取出的彈頭,確實是用我的槍發射出去的,但那是我一個星期前打罐頭用出來的。

我發過誓要捍衛這個國家的尊嚴,抵抗外敵入侵,平息國內鬥爭。

但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我會以被人陷害的方式,結束自己的光榮使命,這是我不能接受的。

我相信等塵埃落定水落石出,浮塵終究是掩蓋不了真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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