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燒魚、煎黃瓜、虎皮辣椒、香菇湯,李家明的手藝一如既往地好,即使柳莎莎也算是吃遍了天下,依然覺得這飯菜好吃,可今晚吃得有些心不在焉。

心知肚明的李家明默不作聲,也不出言勸慰,由著她一個人為難。以他對大瘟的了解,那傢伙肯定去了她那發牢騷。以前大瘟扔下事業跑來京城考研,李家明還以為他是心有執念,雖說那傢伙確實心有執念,但跟毛砣合不來也是重要的誘因。那傢伙三十歲的人了,腦子也不笨,可就是一副長不大的性子。跟外人在一起還好,只要他認為是朋友、兄弟的人,說話、行事就拿不准分寸。

「家明,今日大瘟來尋我了。」

「我猜到了」。

又是一陣猶豫,知道十有**是大瘟要求過分的柳莎莎,還是遲疑道:「那?」

「莫先入為主」,李家明將昨天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來,反問道:「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處理?」

「我不是那意思」。

聰慧過人的柳莎莎聽得出丈夫話里隱隱約約的不高興,解釋道:「我不是幫他講事,我就是有些搞不懂,這好象不象你的作風。」

作風?

李家明暗自苦笑,人情過於練達,有時候也不是什麼好事。自己樂於提攜發小、朋友,而且鼓勵他們另立門戶,結果自己就成了大家眼裡的義薄雲天。事業有成後,也總是主動把利益分給大家,而且儘量分得公平,部下感激之餘就把自己神化了。

其實哪是那麼回事?

獨木不成林,如果僅是自己一人出頭,哪來如今的一呼百應?不主動把利益分配給部下,又何來整個團隊的團結一心?

想想丈夫奇蹟般的崛起,除了目光長遠之外,更重要恐怕是整個團隊的齊心合力,柳莎莎感慨道:「也是,大家都只看到你分出去那麼多東西,沒看到你得到幾多。」

對嘍,沒人幫,沒有整個團隊的努力,自己就是鐵做的,又能打幾顆釘?妻子的附和,讓李家明嘿然而樂,打趣道:「現在不愁了吧?」

柳莎莎翻了個大白眼,強辯道:「我愁什麼?我是怕你翹尾巴,覺得自己真是神仙!你也莫嫌我囉嗦,升米恩斗米仇的老話,有它的道理的。」

「是是」。

這種無意義的爭辯,李家明從不計較,何況還是老婆大人,可不講理的柳莎莎話鋒一轉,又要求道:「家明,不管你跟大瘟有什麼不愉快,但不要在我面前講他的不是。」

「哦」,這個要求有些過分,可李家明依然答應下來。沒在異國他鄉呆過,很難理解那種老鄉之間感情。就象老楊和自己,如果是在國內,就她那毒舌頭,兩人根本做不成朋友;可兩人共同在滿眼白人、黑鬼的加州呆了七年,看著說一口家鄉話的對方都覺得親切,兩人就是可以無話不談的老友。

心情好了的柳莎莎吃完飯,兩人一起把衛生收拾好,膩在一起半躺在陽台上看遠處的萬家燈火。這日子美好,回想起這十幾年的苦讀,何曾有過看看夜幕下的京城的閒心?

「至於嗎?」

從小以李家明為追趕目標的柳莎莎,沒好氣道:「你以為我是你啊?」

「我不是一樣?」

李家明腰間一疼,柳莎莎掐著他的軟肉一扭,氣惱道:「我跟你能比嗎?」

好象是不能比,李家明是知道自己一定會出人頭地,朝著既定的目標奮鬥;柳莎莎是為了出人頭地而苦讀,直到讀著讀著喜歡上了建築,但對前途一樣沒有信心。

這事吧,即使李家明貴為首富,依然沒有辦法。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但錢也不是萬能的,首富確實可以讓人四腳著地趴著走,但有些事情偏偏就是用錢解決不了的。

「家明,是不是我的心態有問題?」

「沒有」。

「真的?」

真的,勝固欣然敗亦喜,不過是文人的無奈之辭,或者說是自我安慰之言。勝與負很重要,只有全力以赴才可能成功,獅子搏兔尚且要用全力,何況是想收穫成功?

