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酒店的大門,方軼心情舒暢了不少,也明確了今後自己要走的路。既然已經拒絕了周慎的邀請,那剩下的就是在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好好創自己的品牌,真的有朝一日自己不再依靠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或者說不再依靠萬可法的資源,翅膀硬了,成立律所不過是個程序問題,水到渠成。但是要多久自己才能支棱起來,方軼不知道。

方軼掏出手機,撥通了李明博的電話,跟他說了面試的事,並把周慎的手機號發給了他。

次日一早,方軼送完兒子上學後,坐在路邊的早餐攤要了一碗餛飩,兩根油條。早點攤老闆剛將餛飩端上桌,突然方軼身後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方律師,早啊!」方軼循聲望去,只見雲梅從路邊的一輛黑色奔馳車上走了下來。

她上面穿了一件淺粉色的T恤衫,下面穿了一條寬鬆的休閒牛仔褲,頭上戴著白色的棒球帽,頭髮在後面扎了個馬尾辮,整個人顯得很青春,很陽光。

路邊的行人和早點攤上的食客見到雲梅步履輕盈的向方軼走去,不由得多看了兩眼。

「你看什麼,自己有女朋友了,還看……」

「我沒看,真的沒看,我是在看早點攤都有什麼……哎呦……你輕點,我耳朵都要掉了……哎……」

「你撒謊,咱們每天從這兒走,你怎麼不看,為什麼今天看,要不是眼眶子擋著,你眼珠子都掉下來了,還說沒看……,是不是想少奮鬥二十年,啊?!」

「怎麼可能……我心裡只有你,怎麼可能再裝下別人,哎呦……」

對面路邊一個二十來歲的女子擰著一個與她年齡相仿的男子的耳朵,咬牙切齒的低聲呵斥著,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男子一邊求饒,一邊被女子拽著耳朵往前走,暗道:倒霉,都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全特麼是假的,哪有少婦好啊……

小情侶越走越遠,二人的吵鬧聲很快被路上的車水馬路所代替。

「雲總,您怎麼在這兒?」方軼一怔,隨後問道。

「小志不是明年要中考嘛,我給他準備了些名校的複習資料,今天正好路過,剛想給你打電話,正好看到你在這邊吃早餐。」說著,雲梅將一袋子材料放在了方軼身旁的圓凳上。

「麻煩您了!您這麼忙,還替他找材料。費心了!」方軼急忙客氣道。

「順手的事,不麻煩。」雲梅微笑著回應。

「您吃早飯沒,一塊吃點?這兒的早餐味道不錯。」方軼看向雲梅。

「好啊,我正想找地方吃早飯呢。老闆,給我來一碗老豆腐,再加兩根油條。」雲梅說完,就要坐下,卻被方軼攔住了。

「凳子上全是土,給你這個擦擦。」方軼拿出一包紙巾遞給了雲梅。

雲梅以為方軼會紳士一把,替自己把圓凳擦乾淨,哪知道對方直接把紙巾遞到自己手邊,她一愣,隨即接過面巾紙說了聲謝謝。

「您最近挺忙的?」方軼喝了一口餛飩湯,有一搭無一搭的聊著。

「嗯,剛去了趟南邊,又進了不少大紅袍和金駿眉,回頭我送您點。」很快老闆將一碗老豆腐和兩根油條端到了雲梅面前。

「您太客氣了,前幾天我和萬主任還聊起您呢,他從茶藝班畢業了,讓我找機會約您,給他指導下茶藝。」方軼放下手中的勺子,有些尷尬道。

萬可法的茶藝雖然有進步,但是在雲梅面前依舊是小學生水平。方軼為胖老頭張羅這事,多少感覺有些丟人。

「好啊,下周吧,下周我應該都在這邊,不出差。」雲梅大大方方道。

二人邊吃邊聊,吃過早餐後,方軼結了帳,看著雲梅開車離去。他將雲梅給的複習資料放到車內,去了律師事務所。

方軼剛走進辦公室,周穎抱著案捲走了進來,她前腳進門,伍慶輝便跟了進來。

「方律師,我有個法援的刑事案子,有些理不清,您有空嗎?」周穎皺著眉頭問道。

「有空,你把案卷放這吧,我先看看,中午吃過飯後,你過來咱們討論下。」方軼拿起茶杯說道。

「好,麻煩您了。這是案卷,我放這兒了。」周穎說完將案卷放在了辦公桌上,轉身出了辦公室。

「有事?」方軼看向伍慶輝問道。

「沒……沒事,我想旁聽下,增加下實務經驗。」伍慶輝嘿嘿一笑,說完轉身要走。

「等等。」方軼叫住了他,問道:「我怎麼看著你有點不一樣啊?哦,油頭沒了,你咋不留大油頭了?你突然換髮型,我有點不太適應。」

「周律師不喜歡大油頭,我這不也是為了融入集體嘛,再說了我二爺爺……不是,萬主任早就讓我改變下形象,所以我就換了個髮型。

怎麼樣?帥不帥?」伍慶輝非常自戀的甩了下不長的頭髮,問道。

「帥!帥出十八條街去了。」方軼看著伍慶輝那中分髮型,突然想起了電視上的抗日劇中那幫穿著白汗衫、黑綢子褲褂,腳踩布鞋,挎著盒子炮的傢伙。

泡上茶水後,方軼左右無事,拿過周穎放下的刑事案卷,看了起來。這是一起故意傷害、搶劫案。

被告人宋大春家住在偏遠山區的一個自然村裡,家裡有幾畝薄田,生活並不富裕。宋大春經人介紹認識了隔壁縣的佘清雲,兩人一共就見過三次面,然後便領證,辦了酒席。

婚後兩人夫妻感情一般,一年後佘清雲生下一個男孩。因為家裡窮,除了種地沒有其他收入,為了多賺些錢,讓家裡的生活條件好些,在孩子三歲多的時候,佘清雲向宋大春提出跟著村裡的一位嫂子出去打工。宋大春覺得自己在家種地照顧孩子和老人,媳婦出去打工是好事,便同意了。

此後,佘清雲跟著村裡本家的一位嫂子,先去了市裡的工地搬磚,後來又去了京城當保潔。基本上一年到頭,只在春節期間回家看看孩子。

見慣了外面的花紅柳綠後,佘清雲越發的看不上宋大春及這個四處漏風的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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