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佘清雲回到村裡,幫家裡還完了最後一筆饑荒後,便向宋大春提出了離婚。

家裡本來就窮,宋大春娶個媳婦不容易,本以為還完饑荒了,可以好好過日子了,家裡的生活不用像以前那樣窘迫了,但媳婦卻提出了離婚,他無法接受媳婦提出的離婚要求。為了拴住佘清雲,不讓她再外出務工,他想來想去,打起了歪主意。

過年前一周,宋大春找到了隔壁村的表弟閻少興,唆使他找人將佘清雲右手的食指和無名指剁下,或者將佘清雲的耳朵割下,並告訴他佘清雲這次回來帶了不少錢,事辦成了,佘清雲帶回來的財物全部歸他分配,算是辦事的報酬。同時,為了防止佘清雲懷疑自己,宋大春要求表弟一定要把案發現場做成搶劫。

閻少興沒有正當職業,也是靠著種地為生,平時喜歡玩兩把,於是當天他找到了自己的賭友周得明,把宋大春的要求說了一遍。二人知道佘清雲這幾年在外打工賺了不少錢,眼看著過年了,周得明二人合計著干一票然後過年可以玩個痛快,便答應了宋大春的要求。

閻少興二人合計著剁手指頭太血腥,主要是兩人沒有那個膽子,最後決定割耳朵,但到底由誰動手,二人拿不定主意,「客氣」了一番後,最後抽籤決定由閻少興動手。

臘月二十八當晚,閻少興攜帶新買的殺豬刀與周得明一同前往宋大春家附近潛伏,當晚宋大春為了閻少興二人辦事方便,故意與媳婦佘清雲吵了一架,帶著兒子去了父母家住。

凌晨二點多,閻少興二人帶著面罩,拿著刀,翻過宋大春家的院牆,偷偷撥開房門的木頭門插棍,進入佘清雲睡覺的臥室。

正在炕上睡覺的佘清雲聽到聲音後,剛抬起頭,就見人影一晃,周得明已經上了炕,手裡的刀架在了佘清雲的脖子上,閻少興走過來向佘清雲要錢。雖然宋大春與閻少興是表親,但也僅在結婚時佘清雲見過閻少興一面,後來佘清雲外出打工多年,兩人即便走路碰到也互不認識。所以佘清雲根本就不記得閻少興。

大半夜的家裡突然闖進來兩個人,佘清雲怕的不行,立刻告訴閻少興錢放在牆角的木箱裡。閻少興快步走到木箱旁,翻騰了一陣後,找到了二千多元,並將桌子上的一部手機和充電器裝入兜里。

周得明見閻少興得手,心中高興,突然發現被窩裡的佘清雲的脖子上帶著一條金項鍊,於是一把搶了過來,又把她手上一枚金戒指搶到了手中(後經公安機關核查,金戒指和金項鍊價值人民幣三千餘元)。

之後,閻少興見佘清雲沒有其他財物,便與周得明用眼神交流了下,最後閻少興心情緊張的,拿著殺豬刀來到炕頭,周得明用手按住佘清雲的頭,後者預感到不妙,掙扎著大叫起來,閻少興手一哆嗦只割下了她右耳朵的一半(經法醫鑑定,構成重傷)。

閻少興二人怕左鄰右舍來人把自己堵在屋裡,急忙逃離了現場。村主任得知宋家被搶後,立刻打電話報了警。

此後,周得明和閻少興在銷贓時被人發現報警,隨後二人被抓,閻少興將宋大春咬了出來。

下午一點多時,周穎再次來到了方軼的辦公室,伍慶輝跟個跟屁蟲似的也跟了進來,拿著本和筆,坐在沙發上像是等待上課的小學生一般,非常規矩,但是兩隻眼睛卻偷偷瞄著周穎。

「小周,你把這個案子的人物關係圖和案發時間軸在白板上寫一下。」方軼微笑道。

「好嘞!」周靜拿起筆根據案卷材料將案件的時間軸和被告人的行為先後順序畫了一個橫軸,都標了出來。

「這個案子,你怎麼看,先談談你的看法。」方軼端著茶杯說道。

「好。」周穎答應一聲,打開了筆記本電腦說道:「本案被告人一共有三個,周得明、閻少興還有宋大春。

我認為,周得明和閻少興構成搶劫罪,而且是入戶搶劫,在搶劫過程中造成被害人重傷,刑期至少在十年以上。

被告人宋大春的行為該如何定性,我和組裡的律師討論過,目前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被告人宋大春雖明確指使被告人閻少興將佘清雲所帶回的值錢物品搶走,但他主觀上只是想把媳婦帶回來的財物給閻少興二人,作為二人的報酬,以此引誘閻少興二人對其妻實施故意傷害,以達到他不讓媳婦出去打工的目的。

搶劫不過是宋大春讓閻少興二人製造的假相,為的是防止引起佘清雲的懷疑,宋大春主觀上並無教唆閻少興二人搶劫的故意。因此,宋大春的行為應只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搶劫罪。

第二種意見,被告人宋大春不僅教唆被告人閻少興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而且還教唆閻少興實施搶劫行為,因此,宋大春不僅構成故意傷害(教唆)罪,同時也構成搶劫(教唆)罪。

您怎麼看?」周穎說完,看向方軼,徵求他的意見。

「小伍,你怎麼看?」方軼突然看向坐在一旁的伍慶輝,而後者正在偷偷看著周穎的背影,心裡YY著,被方軼這麼一提問,他一臉的懵逼,根本不知道方軼問的是什麼。

「啊!我都成,你們定。」伍慶輝很無腦的回了一句。

周穎一臉無奈的瞥了他一眼。方軼一笑,直接忽視了他的存在。

「所以,現在爭議的關鍵點是:被告人宋大春的行為能否構成搶劫罪?對嗎?」方軼衝著周穎問道。

「對,還有周得明和閻少興是只構成搶劫罪一個罪名,還是構成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其實宋大春的問題解決了,他們二人的罪名基本上也就定了。」周穎回復道。

「嗯,首先宋大春在本案中屬於教唆犯罪,這一點你沒有意見吧?」方軼看向周穎。

「嗯,宋大春教唆他表弟犯罪,屬於教唆犯。」周穎點頭道。

補的兩更,全部上傳,寫書不易,請書友多多支持!謝謝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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