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288章 (合併章)擱誰誰也不會認

「被告人曾學勤,男,1970年2月1日出生,身份證號……。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院受理後,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許,被告人曾學勤因其愛人元芳與他人發生口角,被害人陳志宏上前勸阻,被元芳誤會進而發生撕扯,後被告人曾學勤趕到,見其愛人與陳志宏撕扯,便衝上去揮拳擊打被害人陳志宏的胸口和頭部。

隨後曾學勤見陳志宏預拚命,便逃走,在追擊曾學勤的過程中,陳志宏倒地,後經救治無效死亡。

經鑑定,被害人陳志宏系在原有冠心病的基礎上因吵架時情緒激動、胸部被打、劇烈運動及飲酒等多種因素影響,誘發冠心病發作,管狀動腦痙攣致心跳驟停而猝死。

曾學勤在案發後被民警抓捕,到案後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戶籍證明、犯罪記錄證明;

2.被告人曾學勤的供述與辯解;

3.停車場錄像;

4.鑑定報告。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曾學勤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曾學勤因其愛人與被害人陳志宏爭吵撕扯,出於報復的目的擊打陳志宏的胸部,致其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肖檢察員讀完,放下了起訴書。

方軼心中暗自盤算,看來自己之前的推測沒錯,看這意思,檢察院建議的刑期不會少於十年。

「被告人曾學勤,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罪名和犯罪事實有無異議?」審判長冷冷道。

「沒有異議!」曾學勤仰頭道。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道。

「好的,審判長。被告人曾學勤,被害人陳志宏與伱關係如何?」肖檢察員問道。

「我們都在市場賣水果,關係一般。」曾學勤道。

「根據對市場管理部門的詢問筆錄,你們兩家是市場裡最大的兩家水果批發公司,你們之間是競爭關係,而且關係一直不怎麼好。被告人曾學勤,這些情況是否屬實?」肖檢察員問道。

「情況屬實,我們雖然關係不怎麼樣,但是大家經營水果公司圖的是錢,沒有深仇大恨,不過是羨慕嫉妒而已,這很正常,誰有錢不遭人羨慕、嫉妒。我們兩家做事還是很規矩的,不會幹下三濫的事,否則也不會把生意做的那麼大。」曾學勤道。

「審判長,我問完了。」肖檢察員見對方沒上套,問下去沒什麼意思便終止了詢問。

肖檢察員你這是啥意思啊,難不成想把故意傷害改成蓄意報復殺人?這是想誤導法官啊,方軼不由得後脊背發涼,多虧了曾總機靈,沒順著他說。

「被告人曾學勤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看向方軼。

「需要發問。」方軼抬頭道:「被告人曾學勤,案發之前你是否知道陳志宏有冠心病?」方軼問道。

「不知道,我們雙方平時各忙各的,很少溝通交流。」曾學勤道。

「案發時,你在做什麼,看到了什麼?」方軼問道。

「事發之前我媳婦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她快到停車場了,讓我去停車場找她。我料理了下手裡的事後,就去了停車場,當我快到停車場時,見有人打架,就湊了過去。

結果發現是我媳婦和陳志宏在撕吧,一個大男人打女人,我當時挺氣的,上去就給了陳志宏兩拳。」曾學勤道。

「你一共打了他幾拳?」方軼接著問道。

「就打了兩拳,我聞到他一身酒氣,雙眼通紅,應該是剛喝過酒,喝酒的人打起架來沒譜,我不想跟他玩命,所以後來就跑了。」曾學勤道。

「審判長,我問完了!」方軼道。

……

「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未被法庭認證的爭議事實和根據事實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辯論。

先由公訴人發言。」審判長道。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曾學勤為幫其愛人元芳出氣,揮拳擊打被害人陳志宏胸部和頭部,最終導致陳志宏冠心病發作,在追擊被告人曾學勤的過程中倒地,救治無效死亡。

另外,經查,曾學勤曾因尋隙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今未滿五年,其構成累犯,應從重處罰。

曾學勤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我們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肖檢察員道。

肖檢察員說完後,方軼看向曾學勤,只見他稍微詫異了下,隨即便恢復了之前的神態。這傢伙心態真夠好的。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辯護。」審判長道。

「陳志宏跟我是競爭對手,但是我從來沒有過要害他的心思,他有冠心病的事在出事之前,我一直不知道。對於他的死我願意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我認為檢察院建議的刑期過重。我只是打了他兩拳,陳志宏是死於冠心病,不能把責任都歸到我身上。」曾學勤不服道。

打兩拳判十二年!擱誰誰也不會認,曾學勤不服很正常。

「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長道。

「辯護人認為,本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被告人曾學勤雖然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應在法定刑以下判處有期徒刑。理由如下:

被告人曾學勤對被害人陳志宏胸部拳擊的行為一般情況下不會產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但其拳擊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情緒激動、劇烈運動及飲酒等多種因素介入誘發冠心病發作導致了死亡結果的發生。

被害人身患冠心病,被告人曾學勤事先並不知情,這屬於偶然因素,其先前揮拳擊打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屬偶然因果關係。