「不是,我看你就好象什麼都不在意樣的。就比如,」

知妻莫如夫,兩人總角相識,李家明哪不知道她沒說出來的話?

「我蠻多事你不曉得」。

「切,你有什麼事我不曉得?」

肯定不知道,三姐、小妹和滿妹她們在她面前,只會說自己的好話,哪會說一句不好?回想起自己當年砍大嬸一刀,李家明都覺得恍如隔世。

「什麼?你你,那年你才十一歲吧?」

「對,懂事後,我跟別人只動過四次手,那是真的急了。一次是打我大哥、二哥,因為他們罵了文文;第二次是砍我大嬸,因為她扇了我一巴掌;後邊兩次你都曉得了。」

想起這傢伙最後一次動手,柳莎莎不禁將身下的男人抱緊了一點,好奇道:「我耶耶講過一件事,講你外表熱情其實很冷漠,把所有人都當成棋子,是真的不?」

不愧是咱李某人的妻子,這樣的話都可以在如此情景下問得出來,但這話不能認。李家明也將妻子摟緊一點,解釋道:「丈人公就是多心,我哪有那麼冷漠?我只是曉得自己要什麼,可以放棄的東西就不怎麼放在心上而已。

人這一世年,算上吃飯睡覺、讀書,真正能做事的也就是三四十年,把精力花在不必要的地方,還要不要做事?」

這就是取捨之道,柳莎莎默默點頭,卻好奇道:「還有,你以前是不是利用過張仁全他們?蚊子和老九的事,是不是你在背後搞鬼?」

李家明恍然大悟,當年沒起衝突之前,柳老師對自己雖然親熱照常但內里日漸冷漠,有他自身熱衷名利的原因,或許對自己的狠辣暗暗提防也是一方面。有些事,自己做得再隱秘,也不可能不留下蛛絲馬跡,而懷疑又是最不需要證據的。

電光火石間,李家明選擇了坦誠。個人確實需要**空間,可如果夫妻之間事事隱瞞,尤其是對方猜出來了還撒謊,那就失去了起碼的信任。

「怕不?」

「是真的?」

李家明抱著妻子溫軟的纖腰,感嘆道:「嘿嘿,半真半假吧,一開始我也沒想那麼遠,也就是想跟張仁全他們合夥販筍,借他們手裡的槍替自己開路,沒想到活該老九他們倒霉,撞到了你耶耶槍口上。

後面的事沒有,莫講我那時候才十幾歲,就是現在都不會去做那樣的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有些事做過一次,以後就會收不住手腳的,讓人曉得了更不得了,身敗名裂都是輕而易舉的。」

也是,柳莎莎也覺得自己想歪了。毛伢他們是混混不假,但要一幫十幾歲的伢子去跟獄警交易,致老九和蚊子於死地,根本沒那個可能性。可李家明接下來的一句話,把她嚇了一跳。

「蚊子以後的事,倒是毛砣做的。他講蚊子該死,越獄以後還做了蠻多人神共憤的事,那樣的人沒必要活在世上。」

蚊子確實該死,柳莎莎又不是沒聽過他的事,可李家明這種對人命不在意的態度讓她很不高興。

「你們就這樣斷人生死?」

「莎莎,你曉得蚊子做過什麼嗎?可以這樣講,天底下的壞事,他只有賣國沒資格外,什麼都干過。」

「你們又不是法官!」

李家明愣了一下,一反常態道:「我們只不過是盡了一個公民的義務而已,何來斷人生死?」

「我不是講這個,我是講你這態度!蚊子再不是人,也是一條人命,你怎麼能滿不在乎呢?」

胡攪蠻纏!

可李家明早過了那個與人鬥氣的年齡,反而會習慣性地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問題。妻子的指責,站在他的立場是不講理,但在她的角度上,卻可以與尊重生命那樣的酸話扯得上關係。她又不是自己,怎麼可能做得到『天地為盤,眾生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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