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女法官道。

「辯護人認為,本案屬於沒有法定減輕情節,但需要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並可適用緩刑的案件。理由如下:

第一,被害人周俊水有嚴重過錯,周俊水長期酗酒後辱罵、毆打、虐待其父母,為村民所共知。

經村委會多次調解,周俊水仍不知悔改,及至案發時仍在辱罵、毆打其父母。被害人周俊水的忤逆行為與尊老敬老的中華傳統倫理相悖,不利於樹立孝敬父母的道德風尚,對當代社會風氣有著惡劣影響。周俊水的行為與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目前弘揚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

第二,本案屬於激情犯罪,手段一般。

雖然案發當時被告人周光有追擊被害人周俊水的情節,但是公訴人提供的證據證實被害人周俊水在大門口反覆辱罵周光,周俊水有反覆挑釁的情節。被告人周光追出後雖有傷害行為,但從刺傷部位和刺擊次數上看,周光捅刺周俊水右側大腿僅一刀,有明顯克制,犯罪情節一般。

第三,本案應寬大處理,適用緩刑。

被害人周俊水虐待父母的行為已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在當地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這也是該村三百餘名村民及村三委集體請求對被告人周光進行寬大處理的原因。

考慮到被害人周俊水長期以來對父母不孝,而且在搶救過程當中,周光雖然沒有到醫院,但積極籌集資金,參與救治,事後又得到了親屬和村民的諒解。

同時考慮其家庭,被害人周俊水親屬認為周俊水有重大過錯,並請求減輕對周光的處罰,現被告人周光妻子疾病纏身無人照顧,周光本身年齡較大,辯護人認為,檢察機關建議的六年有期徒刑過重,有違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建議法院對被告人周光適用緩刑。

辯護意見發表完畢!」方軼道。

……

可能是考慮到要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法,法官沒有當庭宣判,休庭後,方軼簽完筆錄,剛走出法院大門便被周莊村的人圍住了。

「方律師,法官這是啥意思啊?檢察院都建議六年了,難道他們不同意?」周主任問道。

「就是,法官是不是想重判光叔?」周圍的村民七嘴八舌道。

「大家聽我說下,大家聽我說。」方軼揮手示意道。

「大家別吵吵了,都聽方律師的。」周主任嚷嚷道,很快四周安靜下來。

「這個案子檢察員建議判處周光六年有期徒刑,大家都聽到了。我建議給予周光緩刑,就是不用蹲大牢。

現在法院要綜合整個案情,做出判決。我推斷這個案子極有可能在法定刑(10年)以下判處刑法,法官之所以沒有宣判,可能是需要徵求下庭里甚至院裡的意見。

大家不要著急,回去等信兒吧,有消息我會告訴大家的。」方軼解釋道。

周俊山是個沒主意的人,全憑周主任做主,周主任見已經如此,只能回去等信兒,便打發眾人回村去了。

周主任和周俊山見時間不早,請方軼吃了中午飯後,才回村。在回去的路上,方軼接到了區法院的電話,楊旭的案子將在半個月後開庭,方軼將車停在路旁,拿出筆和本,做完記錄後繼續往回走。

俗話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律師有時候事情特別多,一忙起來顧不上吃飯,所以有事不記在本子上,很容易忘記,誤事。這也是方軼多年來形成的習慣。

當方軼回到律所時,黃援朝和馬義這兩貨正在嘀嘀咕咕的,抬頭正好看到方軼。

「老方!」黃援朝沖方軼招了招手。

「什麼事?」方軼走了過去。

「我從老闆哪弄了三張輝煌的優惠券,打七五折。晚上去瀟洒下,如何?」黃援朝眨巴著雙眼,望向方軼。

「我是沒問題,馬律師估計也沒問題,不過老黃你能在外留宿嗎?我深表懷疑!」方軼笑呵呵道。

「就是,我也深表懷疑!」馬義附和道。

「你們啊!待不了一宿,半宿總行吧!實話告訴你們吧,我已經跟媳婦說了,今天晚上新來的方律師請客,所以晚點回去。」黃援朝嘿嘿笑道。

「老黃,不待這樣的,總拿我當擋箭牌,小心哪天穿幫。」方軼故作一臉不爽道。

「這話說的,……一共才兩次,上次是去希爾頓吃自助餐。我這人很實在的好不好。伱去不去吧?」黃援朝道。

「好,沒問題。下班一起走。」方軼笑道。

正好他也想去輝煌泡泡澡,今天去縣法院一來一去開了四個來小時的車,又開了二個多小時的庭,真挺累的。

晚上八點半,方軼三人吃過飯後,走出餐廳,向浴室走去。別看馬義和黃援朝平時口無遮攔,真到了輝煌,兩人老老實實的洗素澡,一點葷腥不敢沾,純粹的有心無膽,也就快活快活嘴。

三人正在泡澡聊天之時,李書明笑呵呵的走了過來。

「老方,你也不給介紹下。」李書明下了池子,坐到一旁笑呵呵道。

「這是我們訴訟部的馬律師和黃律師。馬律師、黃律師,這位是我的好朋友,李總。」方軼笑道。

他知道李書明不喜歡在人前臭顯擺,便只是簡單的介紹了下,沒提輝煌的事。

馬、黃二人跟李書明寒暄了幾句,就聽李書明道:「三位,我請教個問題,我有個體制內的朋友,快四十了,不想再混下去了,想出來做律師。你們有沒有什麼建議?」

「您這位朋友考過司法考試了嗎?」馬義問道。

「過了,去年過得,要是考不過他也就不糾結了!」李書明道。

「嗯,這事老黃最有發言權。黃律師,跟李總聊聊這事。」馬義沖黃援朝道。

「黃律師之前也在體制內?」李書明看向黃援朝道。

「嗯,在裡面混了幾年,後來升了正科,覺得沒意思就出來當律師了。我覺得吧,其實不在年齡,而在您朋友的性格是否適合做律師。

如果您朋友屬於那種比較善於跟人打交道的性格,再有點資源,我覺得即便五十歲出來做律師也沒問題。

之前我們律所就有一位,六十歲從公安機關退休,到了我們律所做實習律師。當然人家有經驗有人脈,做實習律師也就走個形式,很多案子都是他跟團隊老大合作。賺的比退休前多多了。」黃援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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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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