根據《刑法》『罪責相適應』的基本原則,並根據《刑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辯護人查詢了近幾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案例,上述規定所指的「特殊情況」可以歸納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被害人身患特種嚴重疾病,被告人事先並不知情,是一偶然因素;第二中情況,被告人的傷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純屬偶然間接事實因果關係,被害人自身疾病等因素對死亡結果具有一觸即發的直接絕對原因力。

本案完全符合上述情況,所以辯護人認為雖然被告人曾學勤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其拳打被害人的行為僅僅是誘發被害人冠心病的原因之一,並不是主要原因。另外,根據檢察院提供的證據,被告人已經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因此辯護人建議貴院判處法定刑以下有期徒刑,建議刑期一年。

最高院的案例附後!供合議庭參考。完畢!」方軼道。

方軼知道法院大機率是不會按照自己的建議下判決的,但是該做的動作還是要做的,建議一年的刑期是與曾總商量過的,他媳婦元芳也能接受。

很快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結束了庭審,休庭十分鐘,待合議庭評議後出判決。方軼開始收拾桌上文件了,一審的工作結束了,至於法院會怎麼判,他無法左右,只能靜靜的等待,期盼有個好結果。

……

十多分鐘後,三位法官陸續走進法庭,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現在繼續開庭,請法警把被告人曾學勤帶上法庭。

本案經合議庭評議已經形成判決意見。針對控辯雙方的意見,結合本案爭議的焦點,根據本案的事實和證據,本院評析如下:

……被害人陳志宏身患冠心病,被告人曾學勤事先並不知情,其先前拳擊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屬偶然因果關係,被告人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被告人曾學勤繫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本院判決如下,被告人曾學勤犯故意傷害罪,在法定刑以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該案的判決結果將依法逐級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審判長道。

曾學勤被判了五年!方軼覺得如果曾總不是累犯的話,估計也就判個兩三年,不過五年這個結果也可以了,但是前提是檢察院不抗訴,曾總也接受。

想到此處,方軼看向曾總,只見他一臉的輕鬆,看來對這個結果還是比較滿意的,五年可比之前檢察院建議的十二年刑期少了一半還多呢。

對面公訴人席上的肖檢察員似乎心情也不錯,並沒有糾結要不要抗訴,當然這只是表面情況,檢察院會不會同意判決內容,還要再等上十日,直到判決書生效。

開完庭,方軼走出法院後,給李書明打了電話,告訴了他判決結果,李書明讓他有空過去泡泡澡,解解乏。

果不其然,曾總對判決結果滿意,元芳也沒鬧著要上訴,十日後,檢察院沒有提起抗訴,判決書生效。

讓方軼沒想到的是,判決書生效後沒幾日,元芳居然給方軼送來了一面錦旗,當然光送錦旗是不夠的,她還讓人搬了十箱水果給方軼,以示感謝。

之前方軼說曾總的案子有機會少判幾年,元芳還有些懷疑他的能力,現在看來方軼還是很靠譜的。所以元芳有心跟他搞好關係。

做生意難免會碰到事,有個靠譜的律師在身邊,可以省不少事,這也是曾總特意交代自家媳婦辦的事。

下午的時候,王德友穿著厚厚的羽絨服,提著公文包回到了所里。

「老王,去開庭了?」方軼看他一臉疲憊,問道。

「今天這案子開的痛快。一個女孩在路邊救了一位跌倒的老人,老人被送進醫院搶救後,家屬卻把女孩給圍住了。要她賠償老人的醫藥費。

女孩再三說明自己是樂於助人,但是家屬就是不信,嚷嚷路上那麼多人為什麼就她樂於助人,別人為什麼不管,分明就是小女孩撞到了老人,心虛!」說著,王德友掏出包里半瓶礦泉水一口氣喝光。

「後來呢?」方軼問道。一旁的謝友和也抱著大茶杯看向他。

「女孩是個高中生,父母下崗賣早餐,一個月也賺不了多少錢,攤上這膩歪事肯定不幹。女孩父母報警,警察來了兩邊抹稀泥,最後讓雙方去法院解決。就這樣,老人的家人把女孩告上法庭。」王德友道。

「女孩的父母我認識,總在我家小區外面賣煎餅,我經常買他家的煎餅,所以比較熟悉。

前段時間我買煎餅時,他們兩口子跟我說了家裡的事,我有心幫他們一把,所以就把這案子接了,分給了王律師。律師費很低,一共才收了三千元。」謝友和接過話茬道:「王律師,開庭情況怎麼樣?」

「開庭的時候,對方那叫一個囂張,嚷嚷著不賠錢就不讓他們好好過日子,總算是老天開眼,老人跌倒的位置有個攝像頭,我申請法院去交警大隊調了錄像。

錄像上顯示的很清晰,老人是自己跌倒的,後來女孩從後面跑過來,查看情況後,報了警。

當時法官要求對方質證,對方不認,說錄像不全。死皮賴臉的要女孩賠錢。法官當時那臉冷的跟冰坨子似的。最後法官當場宣判駁回對方的全部訴訟請求,還訓斥了他們一頓,估計對方得上訴。」王德友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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