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異議。」原告道。

「原告,你明確下,你所指的被告泄露你的隱私,就是被告與第三人在車上談論的相關內容,是這樣嗎?」女法官問道。

「是的,我有行車記錄儀錄音錄像記錄為證。」原告道。

……

「現在進行最後陳述。原告進行陳訴。」女法官道。

「我認為,被告與他人的聊天曝光了我的隱私信息,嚴重影響了我的個人形象,給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現在同事和鄰居看我的眼神都帶著譏諷。

被告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個人隱私,毀壞了我的名譽權,請法院依法支持我的訴訟請求。」原告拿著一張A4紙念道。他的語氣抑揚頓挫,富有感情,應該之前練習過不少次。

「被告進行最後陳述。」女法官道。

「被告認為,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是否構成侵犯隱私權,必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一、受害人確有隱私被損害的事實;二、行為人行為違法;三、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四、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如果不具備上述要件,就不構成侵犯隱私權。

回到本案,被告在駕車過程中將自己的不幸向自己的朋友傾訴,其目的是為了得到朋友的安慰,紓解心中的不快,由此可見,被告並不存在主觀故意或意惡中傷原告的心理。

另外,被告與自己的朋友談論原告的私生活,但雙方的聊天是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內進行的,不會為社會公眾所知悉,也從未向公眾曝光,未使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原告並不存在隱私被損害的事實。

至於別人的目光,我們認為這是原告的自我感覺,並不能代表原告的隱私被損害的事實。

綜上,我們認為,被告的行為並未造成原告所謂的精神上的嚴重損害,我們真心的希望原告能敢於面對生活,走出心裡陰影。完畢。」方軼道。

……

簽完筆錄方軼走出法院大門,他向左右瞧了瞧,看到庭上原告那氣憤的樣子,方軼真怕原告躲在路邊,突然蹦出來向自己頭上拍板磚,然而……是方軼多慮了。

庭審後,方軼像往常一樣給當事人打電話,告知了庭審情況。

公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辦公室內,顧清平發了一頓脾氣後,端起紫砂壺如牛飲一般猛灌了一頓。

「我就不信了,就憑他孫正義還能翻了天。小清,伱最近把手上的活安排下,給我盯緊了正義律師事務所,我就不信他不犯錯。」顧清平咬著後槽牙道。

吳小清點了點頭:「好,我馬上安排。」這是又鬧哪出啊,自從上次律協開會回來氣就沒順過,衝動是魔鬼!衝動是魔鬼!

一晃到了十月一假期,方冒媳婦趙翠霞的刑事案子被安排在過完十月一後的第二周的周四早上九點,在市裡的中院開庭。

方軼打電話給曹曉慧,商量帶兒子方安志回村裡過節的事,本以為她會阻撓,沒想到曹曉慧很痛快就答應了。

在縣裡車站等回村裡的小公共的功夫,方軼詢問方安志最近的學習情況,沒想到得到了一個驚人的消息。

「爸,我媽好像在約會。」方安志神神秘秘的說道。

「你怎麼知道的?」方軼有些吃驚的看向兒子。

「我聽媽媽打電話,有人約她去市裡看電影。」方安志歪著小腦袋說道。

「說不定是你媽的同事約她去城裡看電影。」方軼微笑道。

「應該不是,我媽總背著我打電話,如果是她同事她不會背著我打電話。」方安志撓撓小腦袋道。

「你個小特務,大人的事你少管,好好學習。」方軼笑道。

「怎麼不關我的事,萬一我媽被人騙了呢?」方安志反駁道。

呃……,方軼語塞了。

去村裡的紅葉牌小公共還是那麼的破舊,汽車電瓶放在駕駛座後面的鐵架子上,電線裸露著,發動機蓋子鬆鬆垮垮的,隨著車子的行進一跳一跳的,座椅露著海綿和下面的鐵架子,坐在上面很不舒服。

路面坑坑窪窪,車子隨著路路面起伏,車裡人也跟著一起一落,方軼的屁股被顛的很痛,五臟六腑直翻騰。

但是此時的方軼卻沒有心思顧忌這些,雖然他與曹曉慧早就離婚了,但是聽到曹曉慧約會的消息,方軼還是會心中彆扭。

但是轉念又一想,現在兩個人都是孤家寡人,人家曹曉慧願意跟誰約會就跟誰約會,與自己沒有任何關係,只盼她有個好的歸宿。

他心中唯一的牽掛就是兒子方安志,如果前妻再婚,他想將兒子方安志接到身邊,以免兒子受苦。

下了小公共,方軼拉著行李箱,帶著方安志往村裡走,在村口被一群羊擋住了去路。

「方軼,方軼,是我生子。」在不遠處,生子正在衝著他揮舞手臂。

眼前的生子瘦了也黑了,穿著一身廉價的綠色迷彩服,頭上帶著一頂迷彩帽,身上沾滿了草葉子。方軼盯著看了半天才認出來。

「生子,這些羊都是你的?」

方軼一臉的驚喜,看的出來生子已經從失去孩子的陰影中走出來了。

「是呀,冒哥幫我申請的扶貧貸款,我用貸款買的,一共二十多隻羊,絕大部分都是帶羔子的,等到明年開春就能有五六十隻羊。

按照這個速度,到後年就能有上百隻羊了。我欠鄉親們和村裡的錢估計不出五年就能都還清。」生子一邊哄著羊群進村,一邊滿臉興奮的說道。

「行啊!生子。這日子馬上就能好起來!對了,這才中午你怎麼就回來了?」方軼問道。

方軼知道,村裡人一般養羊都是放養,不圈養。村子周圍有很多大山,村裡人養羊都是帶上乾糧和水,一大早趕著羊群去山上放羊,一去就是一天,等到快日落時才往回走。這樣的好處是成本低,但是非常耗費人力,必須有人看著羊群。

用村裡人的話來說就是,這活兒太「拴人」。村裡人大多不願意干,寧願養豬也不去費力跑山放羊。要不是沒辦法,生子恐怕也不會幹這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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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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